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吗?——婚姻纠纷系列2019(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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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结婚自然就会一起生活,而生活不止诗和远方,更多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当夫妻双方遇到一定困难时,负担债务也是常有的情况,那么,当双方离婚时,到底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呢?一方在外面欠下的赌债,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要承担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所负的债务。

第一种情况,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般来说,以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1、赌债。夫妻一方所负的赌债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个人的不合理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范围,所以不用共同承担。赌债是非法债务,并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2、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3、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4、夫妻双方约定由一个人负担的债务。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6、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7、因个人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满足个人私欲而奢侈挥霍所负的债务等。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清偿呢?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清偿能力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判。

若是夫妻一方偿还了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又该怎么办?夫妻双方已经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对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处理,债权人仍向一方主张权利并且不用负担这一债务的一方又已偿还时,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应当偿还债务的一方要求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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