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要素之二:简洁自然是卓越的至真标志

词语是一种独断专横的东西, 它们是为了自身的意义而存在的, 如果你注意的不是这些的话,你也就根本注意不到它们了。你的思维就会开始游离。
简洁自然方是卓越的至真标志。

毛姆在最初学习创作时,系统研究过很多大师的作品,并尝试模仿和练习,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他意识到一味模仿别人徒劳无益,不如深挖自己的潜力。比如:他拥有敏锐的观察能力,能看出别人视而不见的东西;能用清楚的字眼把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具有良好的逻辑感;对文字的声音有生动的鉴别力等等。

因而,他在自己天赋缺陷所允许的范围内努力做到最好,最终把写作目标按照重要性顺序依次定在力所能及的三个方面:明晰、简洁和悦耳

继昨天的明晰之后,今天分享有关简洁的内容,请看下文。



作为一种优点, “简洁”并不像“明晰”那么显而易见。

我写作以简洁为目标是因为我没有“丰赡”(注:宏大华美的风格,下一段可谓毛姆对丰赡的解释)的天赋。在一定范围内, 我还是挺羡慕人家的丰赡, 尽管量一大了就很难克化,比如,我可以欣然地读上一页罗斯金, 但二十页的话就真有些吃不消了。(注: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兴趣爱好广泛,英国作家、艺术家、艺术评论家、哲学家、教师和业余地质学家。)

那些音调铿锵的藻饰的文辞, 那些堂皇庄严的修饰语, 那些富有诗意联想的名词, 那些赋予句子分量和富丽的众多从句, 那如同开阔的大海上一浪接着一浪的雄伟壮丽; 在所有的这些特色当中毫无疑问都有一种令人振奋、给人启示的东西。

这样串联在一起的字句, 就像音乐般落入你的耳鼓。它诉诸的更多的是感官, 而非智能, 声音之美很容易使你得出你无须为其意义费心的结论。可是词语是一种独断专横的东西, 它们是为了自身的意义而存在的, 如果你注意的不是这些的话,你也就根本注意不到它们了。你的思维就会开始游离。

这种写作需要一个适合它的主题。用宏大华美的风格去写那些无足轻重的琐事, 肯定是不合适的。以这种方式写作的人中, 没有比托马斯·布朗爵士更加成功的了, 可即便是他, 也并不总能逃过这个陷阱。(注:托马斯·布朗爵士,1605-1682,英国医师、作家、哲学家和联想主义心理学家。)

在《瓮葬》最后一章, 其内容, 也就是人类的命运, 与那具有巴洛克式光华的语言配合得可谓珠联璧合, 这位诺里奇的医生由此创作出了一篇在我们的文学史上无出其右的完美文章。但是当他用同样华丽的风格来描述发现古瓮的经过时, (至少在我看来)就不那么令人感到愉快了。

如果一个人的思维混乱, 他写作的方式也会缠杂不清; 如果他的性情反复无常, 他的散文也将富于空想; 如果他手头上有一百种材料可供施展自己迅疾、飞奔的悟性, 除非他有极强的自控力, 他的笔下必定会充满隐喻与明喻。

因此,简洁自然方是卓越的至真标志。


罗斯金和托马斯·布朗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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