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条件

电影拍摄备案流程: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4号字体规范文字,计算机打印;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要求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广播影视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在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微电影、电视剧、电影等有好处,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专业办理广播电视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1)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2)工作场所(须提供营业执照上的住所证明材料)(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必须是实缴货币,不能有无形资产);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新设企业需要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复印件;

    3.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身份证 复印件,毕业证或培训证明复印件,简历); 

    4.办公场地证明;

    5.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 、投资者注册资本缴付情况即持股比例;如果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需要提交给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股东构成情况,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每层级股东名单、持股比例等材料需要加盖每层级单位公章;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注明国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盖章文件需要在工商局查档);

    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办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可以提供相关人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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