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读书札记(一)——如何理解孟子的“义利之辩”

“义利之辩”这个伦理学中道德评价标准的问题,最早由孔夫子最先揭举,他在《论语·里仁》中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继承孔子思想,特别推重“义”。他认为“义”是“人之正路”(《孟子·滕文公下》);为了“义”,他甚至表示愿意放弃生命:“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孟子在谒见梁惠王时所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在这一段论述中,可以一窥孟子的义利之观。

梁惠王即魏惠王,在历史记载中,魏惠王执政三十多年,频频攻伐,穷兵黩武;然而东败于齐,西丧地于秦,损兵折将,国力空虚,被迫迁都大梁,因而被称为“梁惠王”。造成如此困难局面,梁惠王才“卑礼厚币以招贤者”,以高待遇延请贤能的人来帮助他。

面对孟子谒见,梁惠王说:“寡人不佞,兵三折于外,太子掳,上将死,国以空虚,以羞先君宗庙社稷,寡人甚丑之。叟不远千里,辱幸至弊邑之廷,将何以利吾国?”。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 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土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梁惠王的“利吾国”实质是希望国富兵强,继续征战以开疆拓土,为他“先君宗庙”洗刷“羞”辱,为他这个“寡人”遮“丑”,给他自己带来更多的财富惠及朝廷,他的“利吾国”实质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非真正的为民谋利,他没有认识到自己因穷兵黩武导致民不聊生的错误,于是孟子才当即斥之曰:“王何必曰利!”。

孟子承袭孔子思想,在义利思想上主张“先义后利”,“见利思义”,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身而取义也”,又曰:“非其道,则一箪食不可受于人;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显然,孟子也是将义看成是高于利的价值标准,人们应当把是否“义”作为取利的前提和标准。

《说文解字》中把义解释为:“義,己之威仪也,从我羊。“我”是执“戈”站在“禾”旁边的人,是保护自身利益意识与行为的体现。而“羊”则具有“聪明、公正、无私”等品质,因而是美善吉祥的象征。由“羊”“我”联合而成的“義”,就有以“我”的力量捍卫美善的事物及其所代表的价值、以美善统驭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之意。由此可见,义跟利其实并非矛盾的两个方面,“先义后利”,“见利思义”并非是舍弃利益,而是在行动之前需要有一个符合道义的动机,这样的动机必须是出于捍卫美善的事物及其所代表的价值。义就好比是一棵大树的根基,而其果实则是最终的“利”,以义为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以义为先的另一面是赤裸裸的“功利论”,孟子也看到了单纯逐利的危害性,“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最终的后果是人们为了利益,贪得无厌,整个社会陷入利益的争夺之中。只有将义看成是高于利的价值标准,在行动前能三思,这样的追求是否符合道义,是否能取得更加美善的后果,这样自然而然人们的一切行动就会有一种源自内在的束缚力,将利益的追求限制在一定程度之内。

譬如我们日常的用餐,如果只是一味追求享受美食,而忽视饮食是为了维持身体健康之需要,我们就会陷入对美食的无尽追求之中,最终失去健康。我们的工作,如果只是一味追求赚钱,我们就很可能在赚钱中迷失自己,但是当我们意识到工作是实现价值的一种方式,赚钱是为了让自己生活更加的美好的时候,我们就会有意识的去遏制住对利益的过度追逐。

孟子的“义利之辩”实质是道义原则与功利原则这两种价值取向之间的论辩,在战国利益纷争的年代,企图重新唤起人们对义的重视,揭示出功利原则背后所隐藏的弊端。“

由此可见“君子义以为上”、“君子义以为先”,“居仁由义”,“见利思义”不仅是一种原则,其实也给我们指明了修身养性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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