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XX集团XX院总工程师顾轩突然失踪”,这是顾轩坐在回老家的火车上看报纸的时候发现这个消息的,顾轩苦笑着摇了摇头,又接连打了个哈欠。

这几个月来,他都睡得不好。他失去了一个好兄弟,有几次夜晚他都从噩梦中惊醒,吴不凡背对着他从楼顶一跃而下的画面在他心里深深地刻上了。他失去了晓冉的爱,晓冉不想他碰她,夫妻之间没有肌肤相亲,那还算得上夫妻吗?他失去了父母生他的皮囊,就连指纹都换过了,剩下的只有灵魂,而他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想着怎么面对父母呢?

“查票,查票喽,票拿出来看一下喽!” 列车员的声音打断了顾轩的思绪,他从上衣兜儿里把车票和身份证件掏出来:他现在已经改了名字,叫徐观,廖贤拖公安部内部的关系帮他办理了身份证件,年龄改大了三岁,出生日期从十月五日变成了五月十日。

火车到了黄龙县,顾轩先没去家父母,他回了趟村里,去看看自己从小大大曾经呆了十八年的地方。当年只有不到四十户人家的小村子,由于城市化进程,现在只剩下五六户人家。四面的山还在,村里天然地生长的那几十颗柳树还在,那条从北面的山上蜿蜒着淌下来小溪还在,小溪的水依旧游过他家门前,似乎少了当年的那种欢快,多了一份安静。他从破败不堪的窗子爬进了屋里,屋里家具已被搬空,墙皮已经掉落,只剩下那座他睡了十八年的老炕。他吹了吹灰尘,躺了上去。。。

老炕上睡了个把钟头,他觉得心情平复了许多,于是伸了伸腰,起身出来,在村子西头的路边叫了一个老乡的拖拉机,给了他二十元钱元钱,老乡把他拉回了黄龙县。面对着年迈的父母,顾轩把一众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们,父母看着顾轩的样子老泪纵横,顾轩给他们磕了三个响头,又返回了北京。他机场都没出,直接买了张去乌鲁木齐的机票,他想去去散散心,去喀纳斯转转。

当晚,乌鲁木齐的微光客栈,客栈当中是一个方形的露天院子,顾轩在院子中找了个座位,点了根烟,他跟客栈老板要了壶茶,喝了起来,心不在焉地翻看着那本《遇见喀纳斯》。

“哎,你好,你也是要去喀纳斯么?” 一个南方口音的女孩的声音打断了顾轩。

顾轩抬起头,顺着声音来的方向看,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儿站在那里正看着他。顾轩晃了晃手里的书,点了一下头。

“太好啦,我就跟她们说肯定能找到同路的。哦,对啦,我们三个女孩儿,准备去那边徒步旅行,要走两个星期,你是打算怎么玩呢?是自驾,还是跟团,还是徒步呀?”

“我还没想好,就随便走走,这不正看这本书呢?”

“哦,哈哈,你这人奇怪了,男的出来玩还不事先研究好,还不如我们女生,这本书我全都仔细看过啦。”

“哎,你这个小丫头,怎么就非得事先研究好,我就边走边研究不行吗?”

“哦,哈哈,边走边研究,看来你假期很长呀。”

“什么长不长的,没工作,全是假期。”

“哎,你这么清闲啊,那你要不要找个工作呀,我们租了辆车,现在缺个司机。”

“你们没人会开车就敢租车?”

“哈哈,只有我会开,但是到那边要开二十多个小时呢。”

“给多少工钱?”

“还工钱,当司机赚路费呀,要不你怎么去喀纳斯呀,坐飞机,坐火车,坐大巴,那不都得花钱嘛?现在你就出点力气就可以啦。”

“让我想想,我本来是想一个人走走的。”

“哎,一个人多无聊呀。没关系,你想好后告诉我,我就住楼上那个房间”,说完小女孩指了指她房间的方向,继续说:

“你想好啦,就告诉我。对啦,我叫我赫滢。你叫什么?”

“顾轩。”

“顾轩,哈哈,记住了。”

说完,女孩一溜烟儿地沿着楼梯跑上了二楼,进了房间。顾轩又点了一颗烟,让客栈老板往茶壶里加满了开水,继续在那里翻看那本书。大约过了半小时,客栈外面的路上一阵喊口号的声音,声音离客栈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顾轩听得也越来越清楚:新疆独立!独立新疆!客栈老板也听见了,连忙放下手中的活儿,他走到门前,刚好那些人走到客栈门口,客栈老板瞅了一眼,关上了客栈的大门。

“他敢关门?砸他!” 顾轩听见外面的一个人喊着,紧接着,咣当一声,客栈大门被踹开,冲进二十多个人,有的手里拿着短刀,有的手里拿着铁锹,还有的手里握着棍棒。

“给我砸,全都砸了!” 为首的一人大声喊着。

“住店的也别放过,有钱去别的地方玩去,别来我们新疆!” 为首的这人又补了一句。

“砸完把这家烧了,准备汽油,上!” 为首的这人边砸着一层小院的桌子,边又补了一句。

顾轩坐在角落离大门口比较远的位置,他立刻想到了那个小女孩。他把烟往地上一扔,登上楼梯,冲到了赫滢的房间门口,喊道:赫滢,开门!

赫滢也早就听见了外面的声音,她站在房屋的窗子那里,望见下方一楼院子中的种种景象,已经吓得傻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顾轩的喊声叫醒了她。当她把房门打开的时候,已经听见暴徒们在楼梯上奔跑的脚步声。“快跑!” 顾轩一把抓起赫滢的手腕。可是当他们出了房门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两个暴徒,一个拿着短刀,一个拿着棍子,堵在了门口。

“小情侣是吧?有钱是吧?让你们到新疆来玩!” 拿着棍子的那个操着很不流利的普通话,说完就猛地一棍子打过来,顾轩用胳膊挡了一下,拉着赫滢往另外一侧跑,他准备带着赫滢从另外一侧的窗户跳到客栈外面的街道上。那个拿着短刀的暴徒冲进来向赫滢身上扎去,顾轩用力使劲一拉,把赫滢拉过来,而他自己朝着暴徒飞起一脚,那把刀刚好扎到顾轩右腿的根部,暴徒顺势往下一划,顿时划开一个大口子,血流了出来。顾轩忍着疼痛,抄起窗台上一个金属花瓶朝着暴徒扔了过去,趁暴徒一闪身,他抱着赫滢从二楼的窗子跳了下来。幸好楼层不高,而楼外的地上还有一些破旧的纸壳,他们跳下来并没有受伤。顾轩扶着赫滢站起身,他望四周看去,这条街已经被洗劫过,眼前一辆被袭击过的出租车停就在马路中央,司机满身是血躺在车中生死不明。顾轩把司机挪到后面的第二排位置,他让赫滢坐在副驾驶上,自己上了驾驶位,说了一句:“靠,真被你说中了,这就开始给你当司机!” 赫滢还未完全从一分钟前发生的事情中回过来,应了一句:“去哪里?” 顾轩说:“我腿不行,走不了,去找个诊所或者医院。”

顾轩和赫滢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打砸抢烧暴力事件的开端。顾轩开着车不断地左拐右拐,他尽量避开那些正在行使暴力的暴徒。而赫滢从窗子放眼望去,眼前的景象也把她吓呆了。地上的砖头上沾着血、头发以及一些像皮肤似的东西。一名妇女在暴徒的追打中摔倒,她无力起身,却仍有人拿石头砸她。路边的一个中年男子头部肿大、眼睛肿成一条缝,想必是头部受到严重的脑部钝器打击,躺在那里昏迷不醒。远处的暴徒们用木棍殴打一位年轻女子,她的儿子无助地蹲在路旁,哭喊着。在一处昏暗的街灯下,躺着六七个人,也许已经是六七具尸体。一个公交站,二十八路公交车的窗子被聚众的暴徒砸毁,乘客在下车后立即被包围起来打着砍着,逃不出来的已经倒在了地上,逃出来的人脸上身上满是鲜血。原本平静的乌鲁木齐的夜晚,也被暴徒点亮了。路边的树已经烧焦,私家车和公交车正在燃烧,街边的许多店铺甚至还有一个上了规模的酒店,都在熊熊烈火中燃烧着。

顾轩开着车往远处的郊区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还在营业中的诊所。医生帮他做了伤口的清理和消毒,敷上了药,包扎起来,又给他拿了一些药和纱布留着后用。他们出了诊所,继续开车,在远郊的一处地方找了个僻静的小旅馆。赫滢扶着顾轩下了车,一直扶到房间。接下来的几天,赫滢陪着顾轩在小旅馆养伤,并每天帮他换药。几天前出现的这个女孩,每天都在他眼前晃着,让他渐渐忘记了跟晓冉的种种不快。就在赫滢精心照料顾轩腿上的物理伤口的时候,顾轩内心的精神伤口也被赫滢一点一点地治疗着。就在换药的最后一天,赫滢用她纤细柔弱的手,在顾轩的腿根处缓缓地涂抹上新药,她低着头,专注地包扎着,他的腿能感受到她越渐不匀的呼吸。

“小丫头,我的腿好了,谢谢你,这下可以当司机了,你还想去喀纳斯吗?”

“我想!”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顾轩跟赫滢租了一辆越野车,购置了帐篷,两人之身去了喀纳斯,他们从乌鲁木齐出发一路北上,经过苍茫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翻越壮美的阿尔泰山,沿途有村落就住村儿里,没有村落就睡帐篷。

那时正值夏初,无边的草原绿油油的,牛儿肥嘟嘟的,马儿健壮的背部和腿部上的肌肉跑起来一颤一颤的,如同健身房的练家子。在路过一片维吾尔牧民牧区的时候,顾轩心血来潮,他猛踩了一下刹车,把车停在路边,赫滢被突如其来的惯性从睡梦中惊醒,她听见顾轩说:走,我带你骑马去!其实顾轩自己也从来没骑过马,不过从小就听他爸爸一直跟他说起过,他们的民族自古以来就是马背上的民族,人人擅长骑马和射箭。顾轩给了牧民阔孜巴依一包烟,阔孜巴依一脸笑嘻嘻,他分给顾轩一根,吸上一大口,然后把拇指和食指含在嘴里,随着三声口哨,远处的一匹赤马呼啸着奔过来,最后停在阔孜巴依的身边,鼻子里还在穿着气。

“将军,好好带带这两位远方的客人跑上一圈!” 阔孜巴依拍了拍赤马的后背,赤马好像听懂了主人的意思,叫了一声,低下头。阔孜巴依把赫滢扶上马背,随后也把顾轩也扶了上去。

顾轩用手抓住两边的缰绳,胳膊也就夹住了坐在他前边的赫滢。他贴着赫滢的脸,朝她耳边小声地说:我告诉你,其实这也是我头一次骑马。赫滢啊了一声,又听到顾轩在她耳边的声音:你放心吧,我保证,如果真的摔下来,我肯定垫在你身子下头,你敢吗?你愿意相信我吗?赫滢点了点头,这几天跟这个陌生男生的相处,她渐渐地对他产生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像哥哥,顾轩搂着她也像是搂着妹妹。他深吸了一口气,他双腿略微地往里一夹,那马儿开始慢跑了起来。顾轩不断地尝试施加在腿上和两边缰绳的力道,他感觉这跟开车好像区别不太大,腿上的力道用来控制油门,两边的缰绳用来控制方向和刹车。他渐渐地熟悉了,似乎感觉自己跟身下的赤马有了一种人马合一的默契,于是赤马的速度越来越快,赫滢坐在前面心跳加快,脸颊红红的,身体不断地随着赤马的跃动上下颠簸着,她看到两边草原上低头吃草的牛群马群向后倒去,听到耳边的风呼啸着,还听到顾轩在她耳边不断重复的声音:别怕,别怕,有我在,我搂着呢!

自从这一次在马背上的经历,每每遇见牧民,顾轩的烟就少了一包,他们在村落里补充烟,后来又补充孩童爱吃的零食,分给牧民家的娃娃。赫滢说不清楚那种感觉,她不知是迷上了骑马,还是迷上了风驰电掣,还是迷上了草原和天际,还是迷上了坐在顾轩怀里的感觉。就这样,车子开了四五天,他们上午骑马,下午骑马,有时候傍晚也骑马,慢慢地远离了牧区,越野车的右边是山林,左边是额尔齐斯河。开了好久没见村庄,顾轩放慢了车速,在一个还算比较平坦的位置,他把车开到河边的树下,对赫滢说:咱们今天只能住这里啦。顾轩说完下车开始搭帐篷,赫滢也没闲着,她已经在近处找了些树枝,架好了炊具,把火生着,从河里舀了水,拿出事先在村里购置的方便面和鸡蛋,混在一起煮上了。

“没肉怎么行?我来弄肉去!” 赫滢听顾轩说了一声,就见他往河边走。

顾轩找了一个长一点的树枝,把顶头削的尖了些,他脱下鞋,光着脚,踩着额尔齐斯河水中露出来的一些石头,走到河水中间。顾轩来的正是时候,这河里有一种只生长在这河里的鱼,江鲟鱼。这种鱼喜欢冷,不喜欢光亮,越是天黑水凉时,它就越活跃,越愿意在贴近水面的地方游。虽然已是初夏,但傍晚的额尔齐斯河的河水还是冰凉得扎手,也许它天生就是这样高冷,毕竟它最终是要流入北冰洋的。不一会儿,顾轩就从河面上回来了,手里除了拿着那个树枝,还多了两条鱼。

“呀,这鱼怎么长得这么丑、这么凶呀?” 赫滢第一眼见到鱼的时候吓了起来。

“哈哈,你管那么多,不吃拉倒!”

顾轩又找了个树枝,他左手拿一个,右手拿一个,放在火上烤了起来,不一会儿那种野生的香气就飘出来了,顾轩把一个拿过来用手就撕着开吃起来。

“我也要!”

“哈哈,这是丑鱼,凶鱼,你别吃呀?”

“不,不,我就要!我就要!”

“欧呦,看你现在那样子,比它还凶,比它还丑呢!”

赫滢抡起小拳头直打顾轩的后背,直到顾轩说到:好啦,你不凶,你不丑,你很温柔,你很美!

夜色渐渐降临,温度也降下来了,顾轩往帐篷边的火堆添加了一堆木头,就跟赫滢躲进了帐篷。他们并肩躺着,听着潺潺的水流,聊着这聊着那,聊得声音越来越小,直到睡着了。半夜,顾轩被赫滢的呼声吵醒了,他睡不着,想着这几天来的事儿,他突然做了起来,合上衣服,拿着手电,拉开帐篷的拉链,走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赫滢先醒了,她看着边上还在熟睡的顾轩,自己先起身出去了,她要准备些早餐。拉开帐篷的拉链,她一瞬间懵住了。

“顾轩,快来,快来!”

“怎么啦?” 顾轩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说。

“别睡啦,你来看!”

顾轩起身,来到帐篷边,放眼望去,外面一片朦胧,伸手都看不见五指,这是他们一辈子都没有见过的大雾。

“哇,太美啦!” 顾轩惊叹地说。

“是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雾,真的好美,好美!”

“走,咱们出去看看。”

“那不行呀,要走丢的呀!”

赫滢刚说完,一只大手把她的手紧紧握住了。赫滢心里咯噔了一下,这些天来,她跟这个陌生男生的相处,虽然一起开车,一起骑马,一起睡帐篷,但感觉就像是妹妹跟着哥哥一样,而现在她的手突然被顾轩紧紧地握着,一顾暖流从手里沿着胳膊直达心里,她本能地想把手缩回来,没想到她越缩,顾轩却握得越紧了,此时此刻,她心里感觉着,握着她的这个人,不再像是哥哥。

她被顾轩牵着,在大雾中慢慢地走,她不知方向,任凭顾轩带着她,直到走了好一会儿顾轩终于停了下来,赫滢看见了她眼前的一颗粗壮的树干。顾轩弯下身,从地上捡起一个东西,他嘴里还说了声,“咦,这是什么?”

赫滢往顾轩的手上看去,由于雾气太大,她只见一个约小臂大小般的玫瑰形状的东西,她弯腰再仔细一看,这个玫瑰形状的东西是一个树皮,太奇怪了,树皮竟然能天然形成玫瑰花的样子。她好奇着着,从顾轩手里接过来,放在眼前再仔细地前前后后翻着看,她在树皮的正面的上方,也就是玫瑰花瓣的地方,隐约看到顾轩和赫滢四个字,再仔细看,真的是这四个字,而且中间还有一个心的形状!

“这,这。。。” 赫滢惊得说不出话。

顾轩一把把她拉过来,她的后背刚好靠着那颗大树,她的眼睛看着顾轩的方向,透过雾气,她能感觉到顾轩的眼神也在看着她的方向,而且眼神越来越近了,她看清楚了,顾轩的眼中全是她!顾轩离她越来越近,她能感觉到他渐渐粗重的呼吸,等他近在咫尺的时候,赫滢闭上了眼睛。

“小呼噜,咱们把这个扔到额尔齐斯河水中吧,让它飘着,飘到北冰洋!”

赫滢还在那里晕晕地静静地等着盼着那一刻,突然被顾轩的话叫醒了。她有些不情愿,突然又感觉好像不对劲儿:

“小呼噜?你管谁叫小呼噜?”

“就你啊,你就是小呼噜啊。”

“我怎么就成小呼噜了?” 赫滢又把一顿拳头砸到顾轩的胸口。

“哎呦,你再打,我就叫你小铁拳喽!小呼噜,小铁拳,你选哪一个?”

“那就还是小呼噜吧。”

“嘿嘿,就是。昨天晚上要不是你的呼噜声又大又响的,我哪能闲着那么无聊出来做这个东西啊。”

“真的啊,我真的打呼噜了啊?”

“那打的,我无法入睡啊,现在还困着呢。你要是再这样,说不定哪天我就叫你大呼噜了。”

“哈哈,那今天小呼噜来开车,大胖橘好好睡觉。”

“谁是大胖橘?”

“哈哈,你呀,我家的猫就叫大胖橘,你跟他很像,你也是大胖橘!哈哈,大胖橘,大胖橘!”

两个人就这么小呼噜、大胖橘地叫着,又沿途开了几天,终于到了喀纳斯,来到了禾木村,这个美得被誉为“神的自留地”的地方。

他们又去禾木村外西南方向的草原骑了一次马,这不过,这次赫滢再也不怕了,一点也不怕了,自从那天早晨在额尔齐斯河边的大雾中牵过手,她感觉眼前的这个男生变了,变得肯定不是哥哥了,变得有点像恋人。她和他恋爱了。

当天上午,顾轩花了一条烟,在禾木村落下游的一个图瓦人家里打算住下。图瓦人乌力吉和娜萨仁刚刚三十出头,他们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午饭的时候,乌力吉倒上他自己酿造的马奶酒,娜萨仁拿出她自己制作的奶酪,乖巧的女儿端来一个已经切成一块块的大馍馍,闲聊中顾轩和赫滢得知,原来他们是成吉思汗西征大军的后代,当年成吉思汗就是在这个村落休整了几个晚上,然后带着大军向西进发,占领了一个有一个城池,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国家,而他们的祖先因为当时生了场病,不得不留在这里当作军营的后援,到后来随着成吉思汗的节节败退,他们索性就留在了这里,当年豪气冲天的军营,如今变成了美丽安宁的村落。

临近傍晚,家家图瓦人的房屋升起了炊烟,整个禾木村落被朦胧的烟雾笼罩在下面,显得更加静谧安详,顾轩拉着赫滢出门看了一眼,赫滢望着近处和远处不断升起的袅袅炊烟,心里想着,要是真的在这里有一方自己的家,做一个图瓦人,跟着他一起,他去放牧,她来操家,就这么过一生,也是很好很好的,她就这么一直呆呆地望着。顾轩转身回屋跟娜萨仁说了几句话,出来又站在赫滢身边,陪着她,他也恍惚了。

“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站了半个时辰后,顾轩的一句话把赫滢的思绪从云雾里拉了出来。他牵着赫滢的手,他和她十指相扣,赫滢跟着他,走到了屋外的一处架好的梯子下面。

“小呼噜,爬上去,我在你下面爬,你掉下来我还能垫着你!” 顾轩站在梯子下面对赫滢说,然后他松开了一直牵着的手。

赫滢一步一步地爬上去,当她爬到屋顶时,她发现屋顶已经铺好了一米见方的草席,草席上摆放着马奶酒,奶酪,一尊蜡烛,还有几束花草。他们借着炊烟的雾气,闻着花草香,他们面对面坐着,喝着马奶酒,吃着奶酪,并肩看正在西面的方向,那里是徐徐落下的夕阳,和天边被夕阳照红了的云霞。顾轩把赫滢抱在怀里,她坐在他的腿上,他把她的长发散下来,用指尖柔柔地梳理着。他们一直聊到太阳落到山下,一直聊到星星悄悄出来。此时,图瓦人家的炊烟已经褪去,星光微微地照映着这个村落,也照映着乌力吉家的屋顶,照映着赫滢渐渐微醺的脸。顾轩和赫滢躺下身来,肩并着肩,头挨着头,看着满天的星星。顾轩侧过身,用手拄着脑袋,盯着赫滢看。他把鼻子凑过去,尽情地嗅着她发间的味道,已经分不出是花草香,还是她的发香。他开始轻轻吻她的侧脸,吻了许久,他的唇离开了她的脸庞,他深情地注视着她的眼睛,他见她脸已微红,于是面对面朝她吻了下去,双唇触碰在一起,就连呼吸都像蝴蝶般轻盈,又像一潮潮海水将她淹没。。。

“大胖橘!大坏蛋!你就是个大坏蛋!” 赫滢红着脸,娇滴滴地枕着顾轩的胳膊,回味着刚刚经过的吻,那种吻一开始是温柔的,后来是激烈的,再后来又是温柔的。

“小呼噜!小坏蛋!迷人的小坏蛋!你的吻好香!”

“你也是,你的吻也好香,好甜。还有哦,你刚才亲我的时候,我都要抽筋啦。”

“小呼噜,那是大胖橘荷尔蒙的味道,只有大胖橘遇见小呼噜才能散发出来。”

强烈的荷尔蒙,让他和她在额尔齐斯河边第一次牵手,让他和她在禾木村乌力吉家屋顶第一次接吻之后,终于也让他和她在分离的前一天,成为了彼此!

那一天,在布尔津这个国外风情小镇,他们都知道第二天要各自乘飞机回到各自的城市,各自的家。那天白天,他们把车还了,订了个小酒店,他们都期待,也都知道,今晚一定会发生那些早就应该发生的。

深夜,洗手台前,赫滢穿着V领T恤收腰长裙,对着镜子的自己,她正在取下珍珠耳坠,身上还有隐隐约约的木基调香水的余味。顾轩走过去,站在她身后,他帮她落下裙子后腰的拉链,蹭着她脖子后面的头发和背脊,越过肩膀,是小V领下若隐若现的沟壑。他于是吻上她的侧颈,她轻声呼出,他环住她的腰,用牙齿慢慢磨着颈部的动脉,不顾她讨饶的避让。他的一双手开始从腰间向上游走,覆住她的柔软之地。她取下他的双手,转身把它们交缠在她腰部最窄的地方,然后她环住他的脖子,开始主动吻他。她试探着想含住他的嘴唇,发现他也同样在撩拨她。她便放弃抵抗,安心享受这温暖湿润的包围。时不时她会舔舐他的牙齿,感受软硬相交处的那种对抗,和他无处安放的舌头打个太极。有一种轻微的快感此时慢慢从她的下腹往下走,并最终变成一阵痉挛直达她的入口,她因此潮红忘情。她不满意她已微醺和他还在无声作战,她用手指抚摸他的耳廓,探进去听听他到底是不是对她用情至深。慢慢地,她的双手变成他的入耳式耳机,变成他的耳罩,变成他背部的“不求人”。她从他的口中夺路而逃,转战他的耳蜗,用她仅有的物理知识,让它先浸润再蒸发致冷。。。。。。

所有事情都要有个结束,喀纳斯旅行也是一样。赫滢回到了上海,顾轩回到了北京。两人一千二百八十三公里,距离是远的,心却更近了,连着他们的网络。

赫滢:我今天一天都很想你。估计你一弄娃又早睡了。现在觉得李商隐的诗非常适合我了。何当共剪西窗烛~

顾轩:我今天一天也很想你。从头到脚,哪哪儿都想!

异地恋真的不容易,连个拥抱都没有,仅有的联系就是那个手机,那苍白的十一位手机号码,信息听不到语气,电话看不见表情,每天只能对着手机说“小呼噜”,说“大胖橘”。每一次文字中迸发的激情都得不到回报,每一次声音中藏着的思念都得不到反应。他们在不同的城市,看的是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几分钟拖延回复信息都可能成为对方的担心和猜忌。对赫滢来说,就是寂寞的考验,对顾轩来说,就是无尽的牵挂,担心孤独每日陪伴她的只有一个电话,唯一能撑住她的就是爱,安心地守护这段感情。最无力的就是,在下雨的时候,他只能隔着手机跟她说一句:带伞了吗?而不能过去为她撑伞,一起走在雨中。在她孤独和无助的时候,他只能隔着手机跟她说一句:别那么累,注意照顾好自己。而不能过去抱着她,陪着她。

他们后来又曾经一起去过烟雨朦胧的阳朔,也曾经一起去过洁白海滩的亚龙湾。

一年后的一天。

赫滢:我也就今天问问你,以后不问了。我们是会长期这样下去吗?我指常年两地,偶尔相聚。

顾轩:当然不会。

赫滢:我在想,要不我们想办法在一起,要不我们就索性相忘于江湖,不然可能对我们俩都是种折磨。

顾轩:我把家里事情弄好,去上海找你,以后我们一起活在上海。

赫滢:如果你不来,我可能真的在某些特别寂寞和无助的时刻,会就近找个温暖。

三周后的一天,顾轩兴奋地拿起电话,准备告诉她一个天大的消息:

“小呼噜,我决定去上海了,我可以去上海了!”

“我有别人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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