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4个易踩坑点,你规避了吗

随着我们国家大力提倡“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加上很多人一直以来都有想注册公司当老板的想法,因此近年来涌向出一大批创业者,开始激烈的生存竞争。然而创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很多要注意的事项和要考虑的问题。我们都知道注册公司有一定的流程,其中有很多条条框框之类的,如果你不注意的话,很可能被别人坑或者步入陷阱。

一、注册公司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可以吗?  一般情况下,当商住两用房不能注册公司,又不想花高额的租金租写字楼,怎么办呢?通常推荐给大家的方法是,使用虚拟地址注册公司,虚拟地址也就意味着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所谓虚拟地址即为只能用来注册,不能实际上门办公的地址,这种地址一般都是在工商局备过案的,工商局认可的集中办公区。使用这种虚拟地址不仅节省了公司成本,重要的是合规合法。

二、新设公司,即使没有经营,也需要编制报表和纳税  (1)申报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在次月开始就得进行纳税申报,就算是没有发生任何业务,也要报税,没有发生经营业务或是收入少的可以进行零申报申请,但是 一定要按时纳税;  (2)纳税人没有按规定的期限纳税申报的办理跟纳税资料报送的,或是扣缴义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与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进行改正,视情节程度处2000以上10000以下的处罚。三、注册公司时货币并不是唯一的出资方式​    注册公司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资金注册的形式。除了货币,非货币如实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以及还可以债转股、已设公司的股权等都可以作为出资(股权置换)。四、注册资本不是越大越好,需要跟公司经营规模等情况大致匹配​    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目前“资本”已经变更为“认缴登记制”。这是指企业可以去工商局自主认定一个金额,自主认定时间。只要在认定的时间把认缴补足就行了。​    股东实际缴存的注册资本,也就是会计上的“实收资本”,不再是工商登记事项,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如果非要为这个承诺加上一个期限”,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就可以。注册资本已经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就是说理论上“一元公司”可以存在,最高也没有限制。  公司认缴出资额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之一,注册资金不是越高于好,需与企业经营规模等情况大致匹配。而注册资本过大的不利影响有:  1、公司注册资本过大而且没有出资到位,是股东对创立公司没有尽的出资义务;对其他出资已到位股东可能会存在违约的责任;  2、不利于引进新的股东、而且股权转让税负会比较高;  3、公司减资程序繁琐;  4、资金没有出资到位将由可能影响股利的分配。股东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在资本新增时,股东有权优先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公司的全体股东约定不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是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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