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十三章

         这天早上,起床推开窗,我看见你在楼下拾荒。可惜我不认得你,更可惜的是,我迫不及待的想与你相识、相知,甚至相爱。待我下楼寻你,你已消失在薄雾之中。内心极度懊悔的我,只得人你在清晨的薄雾中消散殆尽。

         回到屋里,阳光尚未穿过窗台射到书桌上,我只得打开日记将你写下来。首先从你的秀发写起——蓬勃而苍劲,其次是你的眼眸——乌黑发亮,最后是你的修长的身子......我似乎看清你的全部,又好像模糊不清。我发呆,不知该如何将你写在日记里,写入我心中。我更清楚这些不仅仅是遇到一个陌生的你,更难得的是遇不到一个熟悉的你!

        晓雾即将散去,第一缕阳光伴随我出门。门口停放的单车早在薄雾中被忙于生计的人匆匆骑走。像我这样的从不为生计东奔西走的人,当然不会在意单车的多少,但今天的我异常奇怪,拼了命的想要看住每一辆单车被骑走。我何尝不知道一个拾荒者哪有什么能力去支付一辆单车哪怕一个小时的使用权。可我就是较真的以为那一辆辆单车是被你骑走的......最终我放弃了开车去郊外,而是选择骑了一辆单车去郊外,庆幸的忙碌的人们留给了我最后一辆单车。当我坐上上单车,有种在夜空星月下行走一般的感觉。

         道路是幼时乡间小道般的泥泞小路,道路两旁有的树,也如同儿时的梧桐树,树叶落尽,光秃秃的枝丫,秋风依旧吹过小草的全身上下。我好像回到过去,再路过路上所有的拾荒者,我承认这些想法都是因为这天早上朦胧的看到那个拾荒者。因此我也感谢那个拾荒者,她带我又一次回到童年回到过去,回到我曾拥有过的、长达十年之久的梦——那个女孩就在我离乡多年后再次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可惜已不是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如今的我已是有妻子女儿的成男男人,当初的说走就走、说散就散也早已不复存在。这样我想着走着、走着想着就来到了郊外。

        选择在周一来郊外出游绝对是件美好的事情,蓝色的天、白色的云映入我眼帘,无色的风扑面而来,无谓的露水滴滴滴入我心甜。啊!我喜欢这郊外,如同喜欢着那个似曾相识又素未谋面的你。也许你也在郊外原野上的一个角落,空旷的角落,空旷得放不下一粒尘埃。尽管如此,我仍渴望,此时自己花做一粒尘埃,低落到你的角落里。

         我抬头望天空,望见一只翠绿的发青的纸鸢,在低空处游走。我顺着线的方向找去,只看到远远的一点,在天际边点缀着早春时节的清寒。我急忙上前去找寻,过了一个土堆又过了一个土堆,我看见那人离我越来越近,正当我确切的看清那个中年女人时,她却离我渐行渐远。我何尝不知道,这一切皆是我的臆想,纵使我知道,我也不敢嘲笑自己,因为我最怕你听得到,这如春雷一般的嘲笑声。我有十分渴望你听到,也许,它传遍千山万水,最终入你耳中却不再是嘲笑我的声音。而是对你的缠绵悱恻的、柔情似水的音符。

        失落的我坐在原野的某个角落发呆、浮想联翩。

拾荒者:

        你我相遇。像是七年前,那是个天气微凉的深秋,树叶尚未落尽,萧瑟的冷风里略带陈旧的花香……就这样你我相遇,随后便是我自然的爱上你,爱上七年的孤独患者。你不是孤独患者,我之所以爱你,是因为我爱自己,爱自己的孤独寂寞!如今已是七个春秋度过,我再遇见拾荒者,犹如遇见七年前的你,我大梦初醒。是时候回到家里了,毕竟初春的原野仍旧乍暖怀寒。

        可我依旧在很深很深的梦里见到你,见到七年前的我。只是我再也不像之前那样爱你爱的非此即彼,略微有些淡淡的忧伤,也只是为我着想。每次梦里醒来,我都问自己为什么会反复无常的梦到你,难道我还爱着你?答案是否定的,我不是爱你,而是怀念那个被你深爱的自己,和这天遇见的拾荒者。如今不再有人爱着我,不对,是不再有如同拾荒者一样的陌生人爱我。我当然失魂落魄,但我清楚这些应该不是我继续爱你理由,也说服不了我,更无法打动你。

        说起我想尽一切办法挽留你,真是一部可歌可泣的血泪史。在我军旅生涯的两年里,写了数以万计的文字为你。欢快的、忧伤的、甜蜜的、苦涩的……无一不是为你!如今那些文字应该随时间等存在回忆里,我不曾再次打开它,你也将永远看不到!或许随流水东西,或许直上云霄得以永存。

        此刻,我的内心是平静的,又是起伏的。平静,你将被我永远留在心里;起伏,我再也不会爱着你,再也不会。尽管如此,我也不会否定曾经的你,曾经的我,曾经的爱。不是爱情结出的果,也该有人品尝,你说它太苦涩,我只有一个人咽下!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会一直爱你,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就像我始终不愿面对现实一样,你也不能例外。

        其实我爱的不是你,真的不是你!这是爱着那个久久不得相见的拾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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