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的小讨论

“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是所有商业行为的法治化前提。那种认为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用假冒伪劣商品去满足的想法,本身就是对这部分人群的侮辱。”

发了以上朋友圈,在评论处和读研究生时的小伙伴发起了如下讨论,觉得蛮有趣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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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说:

在拼多多的事情上,文中的说法其实很傲慢,拼多多在我身边的朋友、我妈及它身边的朋友中都流行过,但一阵之后大家的意见都是东西不好,再也不卖,这说明没有一个产品能够靠噱头、假货、虚假信息赢得长久的用户,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一个用户依然成为了拼多多的长久用户,这些指责拼多多假货的人有没有去想过那些用户原本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们这种指责就像是,当我救了一个亿万富翁的命,亿万富翁说给你钱是侮辱你,这时候我想说的可能是,侮辱我吧。世界本来不同,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可能比人和猪之间的还大,蔑视这种差别而追求一致,是天真的白左,让即将饿死的人去追求骨气是何不食肉糜的无知。对于商业文明更加成熟的区域,尊重知识产权似乎是一种道德的底线,而在商业文明贫瘠的地方,知识产权其实根本是没有定义的虚无,产权的本质就是制度,制度是人类社会所制定的规则,而制度需要与社会环境相适应,它的目标是群体利益的最大化,没有一个规则是理所应当的存在。

我:

你讲明白了我的很多困惑。但是在想,极度贫瘠?地区需要的制度,是不是不能仅以适应为标准。制度需要去调试的,恰好就是那些底层利益分配做不到却更重要的东西,会使社会普遍向好的东西。不让饥饿的人吃变质的食物不是白左。pdd可以介入改善某群体的生活,它的运营方式是牛逼的,但令那些人满足的也不该是那些花五百块以为买到一千块的虚假体验吧。

小伙伴:

消费的价值远不止物质本身,这也是拼多多能够快速扩张的一部分,我们可以为了品牌打造的奢侈迷幻而付费,他们花五百以为买到一千块的体验也是他们所享受的消费的一部分;制度的遵守代表了一种天然的自适应性,如果一个区域里里某种制度不太适应,通常会表现为大家不遵守且推广和维系制度代价很大并且收益很小。目前来看,在拼多多买假海飞丝、假puma的人很可能在历史上以及未来短期内都不是海飞丝、puma的客户,而买过海飞丝、puma的客户可能买过一两次就不会继续再拼多多买了,所以这种打假对品牌来说几乎没什么收益。

我:

拼多多可以快速扩张是厉害的而且可能和牢狱之灾还有些远,毕竟是消费,不那么金融。 劣币驱逐良币,说冠冕堂皇但底层基础可能差不多,短期增长因素上期不会好结果,不管产权制度的价值提现在平台和品牌之间怎么分配,长期是总要有人买单,所以还是不太看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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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讨论没有了。重新再看,觉得是在各说各的观点,不同层面和角度。

我一直信奉的,是在人类社会中,有意义的还会有些不容置疑的原则和坚守。质疑规则是重要,但质疑所有会令质疑失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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