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的用人之法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之一,历时近三百年。而大唐盛世,离不开前期几位皇帝所做的努力。其中,唐太宗李世民功不可没。他以高明的用人之道,网罗了大量人才,为“贞观之治”奠定了基础。这也为今天的领导者在选人用人方面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与方法。总结《贞观政要》中关于唐太宗的记载,他的选人用人之法可概括为以下几条。

1.思想上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拨

唐太宗把人才选拔当作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贞观二年,唐太宗对时任左右仆射(相当于宰相)的房玄龄、杜如晦说:“公为仆射,当助朕忧劳,广开耳目,求访贤哲……”唐太宗认为,宰相的主要职责应该是协助皇帝选拔人才,而不应过多陷于日常具体事务。由此,唐太宗命令琐碎小事都交给左右丞处理,重大疑难事务才禀报仆射,把房、杜二人从繁忙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让他们重点考虑如何帮助国家选拔人才。

同样,今天,成功的领导者要善于识别人才,明白什么样的人适合做什么样的工作,什么样的岗位承担什么样的职责,确保人尽其用,用尽其能。尤其不能让适合做管理、把握大方向的人陷入日常具体工作中,降低工作的效率。

2.视“德”为选才的首要标准

道德品质的好坏是唐太宗衡量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贞观三年,唐太宗对吏部尚书杜如晦说:“比见吏部择人,惟取其言词刀笔,不悉其景行。数年之后,恶迹始彰,虽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如何可获善人?”杜如晦回答:“两汉取人,皆行著乡闾,州郡贡之,然后入用,故当时号为多士……”唐太宗发现吏部选人只重文笔口才,而忽视对德行的考察,于是采纳杜如晦的建议,依照汉代选拔官吏的办法,希望得到德才兼备之人。贞观六年,唐太宗又对魏征说:“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唐太宗认为,即使能力再强的人,如果品行不好,那造成的危害可能远远超过他的成绩,所以“德”应成为超过“才”的首要人才选拔标准。

在市场改革中,个别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个别员工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或取得岗位晋升的机会,采用一些不正当手段。从长远来看,这样做既损害了企业利益,也不利于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因此,领导者既要看重企业和个人的成绩,也要关注成绩取得所采用的方式方法,考察个人的道德水平,坚持企业和个人的道德底线,建立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

3.空出岗位等待最适合的人才

贞观元年,唐太宗对房玄龄说:“官在得人,不在员多。”唐太宗认为,大治天下的关键在于周密地处理政务,任命官员要根据才能情况。他引用前人提出的“任官惟贤才”,“谋夫孔多,是用不就”,“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等观点指出,任官不得人,再多也没有用。为落实这一原则,他命令房玄龄大力精减官员,任用人才要求宁缺勿滥。房玄龄受命后,对中央机构进行了裁减合并。改革后的唐中央机构文武官员总数大为减少。唐太宗很满意,他把岗位暂时空下来,等待最适合的人才。

将人才放到合适的岗位上,才能激发其工作的热情和潜能,尤其一些专业性要求比较高的岗位,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4.英雄不问出处

不论出身、门第,不拘一格选人才也是唐太宗成功的用人之道。原来杜如晦不过是李世民的兵曹参军(训练士兵的军事参谋),后来要被调走,房玄龄对李世民说:“必欲经营四方,非此人不可。”李世民听后立即把杜如晦调到身边,后来杜如晦果然成为一代名相。在唐太宗的官员集团中,魏征、尉迟敬德、李靖等都曾是敌对营垒中的重要人物,被唐太宗纳入帐下后,逐渐成为中流砥柱。这种胸襟和气度,使李世民网罗了大量人才,也对唐代的繁荣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很多企业把“英雄不问出处”放在嘴边,但真正选拨人才时却常以“名校”、“名门”、“名师”等作为选拨人才的条件,把真正有能力的人拒之门外。领导者应该建立健全人才选拨机制,确立一套能够全面考察人才的管理办法,防止以个人好恶选拨人才或者因偏见埋没人才的情况发生,真正客观、公正的选拨企业需要的人才。

5.完善人才考核激励机制

网罗了大量的可用之才后,唐太宗还十分重视对人才的考核,他在吏部设考功司专门负责此事,并以考核结果决定奖惩,考核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四善”是国家对各级官吏提出的四条共同要求:“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要求各级官吏维护统治,谨慎廉洁,公正称职,勤奋不懈。“二十七最”,则是根据二十七种不同官职提出的考核业务才能的标准。官吏考核的奖惩条例周密细致,种类多样,主要有俸禄增减,品阶升降,职位变动,荣辱与夺等。除此之外,他还给人才提供了诸如休假等多种福利保障,从各个方面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使之专心为国效力。

领导者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让人才不仅从工作中获取相应的物质回报,更能把工作当成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你可能感兴趣的:(唐太宗的用人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