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由派(《万寿寺》)

“我”的过去一片朦胧,在故事里每个人都不是同一个人,在角色中每个情节都不是同一种含义。在故事里,薛嵩不是一个人,不是两个人,在情节中分下去其实无数个人;在角色中,薛嵩在老娼妇面前长大成人,又在有个苗族女孩面前长大成人,其实一样又其实不同。这都是过去做下的事。“我”是自由派。记忆可以颠倒模棱两可,过去可以随意更改。开始不重要,过程不重要,结果不重要。事实的存在,“我”被历史的脐带缠住,不过没关系,事实属于拥有话语权的一方,只是维护利益的说辞。作为自由派,一切不重要,一切皆可忘,加深记忆的美好,丑恶尴尬从没有发生过,在“我”这里,不会造一把自己打不开的锁。

作为一个自由派的男人,“我”喜欢一切女人,不管是老的还是小的,是漂亮的还是丑的,不管她声音清丽委婉,还是又粗又哑,性情温柔还是凶猛泼辣,我都喜欢。唱过了这些高调之后,“我”也要承认,还是温柔漂亮一点的女人“我”喜欢得更多一点,不管她是自由派还是学院派。

所谓自由派,就是不能忍受现状的人,学院派则相反。“我”自己就是前一种,看到现状有一点不合理就急不可耐,结果造成了鼻子出血。白衣女人则是学院派,她不准“我”急不可耐,“我”鼻子出了血,她还要咬“我”。小妓女和老妓女也有这样的区别,当被捆在一起挨打时,这种差别最充分地凸现了出来。

故事的最后,薛嵩不见了,红线不见了,没有人在见到过他们。或许他们在一块土地上建造了另一座高脚楼,空气里都是自由的气息。于是,“我”也结束了。我和过去的我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白衣女人和过去的女孩融会贯通,变成了一个人。我又和她融会贯通,这样就越变越少了。所谓真实,就是这样令人无可奈何的庸俗。“我”的长安城里的一切已经结束。一切都在无可挽回地走向庸俗。

故事结束了,“我”作为自由派曾经存在。“我”属于自由派,主张自由奔放,率性而为。“我”不严谨,不认真,没有清规戒律,“我”努力追求真善美,我做了很多错事,办了少数好事,一大筐烂桃也敌不上一个好桃。“我”活了一辈子,其实很多辈子。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我应该是个快乐的青年,内心压抑、心理阴暗对我绝无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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