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评估=绩效考核?企业该如何建立价值评价制度?by黄子老师

我们观察到,很多公司想把员工的价值评估做的很全面,于是顾名思义,搞了360度绩效评价,结果呢流于形式,其乐融融,没有效果。有的公司呢,把绩效考核当成价值评估的唯一标尺,一切唯绩效论,形成一种内卷化的压力文化。

其实,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配,这是一个闭环,对于企业来讲,价值评价工作也是非常必要和关键的。正所谓,没有衡量,就没有管理。那关键是怎么来评价,从哪些方面来评价呢?

我的建议是,把公司对组织和员工的价值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部分,三个部分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员工的价值贡献。这三个部分就是:绩效成果评价、胜任力评价、价值观和态度评价。我们一一说一下。

第一是绩效成果评价,这是以客观数据或成果为依据的,这对于每个公司都肯定会有相关数据,只是需要系统地收集和记录。不论是结果责任导向的销售部门、生产部门,还是以服务支持导向的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他们都会有自己的工作成果。梳理一下,作为绩效成果评价。

第二是胜任力评价,任职资格评价。主要针对于学习成本较高的知识工作者岗位,或者技能工作岗位,建立起来胜任力模型,进行能力评价。胜任力,代表这个岗位上「什么样的人」,在知识、经验、能力、特质方面,满足哪些标准是合格的,是优秀的,这其实为公司建立起人才画像,也便于进行招聘、培训等基础工作的开展,也能用于评价人才。这项评价,不同于绩效成果评价,绩效成果评价是短期的成果,是实际的产出;而胜任力评价,是一种潜在的贡献,还没有产生,但具备产出的潜力,一旦具备了,它就是相对稳定的,对于企业的组织能力建设是非常关键的。

第三点是价值观和工作态度评价。这一点看似软性的评价,其实应该是最刚性的评价。什么是刚性评价,就是一旦发现评价不达标,这是没有转圜的余地,直接清除。而绩效成果评价、胜任力评价,都是弹性评价,如果评价不达标,可以不断改进,可以给员工机会调整,这些都是可以的。但价值观和工作态度评价,我的建议是一旦发现不达标,果断清除。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价值观和工作态度,往往反映的就是这个「秉性」,从企业经营成本的考虑,企业试图通过培训或辅导的方式,改变某些在价值观和工作态度方面存在偏差的员工,投入产出比是非常差的,理性的选择就是让员工退出组织。价值观和态度,容易在组织中传染,价值观和态度出现严重偏差的员工,就像是组织中的「烂苹果」,发现一个消除一个,千万不要可惜。企业在进行人力成本预算的时候,就应该把「离职补偿」的成本预算进来,把人才的新陈代谢做为组织进化的必选项,这样才是健康的。比如有重大品德问题、作风问题、工作态度问题的员工,一经发现,就不是考核与不考核的事情,而是人员退出的事情了。

以上就是三个部分评价。绩效成果评价,解决动态成果产出的评价问题,对应的激励是员工的弹性薪酬奖金包的多少。胜任力评价,解决员工任职资格的责任能力的问题,对应的激励是员工岗位工资的职级和薪酬等级的高低,工资包的多少。价值观和工作态度评价,解决的是组织文化和员工纯度的问题,对应的激励是福利性的激励。这三个评价,在公司组织中,都应该开展,才能建立较为健全和有效的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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