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

权利是人赋的,而非天赋的

权力不来自神,也不来自自然,也不来自逻辑。权力是来自人类的经验,尤其是那些惨痛的经验,那些巨大的错误。

每当人类经历了巨大的错误,有了惨痛的经验以后就想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错误,于是人们就逐渐建立起对权力的约定,对权力的安排,目的是要减少错误,减少损失和失败,所以权力来自错误,正确也来自错误,人类在过去惨痛教训的基础上,一点一点的改变,我们社会的制度安排。

我们今天认为的理所当然的权利,其实都是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才得以确立的,从有人提出,再到有人实践到越来越多的人赞成,再把它写到法律条纹里,最后慢慢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许多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权利之间本来就是有冲突的,怎么找到相冲突的权利之间的平衡点,才是我们要处理的关键问题。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但每个人有自杀的权利吗?如果每个人都有自杀的权利,那我们会看到,如果一个人想要自杀,宣布我准备自杀了,社会上其他人就应该说好啊,恭喜你啊,要行使你的天赋的权利了,但现实中一个真正想自杀的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让别人知道,因为他的想法,一旦被人知道,别人就会出面阻止,而更多旁观的人看见有人阻止自杀的话,他们会帮助那些阻止的人,而不会去帮助自杀的人,这说明自杀是一种不被社会普遍认可的行为。

为什么生命属于一个人?自己所有,而他却没有权利自杀?事实上,世界上罕见,我是为了谨慎起见,说罕见有鼓励自杀的文化,没有哪个民族,哪个文化是鼓励人们自杀的。

因为一个人死去受害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还有他周围的好多人,甚至是整个社会保存社会的人力资源是几乎所有文明,所有社会的基本共识,哪怕是对重病患者实施安乐死的问题,大家的讨论也是极其谨慎的。

明白了,这些道理我们再回头看一遍财产权利条目的头一句话,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独到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这句话,我们可以再次体会他的力量。这就是知识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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