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民企做贡献——全国人大代表吴京耕提出五条建议

        发展民营经济关系到东北振兴乃至国家振兴和民族振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民营企业要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深刻领会李克强总理的报告精神,做大做强民营经济,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如何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克服发展中的困难,着力补齐“四个短板”。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工商联副主席、辽宁三沟集团董事长吴京耕提出如下五条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加大在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二是坚持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等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同时,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适时出台激励政策,选择市场前景好、经济贡献高的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三是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正视企业经营负担重、融资渠道窄、融资难、融资贵、发展成本高这些导致民营企业不大不强的难点和痛点,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实际难题。要在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信贷问题上下大力气。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帮助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纾难解困。四是民营企业要努力在后疫情时代实现自我转型升级。新冠疫情是一个外生冲击,从短期来看,它给中国经济制造了一个小的经济周期,导致经济有下行的压力。但从长期来看,疫情所造成的冲击,很可能给中国经济制造“结构性”升级的机会,更多的资本会投向与线上消费、线上办公等相关的领域,从而引起更大范围内的技术进步和企业组织方式的变革。五是民营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受企业体量小、资金有限、人力资本匮乏等因素制约,很多民营企业没有建立起规范的企业制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运营效率低下、市场竞争力较差。应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协助民营企业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使企业发展与国家命运、时代背景紧密相联,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党建+社会责任”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模式。(阿翁  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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