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安娜·弗兰西斯·斯宾塞,是“人民的王妃”。
她拥有人类史上最辉煌的婚礼:100万人站立两旁,全世界7.5亿人看电视实况转播。
然而,当发现婚姻成为阴谋,她挣扎、求救、反抗,用一生证明:嫁的风光潋滟,不如活得风流不羁。
她的死因众说纷纭,戴安娜,这个以远古狩猎女神的名字命名的女孩,最终成为了被猎杀的那个。
01
戴安娜生长在没落的贵族家庭,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灰姑娘。
她读书时成绩平平,并没有什么突出的技能。在家里也不是最受瞩目的那位,整个青春期都是胖胖的小麻雀,很是活泼。
然而,偏偏又被王子相中,嫁入王室。她的活泼天真与王室的刻板教条格格不入。
只是因为,被摆上了那个位置,突然间被万众瞩目,特殊了起来。如果她不是王妃,或许她是个优秀的幼师。
查尔斯王子是什么人?他是伊丽莎白二世的嫡子,英国王储,还是剑桥的高材生。他热爱古典乐、马术、大自然,跟戴安娜的嗜好有着云泥之别。
可是王室,为什么偏偏选中这么一个女孩?
她成为摩登的时尚教科书是很久之后的事。在那之前,她就是个极其普通的女孩,只是她足够“正确”。
她是处女、年轻幼稚、没有恋爱经历、腼腆又听话,成了贵族交际圈中,最符合王室要求的备选。
时值英国经济危机,首相撒切尔夫人也极力督促查尔斯的婚事,意图用皇室婚礼分散民众注意力。况且查尔斯王子也30出头了,该娶妃了。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机遇,就这么给戴安娜撞上了。
02 矛盾的美
大多数国人并不了解她,但凭直觉就不喜欢她,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太幸运。
戴安娜不符合中国妃嫔那样低眉顺眼、以夫为天,这更招人嫉妒了。她“作”,不是温顺的侍奉婆婆,等待丈夫回心转意,而是任性发狂、出轨报复,不断争取着关注和爱情,完全有别于王室人员的做派。
她的小动作很多,歪着头,微微上翻眼珠,若有所思,有着小女孩的心事貌。孩子总是可以被原谅的,何况她为人们带来那么多希望。
戴安娜是真心喜欢奉献,不是作秀或口号,她是荣格精神分析法中的典型“爱人者”人格。1996-1997年间,她多次亲赴安哥拉、波黑等战乱地区,探视当地因触雷而导致伤残的平民。
她的悲剧正是基于这种激烈的矛盾与冲突。于是,产生了强烈的反差美,这种美是残缺的,比完美还要美,就如同断臂维纳斯一样。
戴安娜说:“我从小到大接受的观念就是,如果你和一个人订婚,那你一定是爱他的。”
订婚当天,好事记者问:“你们相爱吗?”
戴安娜想,这算是什么问题,理直气壮的说:“我们当然相爱”
然而查尔斯转过身说:“随你们怎么定义爱。”
戴安娜惊呆了,她不敢问他什么意思,这给她留下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她自嘲的想,毕竟我们只见过13次面而已。
婚前那三个月,她腰围从29英寸减少到23英寸。大婚当天,他们坐在马车上,接吻没有超过三秒。
大家看不到的是,花团锦簇的爱戴,烈火烹油的喜事,不过是瞬息的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