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85年尼尔·波兹曼的著作《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出版之后,再到2004年著名译者章艳将其翻译为中文《娱乐至死》,「娱乐至死」这个词汇,在当下的大众媒体、学术界、商业界流传甚广。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本书的影响力力越来越大。然而,对于这尼尔·波兹曼的误解也越来越多——很多人纷纷从《娱乐至死》这本书中寻找论点、论据,来剖析所谓的「娱乐有害」。
其中不乏生搬硬套、浅尝辄止之举。最终导致很多人望文生义,对于「娱乐至死」的理解至只能停留在「浮萍沙地」的浅层维度。
比如,市面上对于《娱乐至死》一书的最普遍的解读就是:
人们会用「娱乐的」、「单向度的」、「肤浅的」方式去认识世界;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一切公共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我们变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这其实是对尼尔·波兹曼的误读,更是对「娱乐」的误读。时至今日,重新理解「娱乐至死」的本质是一件极具意义的事情。
要想深入研究一个事物,不仅要研究这个事物的本身,还要考察这个事物所处的环境。
「娱乐至死」这个命题也不例外,我们只有深入考察它的诞生背景以及其主客观的环境,才能更好地理解它的内涵和意义。
尤其是最近10年的中国,我们的社会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长,这背后当然离不开我们的共同努力与奋斗。但同样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繁荣」也促使着我们对于金钱和娱乐生活逐渐走向一种赫胥尼的「美丽新世界式的」乌托邦幻想。
针对这种现象,学术界与商业界纷纷站出来猛烈抨击。其中,存在着很多对「娱乐至死」命题过于泛化和无条件运用的现象,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社会浮躁与学术浮躁的表现。
重新关注「娱乐至死」,重点并不在于「怎么批判娱乐」,而在于这一命题对于我们思想的启迪、文化的感悟以及现实世界的警醒。
英国社会心理学家玛罗理·沃伯认为:
越不用花脑筋、越刺激的内容, 越容易被观众接受和欣赏。
这几乎是媒体行业的一项铁律。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们可以将视野聚焦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身上。当时,美国的媒体行业掀起了改革浪潮,使得政府放松了媒体行业的控制,也就是由市场来调节。
这场改革意味着,美国媒体行业管理在指导思想上的市场化和政策天平,开始由「公众利益」向「商业利益」的倾斜。市场化改革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媒介的受众从公民变为消费者。由此,传统媒体很快就走上了"市场为王”的发展道路。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获得注意力, 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媒体常常以追求受众群的最大化为目标,在内容选择和内容形态上有很明显的「媚俗取宠」的倾向。
回头再看,我们的抖音、快手、微博等媒体,也正是沿着这个“老路子”不断前进,哪怕其背后由算法驱动的「千人千面」系统,也主要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而设计的。
大多数人都满意、都接受的意识形态,恰恰是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就媒体而言,为了提高收视率,不得不在这种意识形态的前提下表现出媚俗取宠的倾向。
再往深一点层次考虑,近年来,各行各业都逐渐将经济效益作为考量、评定其业绩好坏的指标,尤其是媒体和娱乐行业。
作为一个商业组织,为了满足受众的需求,势必会客户和广告份额的最大化,而这最终会触及到人性方面的问题。这里就存在一个「格雷欣法则」的现象,也就是「劣币驱逐良币」。
在生活中,我们最常见到的就是花边娱乐新闻驱逐严肃新闻;玄幻修仙读物驱逐文学经典名著;一夜暴富心理驱逐勤勉自强价值观……
从主观的意义上讲,这更像是一种「迎合式的」、「绥靖式的」运作模式,类似「母爱思维」——市场需要什么,就尽可能的提供什么。
从客观的意义上讲,这种运作模式也具备商业意义上的合理性,至少是其发展过程中某个阶段上的合理性,但并不意味着这种合理性能够长久存在下去,合理性并不意味着普适性和必然性。
站在如今时代的视角的来看,对于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依旧是普通老百姓,其中的绝大多数依旧是农民与工人群体。很大程度上来看,娱乐化的信息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他们原有的心理认知,培养起他们关于快乐、幸福、美的心灵感受,这些感受的确是现代社会中应该具备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将视野拉回到如今普通人的生活中,不管是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社交应用,还是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等定制化新闻客户端,再到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等手机游戏软件,按照传统精英阶层的逻辑来看,这些东西都应该归于「娱乐至死」一类的「坏东西」。
然而,换个角度来看,这些东西对于这个新时代来讲,也是最贴近生活的「好东西」。因为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排解绝大多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由于单一的生活模式导致的劳累和压力。
纵观历史,从更高的维度来讲,现阶段我们所「嗤之以鼻」的「娱乐」在不久的未来,后人们总结历史的时候,很可能会将其定义为一次「感性体验的大解放」,更可能是一次「心灵生态的大变革」。
北京大学著名学者陈力丹就曾作出过这样的评价:
大众娱乐文化能够最大程度地贴近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他使得人们能够获取最基本的知识,并加深他们对于时代精神的感悟和理解。回首往昔,我国人民从没有像如今这样有机会、有时间、有能力关注自己的生存质量、追求生活的快乐和情感的宣泄。
换个角度来看,人们原本对于「娱乐」的偏见往往都是存在潜在的价值假设的,即:
受众不具备主观能动性,他们甘受接受所谓的信息「皮下注射」。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
从主观能动性角度来看。受众对于信息,并不是「应声虫」,他们并不会选择照单全收,而是会在接受之前综合考虑自己的文化背景、生活体验等元素,纵然我们并不能完全寄希望于受众的主观能动性,但其自我调节能力、反省批判能力,以及对抗「洗脑」的能力,往往要超出我们的想象。
从影响程度来看。媒体的确会对受众产生较强的影响力,甚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受众的认知和判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至少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影响主要还是集中在观念和理论,并不能够扭转社会实践。
从因果关系来看。很多人会习惯性地认为是「媒体的娱乐化导致了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等现象」。从而,以此为「教鞭」来抽打媒体。其实不然。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在世界范围内人们脱贫的速度越来越快,波及范围也越来越广,人们手中有钱了,生活水平自然会提高。「消费主义、享乐主义」这些原本在贫困时代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今却很自然地达到了。
在这种前提下,媒体娱乐化才有了其「立足点」——将受众看作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并逐渐开始尊重他们的消费偏好,强调产品的可接受度和可销售性。
所以,我们很有可能是将因果关系搞颠倒了——是「时代导致了媒体娱乐化」,而不是「媒体娱乐化创造了时代」……
其实,这也正是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中想要表达的观点:
单纯的「批评」并不难,只要钻一钻牛角尖就可以。真正难的在于能否以「警醒的」、「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娱乐至死」的现象。
祝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