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思杂绪】长歌法之绝唱

他,是世间之法,是度量万物的绳墨,是救壅塞之国于九尺泥潭之中的权杖,是斩奸邪狡害于主威君主之侧的利刃。虽是后生晚辈,却不亚于任何先辈。

他,便是划分真假的规,便是衡量一切的矩。是明是非的准则,立赏罚的权柄。

他叫韩非,在和氏之痛下兀自孤愤,努力挣脱世俗禁锢的枷锁,使天下归于太平,得以大治。他,蒙受着恶鄙之人、奸佞小人于法制的诋毁,力排众议推行以法治国。他本是韩国诸公子,本可以在纸醉金迷中纵情享受醉生梦死的快乐,可他却并未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己任,是他穷极一生的追求。

他愿意为了法度捐出自己的身体,为势术牺牲自己的一切。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谱写成法律的明文,哪怕不顾一切,哪怕为之捐躯。哪怕前有商鞅五马分尸,后有李斯腰斩族夷,哪怕“当涂之臣”公开杀戮或秘密处死法术之士,哪怕智法之人“处势卑贱,无党孤特”,他都无所畏惧。生,不足求;死,不足惜。只求国家强盛,只求百姓安康!

世人笑曰,法家之术不过维护阶级统治的渣滓而已,为求得法术推广,不惜出卖灵魂,岂不谬哉?我亦笑曰,法术之型,为加固封建阶级统治;可其本,实为苍生,实为百姓。法,为的是济济国家的井然;势,为的是君臣上下的栉比;术,为的是斩除奸臣的二柄。为的是“使天下皆极智能于仪表,尽力于权衡,以动则胜,以静则安”;为的是“胜故而草不荒,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为的是“大家”的强与隆,而非“小家”的富与贵。

一汪名利构成的泥潭里,他不甘深堕其中,只奋力以一己之力于一朝之间挽一国之难,只身犯险,将生死置之度外,只为打破奸劫弑臣对君主的面谀,阻止臣下弑君犯上的恶行。他昂首行于刑名之道,低头奉捧法术之学。他为黎民百姓而来,不求己之功与名,但求百姓安与平。他为国家富强而来,不畏权贵亲臣,只为国兴而隆。

在那诸侯割据一方纷争混战的日子里,为了博取一夕名利而背离自己的乡土、挑唆敌国攻伐自己故国的并不在少数。翻阅千册史卷的我们如何能指望有那么一人,能出淤泥而不染!可他,韩非,他热切真挚地爱着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故土。为了能使自己的国家——韩国富强,他于悲愤之下,于爱国之心,以颤抖的笔调写下《爱臣》、《奸劫弑臣》、《和氏》等诸多名篇。他何尝不知,倘若这些文章落入小人之手,他将会如何?可他从未有过一丝畏怯,洋洋洒洒,三千寰宇,他蔑笑着,将人世间的丑态一一化为笔下的文墨。

透过千年的时光,我仿佛仍能依稀看见,一双倒映着世事百态、是恶善非的明眸,玷染了墨色般的尘埃,世间的丑态只要在他面前,便了无藏身之处。那双眼眸,凛冽而犀利,好似一把寒霜之刃,一起一落,奸邪便再也无法用自己那双被粉饰无数次的双眼谄媚万物。

他,韩非,从未消极避世,从未愤世嫉俗却求和求平。法制的出发点,并不是一味效仿古人旧制,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众而禁不变者削,实乃千古常理,只抱着“先王”之说,无异于邯郸学步,最终也只会是纸上谈兵;法制的出发点,也不是一味地逃避现实,但求得一份己之安康宁静,小家的安宁并不代表大家的幸福,倘若一切只考虑自己,则难逃不忠不孝之嫌。法家,求的是使天下归于“以刑去刑,以言去言”的崇高境界,求的是“群臣见素,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失,各处所宜”,求的是每个人都为国家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在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各家的学术皆各擅其胜,而韩非的言论不可不谓之独树一帜。他的语言峻刻奇峭,说理透辟,其本归于黄老,却于黄老之上提出新的观点。他的思想从未被唯心主义思想箍住,也从未被阴阳家的封建迷信思想影响。纵观诸子百家的作品,可以说,《韩非子》是最贴近现实的一部著作。

韩非继承了商鞅的“法”、慎到的“势”以及申不害的“术”,但他从未对此三人及法家之士的缺点进行遮蔽,他光明磊落,从未为了显示本家的与众不同之处便断章取义地批判别家之论,亦不自视甚高地吹捧自家之说。他不避讳权威的缺陷,不隐蔽别家的优点。他剔除了道家退避一切的思想糟粕,批判地改造了老子的朴素辩证法。他从来不会为了讲究气势而不取实,他从来只会把人性最最真实地一面“毫不留情”地批判指出,不肯为之“美言”二句。我欣赏与推崇的,正是韩非这种扬善不避恶的精神。

他用法,铭添下一字精彩的决判;他用势,夯筑起一条永恒的长廊;他用术,歌咏着一曲法家的长歌。

时过境迁,断碑残垣,永恒不变的,铭刻灵魂的,唯有法之绝唱。

倘若一人,不求功成,不求利益,不求名就,他甘愿湮没在史尘之中。而他,只为天下济济苍生而来,不受浮尘之功名,此人安能不谓之圣人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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