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 房子也未必是你的!这些情况千万注意

在房地产占据中国家庭总资产近80%的今天,房子的归属问题逐渐成为中国婚姻中的关注焦点。


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


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未来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甚至写不写你的名字可能都不再是决定房产分割的唯一原因了。

先看一个真实的例子:


笔者一个大学同学离婚了,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房子如何分割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大学同学告诉我,目前居住的这套房子,早在结婚前就已经买好了,是自己付的首付,由于婚后两人的工资收入也不做什么区分,所以算作是婚后共同还月供。因此,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的解决办法就是房子还是归大学同学所有,但是他需要给女方进行一定的金额补偿。


其实,结婚之前,一方个人出资购房,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了款,然后房产证上也只写了自己的名字,然后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这应该说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购房情况之一了。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出现离婚情况,房子到底应该归谁呢?或者说,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根据新的婚姻法规定,不管房产证上是否加了你的名字,房子都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虽然配偶一方婚后参与了还贷,但这并不能改变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所以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所以闹也没有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基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的事实,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补偿,补偿的内容主要是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由于房价上涨而带来的增值部分。毕竟,婚后的这部分才属于共同财产,自然需要进行分割。当然了,至于补偿金额到底多少,还需要双方自己来协商。


那么,到底婚姻中的房子归属是怎么划分的,接下来我们为大家一一解释清楚。

首先我们大致把所有的房产分割情况按几种方法划分,分别是:婚前VS婚后购房、出资方为一方VS双方VS父母、房产证写一方VS双方VS另一方、全款VS贷款买房。


这些划分叠加起来,我们可以得出若干种情况,具体如下:

01

婚前购房会出现的情况


1. 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的,属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那些相亲嚷嚷着要“有车有房无贷”的女孩子们,请记住,房子给不了你安全感,因为一旦离婚这房子就跟你毫无关系了。


2. 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贷款购买、写本人(出资方子女)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属产权登记方,由登记方承担房贷,并对另一方就所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作一定赔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然房子还是婚前支付首付一方的。当然,还利息和房子涨价的部分还是能获得补偿。


3. 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写双方名字的,无论是否贷款,都属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所占比例的,一律平分。这相当于赠与另一方半套房产。就一句话,愿意房产证加你名字的,绝对是真爱。


4. 婚前、由一方全款购买、写另一方名字的,属对另一方的赠予,房子归属另一方。但如果说这种情况是因为出资方没有购房条件,可以视为共同财产,但你得自己证明。


5. 婚前、由一方或一方父母贷款购买,或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但写另一方名字的,均属共同财产,平分财产。


这里针对4.5条解释一下:如果是父母购房,写另一方名字,法律认为属于有前提条件的赠予,父母的真实意愿是想送房子给自己子女。如果双方,你不再是我儿媳/女婿,我凭什么把房子拱手给你呢?相反,如果是本人赠予,其真实意愿就是纯粹的赠予,所以归属不一样。


6. 婚前、由双方出资、但只写其中一方名字的,不考虑贷款因素,如果是同居期间,则房产共有;如果不在同居期间,则按公平性原则具体分析。


如果可以提供相应证明,这种情况其实风险性不会很大。并且,这么做的好处在于,两个人买房时可获得两次首套首贷的待遇;而如果双方在婚后买房,则第二套房不能享受首套房贷款的低首付比例


不过4/5/6这三种情况一般不多见,出钱但没有登记名字的一方都有资格分割,一般会平分,但具体判决时也会考虑公平性原则。不久前,南京六合法院就审理过类似案件。

婚前丈夫钱某的母亲出首付,因公积金的原因写了妻子徐某的名字,结果离婚时徐某想独吞房子,但钱某认为是共同财产,结果法院判决房子为共有财产,女方败诉。法院判决理由中最重要的一条是:父母的真实意愿是给自己儿子买房,写儿媳妇名字的客观前提是他俩即将步入婚姻殿堂。

7. 婚前、由双方出资、写双方名字的,无论贷款与否,属共同财产,一律平分。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写自己的名字,婚后或者婚前一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另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同样有法律效力的。算共有财产。但加名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02

婚后购房会出现的情况


1. 婚后、用婚内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写谁名字、贷不贷款,都属于共同财产,一律平分。这意味着:


(一)法律不看谁婚内“贡献”大。即使买房的钱都是你赚的,而你妻子是个家庭主妇,没有收入,所以房子应该归你——对不起,没有她的支持就没有你的成就


(二)婚后投资房产时,写谁名字无所谓,可放心根据实际需要来。尽量别写双方名字,因为会占据如首套首贷名额等优惠;如果有限购,应尽量写名下无房或少房的一方。


2. 婚后、用一方(婚前)财产全款购买,且写自己名字的,属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


在我们一般的印象里,婚后的财产就一定是共同财产,但其实不是的。如果一方用婚前的财产购房,比如卖掉婚前个人房产买新房,房子依然属于个人财产。

例:父母在婚前全款买的房,写的是父母的名字,以后在我子女结婚后如果要赠与子女,房子算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个人财产),但这里有个前提是父母写你的名字或指定赠送给你。

3. 婚后、由一方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写本人名字,夫妻共同还款的,属个人财产,但未偿还的贷款、房屋增值部分都属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和婚前购房稍有不同。


4. 婚后、一方用婚前财产购房、写双方(或对方)名字的,无论贷款与否,都属共同财产,一律平分。这基本上属于一方将婚前财产带入婚姻中,在日常生活中较少出现。


5. 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写出资方子女名下的(遗赠),属个人财产,配偶无权分割,除非另行指定。


6.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或部分出资)、写出资方子女(或双方)的名字、夫妻共同还贷的,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出资一方应适度多分,除非另行指定。


7. 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或遗赠)、写双方(或对方)名字的,属共同财产,除非另行指定。


这两种情况都是平分财产,但父母仍然有指定的权利。如果说自己的子女整天吃喝嫖赌、不工作、不顾家、还出轨的话,父母出于愧疚之心把房产赠予给子女配偶,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笔者想说:婚姻不易,房产易移。男女双方一旦建立了婚姻关系,那么财产混同是不可避免的。房本中加不加名字都是个人的选择,但婚姻长久和幸福最重要的保障是爱情,不是那本小本子上写了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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