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租客带走生死未卜:在无辜的孩子面前,父母才是悲剧的源头

文/木羽小花

7月10日,全国都在寻找这个女孩——九岁的章子欣,截止到发稿为止,孩子依然生死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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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建立在“信任”之上的“欺骗”

章子欣从小到大与爷爷奶奶住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清溪村的老家。梁某华、谢某芳租了章军家房子的一个单间,并与章军父母混熟。

住了三四天后,他们向老人提出,想带章子欣前往上海参加朋友婚礼充当花童。

租客获得了爷爷奶奶的信任,7月4日把章子欣交给了他们。

7月5日,租客向爷爷奶奶发去孩子视频以示平安,并承诺在6号把孩子带回。可爷爷奶奶并没有在6号见到孙女的身影。
7月7日14时,再次联系租客夫妇,对方表示正带着孩子在宁波玩,买不到回来的高铁票。
到当晚6时许,租客发消息称充电器坏了,手机快没电了,晚上九、十点才能送孩子回千岛湖。
7月8日凌晨,租客在宁波东钱湖一起跳湖自杀。

女童奶奶表示,租客两人看起来人很好,自己也不知怎么就被骗了,事发前还曾半小时打一次电话催促快带孙女回家

事发后,众多网友指责爷爷奶奶太轻信他人,轻易将孙子交给不熟悉的人,因为他们的失职才导致了孩子的失踪。

从小养在身边的孙女,没有人可以质疑他们对子欣的爱。

自己心里是什么,眼睛里看到的就是什么,爷爷奶奶的善良让他们无法预估人心的险恶,将孩子交给了一个以为的“好人”。

孩子一天没有找到,我们都祈祷着她能平安归来,爷爷奶奶内心的自责和难过一定是我们无法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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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谁应该对子欣的失联负责

子欣的妈妈曾某梅,1992年出生,16岁初中毕业后到杭州打工认识了比她大十岁的章军。2010年章子欣出生,2013年领了结婚证。

17岁怀孕,18岁生孩子,曾某梅没有很好地适应角色的转变,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和章军争吵,争吵的理由还包括经济上的拮据。

23岁的曾某梅抛下了才五岁的孩子,到广东的一家硅胶厂打工,只是偶尔打电话问女儿的情况,后来联系越来越少,再也没有回去过。

后来章军也外出打工,一年只能回家三四次,子欣生活在一个没有父母陪伴的环境里。

陌生人对她的“好”让她毫无抵御的能力,她跟租客相处时的开心,也成为爷爷奶奶放警惕的理由之一。

章军和曾某梅从2015年开始闹离婚,最终选择了在7月8日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孩子被租客带走的第五天。

在7月7日联系不上租客,女儿的行踪明显异常的情况下,他们没有选择在第一时间追寻女儿的下落,而是迫不及待地先去离婚。

对于女儿长久以来的忽视,“爱的缺失”也让他们忽视了“孩子的安危”。

都说孩子出生之前都在天上找妈妈,这样的母亲只想着尽快摆脱婚姻的“束缚”开始新的生活,从来没有想过孩子的将来。

03 失责的父母,受苦的是无辜的孩子

曾某梅在离开孩子后的几年里,总有各种“不能回家看孩子”的理由,却可以在章军同意离婚后的第一时间飞快地赶回去办理手续。

没办法管孩子,但是“一个月三千多的收入却入不敷出,还要靠蚂蚁花呗度日。”连赶赴浙江与章军办理离婚手续的路费(6000元)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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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军回答“为什么会在女儿失去联系的情况下还去离婚”——因为没有把事情想到那么糟糕。

“失联”已经事实存在了,没有办法断定“糟糕与否”,此时最应该做的事情不应该是“找女儿”吗?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个把小时,或许子欣的每一秒钟都想要快点看到爸爸出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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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生而不养,孩子何以为家

爷爷奶奶无论怎样爱孩子,都代替不了父母能够给予的爱。

一个12岁的少年犯在狱中把自己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法官问他:“赞恩,为什么起诉父母?”

赞恩说:“因为他们生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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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养是父母对孩子最大的“罪过”,作为孩子的避风港,父母应该给予他们足够的爱、足够的安全感。

是的,我们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生活压力大、必须要工作、夫妻感情不和……去逃避应该给予孩子的“关注”和“爱护”。

如果有父母的疼爱和庇护,租客没有可乘之机,在子欣未知的世界里,“参加婚礼当花童”一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在她完全有能力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下,选择了愿意跟随刚认识的叔叔阿姨“见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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