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学》之《土味中国人与文字的不必要性》

之所以把读书笔记起名叫“乡村社会学”,纯粹是因为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提及本书是在西南联大和云大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看到母校的名字我有一丢丢激动于是愉快地决定装一个X。

社会学是一门非常有意思的学科,通常以一个大家都会觉得很有意思的现象作为切入点,同时又用上非常严谨甚至有时难以掌握的方法来分析这些形形色色的现象,使其上升至具备理论层面的价值。中国的社科发展较晚,这一套做法现在尤其流行,以至于有些论文只能看看开头和结论,中间简直不知所云。

但是在费孝通先生的那个年代,研究是有趣的,是脚踏实地的,不是坐在书斋里做一些纸面上的玩弄就可以完成的了。也正是由于这样,这本《乡土中国》兼具了研究和趣味的特性,使大师的研究也能为我们这些普通人所了解。这一本充满了提炼出的概念而来的学术笔记能够如此易懂,依仗的是大师学术和文字双方面的思维能力和功力。

我已经读过一遍这部著作,但当时只是一个懵懂的本科生。这一次再拿起书本,希望能由大师踏实治学的成果中有所得益。


乡土本色

农耕文明的中国人,骨子里是带着泥土味的。对土地的强烈依赖以及农耕生产方式的特性使人们有了这样的特征:

1. 流动性极低;

2. 复杂程度低的劳作使得人们不需要分工;

3. 没有复杂人口组织、社团的需求,社群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呈村居状态。

由于1. 极低的流动性以及3. 家庭是社群的单位,因此衍生出了

4. 村落之间关系疏远甚至存在隔膜。

社会学中,社会分为两种,一种是无目的的,只是在一起便在一起了的社会;另一种是为了实现某个共同目的而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在中文里,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在相互熟悉程度高的礼俗社会中,有用的是靠经年累月积累起来的靠“刷脸”就能得到的信任。这种信任由于早已潜移默化,所以是完全下意识的行为。

这样的社会规则一旦经历了社会类型的变迁,就不再适用了。

 

文字下乡

文字的用处是什么呢?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操纵文字的能力(书写为主、阅读其次)并没有口头使用话语那么重要。从语言史的角度来看,语言文字需要使用的人拥有同样的经验。使用范围越广的语言,其越简单。——插一句:这就是为什么英语能够成为世界语言的原因,因为它简单。而黑话一类附加了更多不通用的意义认可符号的语言,更适用于小范围内的特定人群——例如,一个村子。

因此,文盲率高的农村人,或许并不是他们愚笨,而是他们本就不需要学习文字。这就是费先生在这一章里试图辩明的。


再论文字下乡

文字是帮助人类跨越时间障碍的工具。依靠文字,我们得以一窥自己记忆中已经淡忘的过去;依靠文字,我们得以将今时今日的思想作为遗产留给身后的后辈。

而乡土社会中的人不需要使用文字来保留记忆或思想,因为不流动而导致的对生活经验没有过多需求,一切只要简单的重复保存即可。这样一来,文字根本就是没有必要存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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