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

灵修,是在一个看似没有任何转变的世界参与这种扭转、从而不断得着信心之确据的私人经验和信仰轨迹。灵修就是在那钉死又复活的耶稣的生命中活着。灵修是这种前所未有的存在方式的尝试和经历。

律法本身是美善的,但律法本身不能成为灵修的基础。因为对律法的遵循意味着自我依赖。如果律法对人的称义和圣洁而言是足够的,灵修就不复存在。或者说,灵修就不过是自我肯定和自我欣赏的一种道德主义的修行。

一旦信徒透过满足律法或在律法面前衡量自己,来获得自己蒙受上帝恩宠与垂爱的宣告,灵修就变成了自我欺骗的手段。灵修便将我们的安全感,和我们与上帝的关系,建立在可见的私人的灵性经验和成就之上。灵修便如十架约翰所说,可能成为另一条逃避基督的道路。

换言之,灵修只可能是福音信仰的结果。在一种错误的、道德主义的救恩论下,没有灵修可言。在天主教教义支配下的灵修,越有敬虔的外貌,越是与基督的恩典为仇。

Ps:的确好经典,很多时候,我也会把灵修当成自我肯定和自我欣赏的一种道德主义的修行,还是活在自己给自己的律法要求中,而不是在恩典中。外在的敬虔都是包装盒,徒有其表,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希望自己更多认识恩典,走出律法,走出自我肯定和标榜。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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