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故事一开始,你会感受到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着深刻却隐秘的情感。这些情感或许是被时间所掩埋,或许是情感的人故意将其压抑,但正是这隐藏着的情感让故事中每个人的生活仿佛都夹带着伤痛。

        主人公哈罗德是个笨拙却有着深刻情感的六十岁老人。他与妻子莫琳相依为命,但他们很早就分房居住。他们相敬如宾,但中间也隔着某个不可触碰的逆鳞。哈罗德与莫琳不断思念的儿子戴维,考上剑桥,却总觉得父母不理解自己。他不断出现在老两口的回忆里,带着深深的愧疚和爱意之情。哈罗德二十多年没联系却突然传来即将去世的消息的好友奎妮,在哈罗德记忆中也是个充满活力的好人,但是什么让他俩突然别离并不再联系?又是什么让哈罗德愿意为她踏上627英里的朝圣路……

        很多人的命运就和我们作为第三者看哈罗德的人生一样,你说不出是在过去的哪个时间点发生了什么,你便成为了现在的你。你也不明白到底哪里不对,你和某些人从此擦肩而过,和某些人再也不打开心门。我们如此荒唐、扭曲却平淡的活着,或轻或重地遗憾着、感慨着,却也不愿想明白,继续低头走着,直到生命结束,或者像哈罗德这样幸运,出现某个契机让你突然想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哈罗德踏上了旅程,他遇到了许多人,这些人哈罗德一开始认为也就是在阳光下生活、嬉闹的普通人,但耐心听他们的故事,无论是没有孩子的女人、银发绅士、临时医生还是骑自行车的母亲,每一个人原来都是如此独特。他们和哈罗德一样做出了决定,这些决定有的带来的痛苦,有的带来了欢欣,但听着他们的故事哈罗德也终于鼓起勇气面对自己的痛苦回忆。童年抛弃自己的母亲、得抑郁症自杀的戴维、一直思念着戴维得精神分裂症的莫琳、曾今帮助自己承担错误而被解雇的奎妮……哈罗德回忆这些东西时有时正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有时行走在凛冽的风雨中,他也痛苦、悲伤过,但最后他说“我不愿意忘记。”

        你我都在人生这条路上走着,时间流逝,无数的人与事和路上额额行人一般擦肩而过,带来的痛、欢乐与爱也许都渐渐遗忘。为了继续走下去把强烈的情感深深地埋进潜意识,然后虽然是超前走着,却说不出哪里出了差错。继续向前需要的不是遗忘的决绝,而是正视它的释怀。当你选择真正拥抱了那些痛苦,痛痛快快地哭上一场,你的心才会重新苏醒过来。

     

        也许有时我们都走得太快了,快得我们忽略了身边爱着、痛着的人,快得我们也忽略了自己爱着、痛着的心。然而要直视他并不比你要完成好一份工作简单,就像旅途开始的那个女人说的“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比如说吃,说话也是,爱也是。”我不禁也在疑惑,为什么,当你拥有越来越多的知识与经历,婴儿时期那些最简单的,发自本能的东西却如此困难,你忘记了从哪来,也忘记了要到哪儿去。而这些原本都是再简单不过的答案。

        向前走着,不要急,越急,离终点越近反而会觉得越远。至于你想去的地方,你最终要归属的地方,命运一开始就给了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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