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存疑不查”

课业太紧,进来碰到许多有意思的未知的知识,想去深层次了解并加以记录,尚未来得及,记。

债与责的关系?德国民法典与我国现行责任与债的体系?其间关系,很有意思。

以胎儿人身受害所获人身伤害赔偿金及抚慰金,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是否应返还?胎儿是否受害无法查明?出生时为死体,应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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