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这表明招标采购合同属于()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预约合同
D.有名合同
答案:A
解析:1-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2-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最早可追溯至罗马法,并且从历史沿革的角度看,实践合同的范围则在逐渐减少。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是我国现行法上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3-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不同。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中国立法上应补充预约合同的规定,完善合同法。4-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
8.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在合同签订阶段时采购人应当()
A.撤销签订合同
B.撤回签订合同
C.终止签订合同
D.暂停签订合同
答案:D
解析:第五十四条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终止履行合同。
9.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时,由()监督。
A.财政部门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
C.项目审批部门
D.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
答案:B
解析:《招投标法》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10.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开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需要修改开标时间和地点的,应电话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以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能按时到场。
B.开标时由招标人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可以委托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C.开标时招标人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必须参加。
D.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答案:D
解析:第四十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的情形不包括()
A.某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B.开标时间早于投标截止时间5分钟
C.标底价格不合理性
D.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发出时间不合理
答案:C
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A.招标文件提交后
B.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
C.报名截止后
D.招标文件出售后
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六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3.超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A.三分之二
B.半数
C.三分之一
D.两名
答案:C
解析:《招标采购代理规范》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1/3以上的成员认为缺乏足够时间研究招标文件和评审比较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意见适当延长评标时间,并做好相关服务性工作。
14.政府采购中,以下履约保证金中哪种是应该被拒绝的:
A.某银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
B.现金
C.某担保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出具的保证书
D.投标人出具的汇票
答案:B
解析:第四十八条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15.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以下不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是()
A.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允许某投标人撤换并修改投标文件
B.招标人在开标后将所有投标人的报价电话告知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某投标人
C.招标人在开标前接受投标人当面咨询时,将投标人的获取招标文件单位信息放在办公桌上并借故离开办公室
D.招标人在开标前接受投标人咨询时暗示竞争性不强
答案:B
解析: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16.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此办法监管范围的是()
A.招标
B.投标
C.合同履约
D.开标与评标
答案:C
解析: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活动。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
17.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A.十日
B.十个工作日
C.三日
D.三个工作日
答案:C
18.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应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质量和服务相等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A.可以不相同
B.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C.基本相同
D.完全相同
答案:B
解析:第三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第四十条第四项所称质量和服务相等,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19.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关于评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可以包含倾向特定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B.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C.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有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的代表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
答案:B
解析: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20.关于撤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负担
C.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无权行使撤销权
D.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的一般标准是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xxxxx
答案:B
解析: 五、撤销权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1.评标过程中,在以下哪种情形下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A.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了合同的具体金额,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中没有附合同金额以及看不到任何该合同与合同金额有关的内容
B.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C.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合同的首页和签字页
D.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模糊不清的内容
答案:D
解析: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