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公冶长第五》(1):孔子嫁女

【原文】子谓公冶长:“可妻(音器)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音器)之。

【翻译】孔子评价公冶长,说:“这是值得把许配女儿的学生。即便曾身陷囹圄,但并不是他的罪过。”后来,孔子果将女儿嫁给了公冶长。

【我的理解】

公冶长,复姓公冶,名长,字子芝。为孔门“七十二贤之一”,既是孔子学生,也是孔子的女婿。多次拒绝鲁国招贤,一生不为官,继承了孔子教学之志。之所以获罪,据说是因为“通百禽语”。

据传,公冶长从卫国返回鲁国,至两国边界处,听见鸟互相招呼往清溪食死人肉。不一会见一位老婆婆在路上哭,公冶长问她,老婆婆说:"我儿子前日出门,至今未回来,恐怕已死了,不知他在什么地方。"

公冶长说:"我刚才听到鸟相呼往清溪食肉,恐怕是您的儿子吧。"老婆婆去看,果然发现她儿子的尸体。

老婆婆报告了村中官吏,村官问老婆婆因何而知,老婆婆说:"是公冶长说的。"村官说:"公冶长没杀人的话,怎么可能知道?"于是将公冶长逮捕入狱。后经证实,公冶长确实通百禽之语,这才放了出来。

此章记录的,可算孔子家事。如何家事记于《论语》?盖圣人教化,以人伦为纲。人有五伦,夫妇为始。故太史公于《史记》中,特设《外戚列传》。以此告读史者,不可于夫妇、婚姻之事有所狭隘。

《诗经》自《关雎》始,《周易》以乾坤为基,《春秋》讥不亲迎,皆是太史公之训。旨在阐明,婚姻之事,不可儿戏。得贤妻之家,旺三代。嫁有德之君,安一身。

婚姻以德而不以门楣,以品而不以贵贱。圣人嫁女,若是有德,纵是牢狱之人,也可嫁。

文人歌颂爱情,渴望爱情,但未必幸福。圣人爱人更爱德,故收获好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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