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从一次面试说起,面试官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在JDK下面这个方法中:
public static > void sort(List list)
这里面
美好的愿景
很明显,从语义上来说,sort方法要对一个List排序,这个List中的元素类型为T,sort方法要求这个T类型必须是可比较的。这个可比较的含义是说,任意两个T类型的对象,可以通过compareTo方法来确定大小。理想情况下,一个T类型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话,那么对于任意两个属于T类型的对象x和y,都可以通过compareTo方法来确定大小。因此,方法写成如下形式即可。
public static void sort(List list)
Comparable接口的无奈
可是现实世界里,并不是T类型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就可以和T类型比较,而是T类型实现Comparable
所以对于下面这个类,只能说代码写得烂,作者职业素养低,而编译器却无能为力,令人扼腕叹息。
public class Bar implements Comparable
Java泛型系统出来背一次锅
为了将这样的类拒之门外,sort方法写成下面这样岂不是很好?sort需要的T类型,是一个能和T类型比较的类型,真是天衣无缝啊。
public static > void sort(List list)
但是有这样一种情况,假设有个类型S,S实现了Comparable,然后T继承了S,那么T就具备了和S比较的能力。但是这时T能通过编译么?答案是不能,因为在编译器看来,T只具备和S比较的能力,不具备和T比较的能力。尽管T是S的子类,但是编译器不认为如果一个类型具备了和S比较的能力,就具备了和T比较的能力。听上去感觉有点不合理,就好比经常有猎头问我:“好了,我现在知道你会用hadoop、spark这些来搞大数据了,那么请问你会Java么?”
这个就是Java泛型系统的一个坑特性——不具备协变、逆变的能力,所以尽管Integer是Number的子类,List
所以最终用
美中不足
但是
public class Bar extends RuntimeException implements Comparable
就像equals和hashcode的代码契约一样,如果编译器在语法层面完全无法提供检查,只能靠程序员的职业素养来产生良好的代码,真是令人太不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