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感思行60——《中庸》第十八章光宗耀祖

01见

《中庸》第十八章光宗耀祖

原文:

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显名,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斯礼也,达乎诸侯大夫,及士庶人。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期之丧,达乎大夫。三年之丧,达乎天子。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

百度百科译文:

孔子说:“恐怕只有周文王是个无忧无虑的人吧!王季是他的父亲,周武王是他的儿子。他有父亲开创事业,有儿子继承事业。周武王继续着大王、王季、文王未完成的功业,披挂战衣,取得了天下。他没有失去自己显赫的名声,获得了天子的尊贵,获得了普天下的财富。宗庙祭奉他,子孙维护他。武王年迈的时候才承受天命。周公成就了文王、武王的德业,追尊大王、王季为王,用天子的礼制祭祀祖先。这种礼制一直贯彻到诸侯、大夫、士和普通百姓。假如父亲是大夫,儿子是士,父死就要按大夫的礼制安葬,按士的礼制祭祀。如果父亲是士,儿子是大夫,父死就要按士的礼制安葬,按大夫的礼制祭祀,守丧一年,通行到大夫;守丧三年,通行到天子。但给父母守丧本身没有贵贱的区别,都是一样的。”

02感

在这一段,我想从两方面来谈。

第一、光宗耀祖的观念。

周公旦,是第一个开创追封三世的先例。这也是他为中国封建政治做出的一大贡献。为什么说这是一大贡献呢?这不是封建你信吗?人死了就死了呗,人都死了,你追封他,他也不知道!

这就是周公的高明之处!追封先人制,是墓前的碑,依身份换碑,有一定的尺寸。这个制度能够激发后人发奋努力,人都想有一个好的子孙,为自己的家族争得荣誉。就是《孝经》中的那句话“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俗语说:“一子成佛,九祖升天,荣耀之至。”

曾国藩的先人几代穷秀才,在国家最危机时,组建湘军,兴复大清帝国,受三世追封。立有碑文记述此事。这就是光宗耀祖啊!

如果这个人犯了错,最大的处罚不是杀了这个人,而是撤销这个人家族的追封,这是有辱先人的事。

在这段话中同样也讲了葬礼中的规则。“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通过这样的规则来激励人奋发向上。

第二、讲到三年之丧。

《弟子规》中有“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有些人认为这几句话不合乎情理。谁能做到啊!这不把人都教傻了吗?

在古代,第一,物资匮乏,老百姓养孩子需要付出比现代人多得多的辛苦!儿女们看着心疼,对父母的感情会格外的深一些。另一方面,社会风气使然,作为十三经之首的《孝经》,是读书人必读之书。“孝”这个字已经深入每个人的心理。给父母服孝也是对父母的一种敬重。基于这两点来看,对父母服三年之丧,这是通孝,并不为过。妻子故去,三年后再娶。

我们现代人的感情观都比较淡泊了,物资丰富。想要啥,父母都能给,社会上吸引眼球的东西又多。对父母的感情到底是没有那么深的。

中国传统文化的缺失,使得大家都忘了“孝”字怎么写了。更别提《孝经》到底是啥?现在我们到大街上随便问一问“你知道《孝经》吗?”我想一百个人中也找不出一个知道的!

这样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对服三年丧,当然是不懈的。更别提妻子去世后,三年再娶。有多少人,妻子还在病床上,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把新对象接回家住了!

《弟子规》中的“丧三年,常悲咽”是当时古人的真情实感的流露,当一个人极度伤心的时候,他还能想着吃喝玩乐吗?他还想着男女之欢吗?他还想着穿着打扮吗?那个时候他的心理眼里也只有一件事,就是与去世之人的种种过往!而并非矫揉造作。

03思

在这里我到想起了熊十力先生来!

熊十力先生在《原儒·原外王》中说:“《中庸》一书,本为《易》《春秋》之二经之会要,惜乎秦汉间人多所改窜,而精义微言犹复不少。”

熊先生认为,《中庸》有些经文是后人所加。咱不谈这一观点是对是错。我们并没有真正去研究过,也确实没有什么发言权。

不过熊十力先生却是是对佛学和儒学用心深细。

就这“深细”二字。便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深”要一门深入,“细”要细致入微。相信一门学问要是在这“深细”二字上下功夫。定能有一番成就。

04行

今天这一番思考,倒是让我自省了一番。父母在时,还是多想想我们父母生活的种种过往,珍惜当前与父母在一起的时光。

努力的奋进前行,虽然现在没有追封三年这一说,可是我们令名在外,父母脸上也能多一份荣光。

“深细”二字便是今天最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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