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发展规律之顺序性

      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顺序性,这种顺序性指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和先后顺序,既不能逾越,也不会逆向发展。是逐步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种顺序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身体发展的顺序性

1.头尾发展原则

头尾原则是指动作从头部向下发展,头、颈、上身的动作发展先于下肢的发展,如婴儿3个月左右,听到声音转头,接着能翻身,6个月开始学会独坐,7个月时喜欢在大床上滚,8个月左右,能迅速地爬,随后有走路的意识,10个月左右,蹒跚学步,1岁半左右能走得很稳。当然就种顺序也有一定的差异性,比如:很多孩子不是先学爬,直接学走,然后再学爬。

2.近远发展原则

近远原则是从中心到四周向外生长。在孕期发展中胸腔和内部器官最先形成,然后才是胳膊和腿,最后是手和脚。在整个婴儿期和童年期,胳膊和腿的生长速度继续快于手和脚的生长速度。

3.四周到中心

能在接近青春期时,手和脚开始快速生长,成为最先达到成年十比一的身体部位,然后是胳膊和腿最后才是躯干。因此十来岁的青少年经常看起来笨手笨脚,原因之一就在于他们的手和脚可能突然看上去比身体的其他部位大的多。

二、记忆发展的顺序性

当儿童在不理解语词或材料时,他们就利用机械记忆,例如:让小学低年级的孩子背诵古诗,他们不能体会诗人写作时的心境,不能赏析古诗,所以只能通过熟读成诵。但是这种记忆保持的时间不长,需要反复巩固。所以这个阶段要以形象记忆为主,也就是多给儿童呈现直观的事物。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儿童积累了很多经验后,如:通过大量的阅读,增强了理解能力后,他们对于语词或材料的记忆就开始发展为有意记忆,也就是理解性记忆,同时,抽象记忆也开始发展。

三、认知发展的顺序性

皮亚杰把认知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儿童在出生后的两年内,从只会基本的反射活动,发展到能主动作用于物体和事件,从而理解他们。

2.前运算阶段(2-7岁),这一阶段,出现了符号功能,其中一种形式就是语言,第二个重要特征是象征性游戏。

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在这个阶段,儿童获得了诸如取中心化,可逆性这样的认知操作,你这使得他们能够有逻辑系统的思考具体问题。

4.形式运算阶段(11-12岁),形式运算推理是理性和抽象的,就包括假设演绎推理也包括归纳推理。

虽然皮亚杰低估了儿童的能力,但是他充分描述了智力发展的顺序性。

根据人的发展的顺序性,我们就应该尊儿童的发展的顺序性。可是现在诸如"幼儿儿童化""儿童少年化""少年成人化"这些现象比比皆是,这其实是在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这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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