《万寿寺》

​​​“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撒落于地”。——来自本书的自序。

读这本书源于某知名人士列给马爸爸的书单,一共四本,这是其一。一想到马云在和我读一样的书,顿时觉得,害,不过如此,我也可以!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王小波,知名度不必言说,本书具备王先生一贯的写作风格,没错,信手拈来的脏话,从不避讳描写人体器官、“性”等等。“性”——这是本书的高频字。但是正如序言所述,文字上时而下里巴人,时而还真阳春白雪,读起来非常动听,还有不动声色的幽默。

自序中自述本书与唐传奇《红线传》、《虬髯客》、《无双转》有关系,但实际上应该大概只是取了主人公的名字借用,并无太大联系。如你所想:本书的主人公有:第一人称的男主(薛嵩)、白衣女人、老妓女、小妓女、红线、蓝色刺客(田承嗣),其他都是群演。

故事的梗概是:二十世纪的某天,男主骑了一辆自行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了,昏迷住院,出院后失忆,在记忆恢复过程中对一切重新认识。故事的主要发生场所是京郊的“万寿寺”(一个废弃皇家的寺院)以及作者的家中(主要功能是讲和男主和白衣女人做不可描述的事情)。男主是社会科学院的一名历史研究员,同时是一个业余作家,本书80%的内容是讲男主失忆后回到万寿寺,看到自己写了开头的手稿,然后开始读,对了之后不满意就改写,展现给读者的大部分内容实际上是男主写的小说的内容,这就是两层了,小说中的现实生活是一层,小说里的小说是另一层。男主小说的内容讲述晚唐时节,长安城里的纨绔子弟或者说有志青年薛嵩花钱买了个节度使,再买了军妓也就是老妓女、买了雇佣兵前往湘西边地做节度使,做节度使过程中,围绕薛嵩发生了一系列故事,买小妓女,薛嵩抢亲(抢红线,红线的夫人是苗寨寨主),刺杀薛嵩(主角光环),引出美女刺客、蓝色刺客等等一系列情节。小说的后面又写到薛嵩在长安城里是一个在行的修理工,去八角楼修理锅炉,被一个学院派的女子勾引,之后薛嵩用计策把她抢走了。往后又写到薛嵩回到了长安城,与一个白衣女子xxoo。再往后又写了男主小时候在北京城就是个巧手,擅长修理各种东西并和表哥搭伙以此为生,讲了和白衣女子的“袋鼠妈妈”的故事(也是xxoo)。

“你已经看到这个故事是怎么结束的,我和过去的我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白衣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所谓真实,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的庸俗”。援引作者的一段话,整部小说以男主一周后基本恢复记忆结束。

如你所见,读了两遍,我还是词穷到难以复述这个故事,因为情节真的乱七八糟,不知所云,故事与精彩无关。“假如写的都是开始,就会把我彻底的搞糊涂”,“对以上故事又可以重述如下”——作者的原文,读者这想不糊涂就更难了。算了我们还是先从文字着手,不如看看对薛嵩的“出色”描写:

“薛嵩穿着竹笋壳做的凉鞋,披散着头发,把铁枪扛在肩上,用一把新鲜的竹篾条拴在腰上,把gui头吊起来,除此之外,身上一无所有。”

“有一段时间,薛嵩的屁股甚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现在薛嵩虽然已经晒黑,但那些字还是很清楚,他只好拿墨把屁股上的字涂掉,在哪个赤裸裸的红土山破山,一切都一览无余,长着一个黑屁股,看上去的确可笑,但总比当个屁股上有字的节度使要好些。”

读完这段是什么感受呢,捧腹大笑还是“呸呸呸”,请自行感受吧,哈哈哈。

下面这段关于“历史的脐带“的独特论断,真是绝了,哈哈,小说中多处出现,作者认为男人的生殖器是一根历史的脐带。下面作者描写了皇帝的历史的脐带:

“所谓老佛爷,不过是个黄脸的老婆子。她之所以尊贵,是因为过去有一天有个男人,也就是皇帝本人,拖着一条射过精,疲软的ji巴从她身上爬开。我们所说的就是历史,这根疲软的ji巴,就是历史的脐带。皇帝在cao老佛爷时和老佛爷挨cao时,肯定都没有平常心,这不是男女所爱,而是在创造历史。”

我发誓这是原文……,真担心这本书在未来的某一天被和谐。众所周知王小波先生的作品就是这么奔放,李银河女士也一样,嗯,我怀疑这是某种奇怪的嗜好。

下面这段就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幽默感:

“一分白蚁的唾液和十分土掺起来,就像是很硬的土;唾液和三分土掺起来,就像是水泥;一分唾液掺一分土,就如钢铁一样坚不可摧。自然,假如纯用唾液来筑巢,那就像金刚石一样坚硬,薛嵩连皮都刨不动。但是这样筑巢,白蚁的哈喇子就不够用了。”

还有这段堪称精彩,非常生动,极其有画面感:

“这时马蜂都回巢睡觉了,萤火虫就把马蜂窝的表面的完全占据,使它变成一个硕大无朋的冷光灯笼;而且散发着酿醋厂的味道,众所周知,萤火虫聚在一起时,就会按同一个节拍明灭。亮起来时,好像薛嵩的后院里落进了一颗流星,或者是升起了一个麻扎扎的月亮;灭下去时,那些萤火虫好像一下都不见了,只听见一片不祥的嗡嗡声。假如此时薛嵩正和红线做爱,不知不觉会和上萤火虫的节拍。此时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绿壳甲虫,在屁股后面一明一灭。”

再看这一段:

“于是随着一阵可怕的嘎嘎声,刺客们头顶上的天就平拍了下来,反应快的刺客及时侧了一下头,被砸得头破血流,摔倒在地,反应慢的继续直愣愣的站着,脑袋就被拍进了腔子里,腔子又被拍到胯下,只剩下下半身,继续直愣愣的站着”。

作者对于文字的驾控能力,真的是炉火纯青。这种略带戏谑的幽默又着实让人忍俊不禁——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一种对爱情的惊悚的别样的描写,感觉发到朋友圈就会被永久拉黑:

“我的另一只手按在她的腰际,就这样,我离开地板,浮向空中,迎接爱情。爱情是一根圆滚滚、热辣辣的棍子,浮在空中,平时丑的厉害,只在此时此地才是好的”。

下面这段冬天长安城的描写真的是精彩绝伦,感觉是在读诗,阳春白雪,应该加入义务教育课本:

“冬天,长安城里经常下雪,这是真正的鹅毛大雪,雪片大如松鼠尾巴,散发着茉莉花的香气。雪下的越大,花香也就越浓。那些松散、潮湿的雪片从天上软软地坠落,落到城墙上,落到精致的楼阁上,落到随处可见的亭榭上,也落到纵横的河渠里,成为多孔的浮冰。不管雪落了多久,地上总是只有薄薄的一层,有人走过时留下积满水的脚印——好像一些小巧的池塘,积雪好像漂浮在水上。漫天漫地弥散着白雾……整座长安城里,除城墙之外,全是小巧精致的建筑和交织的水路,有人说,长安城存在的理由,就是等待冬天的雪……”

精彩的文字还有很多,不再列举。这不是一本讲故事的书,这大概是一本讲哲学的书,具备哲学的特质——晦涩难懂(但文字本身极其精彩)。似乎是传达一种对现实的批判,一个人如果失忆,一切都是崭新的,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去故事中架构一个全新的自己,做一个理想中的自己而不可得。正如书中所述:“当一切都无可挽回的沦为真实,我的故事就要结束了,在玫瑰色的晨光里,我终于找到了我的户口本”,“一切都无可挽回的走向庸俗”。

书中对于“自由派”和“学院派”的论述很经典,掩卷遐思,也许每个人都想做自由派,做想做的事,说想说的话,见想见的人,而每个人又不得不做学院派,坐在办公室里假装正经,和客户打着官腔……。可悲而庸俗的是当你习惯了做个学院派,你可能会指责自由派,人生来是自由派,只是生活慢慢把我们都变成了学院派,自由诚可贵,可为了和上生活的节拍,又不得不变的庸俗,因为生活本就庸俗。

——假如有女孩子送你一包层层包裹之下的自己的指甲,你知道是什么寓意吗?如果你想知道,只能去读一下《万寿寺》了,但最好别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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