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少有家暴受到制裁?

      近期看了不少新闻,都是有关家暴的。有那么几个视频,惨不忍睹。我想不通,也许是我观念不同。明明是夫妻,明明都具有平等的人格,谁也不低于谁,然而对自己伤害最大的,却成了那个最想不到的最亲近的人。

        总觉得吧,哪怕是陌生人之间,随随便便发生点小纠纷,哪怕是轻轻碰了对方,只要对方伤了那么一丁点,总是要负责任的,总是逃脱不了干系的。还钱赔偿算是小的了,弄不好还得吃官司,一不小心就进小黑屋了。这到成了陌生人之间的不敢轻举妄动。陌生人之间有了法律的保障,是不敢轻举妄动了,却把气撒在最亲近的人身上。有不少家暴,想必都源于在外面吃了不少气,憋到家里发泄到了最亲近的人身上。亲近的人嘛,还钱赔偿自然是不可能的了,感情在也不一定会吃上官司,对方往往顾及家庭,更不会把施暴者送进小黑屋了。更多的往往是默默忍受,更多是为了顾及家庭,顾及孩子,因此家暴虽然有法律禁止,但实际上很多家暴却成了理所当然,实施者根本就不用担心后果。

        还有的家暴,是源于对方做错的事,就拿出轨做比方吧,社会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对出轨人实施家暴是赞同的。也不知道是咋想的,也许是伦理观念吧。对我来说观念不同,我认为,都是平等的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即便是出轨了,坐下来好好商谈,再大不了各过各的。实在是没有必要用家暴。家暴根本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只能让对方的心越来越凉。

        很多家暴,受害者伤情都很严重,要是换做了其他人之间这样的伤害。那肯定是故意伤害罪了,咋滴也是触犯刑法的。总是要赔偿的,进监狱也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伤情那么严重。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原本是那么亲近的人,为什么要伤害最亲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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