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角度谈发明与发现

   

 

        前几天在这个专题看到一篇文章,名叫《牛顿的万有引力其实是发明的!而不是发现的!》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好奇心的,想知道作者要怎样说明这个发现与发明的问题,然而当我读完以后发现,作者有严重的唯心主义倾向还认为世界是不可知的,还有就是对一些基本的哲学概念与问题不理解。借此机会我想从哲学的角度谈谈发现与发明,与广大读者交流一下意见。

        在汉语《辞海》中对发现一词的解释是:本有的事物或规律,经过探索,研究,才开始知道的,叫做发现。对发明的解释是:创造新的事物,首创新的制作方法叫做发明。比较俩者的的意义不难发现二者的区别在于被发现者独立于发现者而存在于外部世界中,后来由于发现者的揭示而被发现。而被发明者是本来不存在的东西后来由于发明者的发明而被创造出来 。简而言之:发现意在再现揭示,发明意在创造或从无到有。这是从词意的角度简单解释一下二者的不同。要是将发现与发明的关系深入的哲学层面的话,某种意义上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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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学智慧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产生于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在这些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具体知识,这些知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知识,即自然科学知识 ,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理科学课。另一类是认识和改造社会的知识 ,即社会科学知识,如:政治学,经济学,伦理学等文科类学课。还有一类是关于人的认识和思维的知识,即思维科学知识,如:心理学,逻辑学等。这些繁多的具体科学揭示的是自然,社会,思维,某一具体领域的规律,哲学则是对其进行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所谓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的,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也有普遍性,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和发展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

            所以发明这一词汇是绝不能用到规律中来的,进一步讲就是发明这个词汇在哲学中很少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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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科学的进步能推动哲学的发展。比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规律,这是具体科学很大的进步,根据这一规律,人们发明出各种各样的机器,如:宇宙飞船,航天飞机等。对现代的航天航空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这个具体科学进步的过程中先哲们对这一进步进行概括,总结,从中抽像出最一般最普遍的规律。所以,这些规律是被发现的,只不过发现的过程中需要具体科学的支持。怎么能说是发明的呢?简单说:万有引力是一种天体运动的规律,是自宇宙产生起就一直存在的,是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我们上文所提到哲学中的规律是固有的,稳定的,必然的。所以,退一万步讲,不管从不从哲学的角度去分析万有引力,都不可能是牛顿发明的,而是牛顿发现的。

          反过来哲学又为具体科学的研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从具体科学发明进步总结概括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规律又可以指导具体科学的研究。任何轻视哲学,否认哲学对具体科学研究的指导作用的看法都是错误的,有害的。

      综上所述,发明与发现在哲学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将二者简单的拆开理解,否则就会不自觉的滑向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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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有人谈到我们的世界是不是真的存在力,还是力只是量化运动的工具的问题,我想说,力,只是我们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对力背后一系列规律赋予的一个名称,只是一个名称,如果人类早期科学家不把这种规律叫做力,而叫做其他的名称,那么现在我们对力所有的认识和研究与运用都是另一个名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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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千世界纷繁复杂,不能一味的靠自己的感觉去认识和改造世界,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如果夸大其中的某一个片段就会导致唯心主义。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离不开感觉,但是如果我们把人认识世界离不开感觉,夸大成认识世界的存在依赖于我们的感觉,就会导致主观唯心主义。人们的思维离不开概念,但是如果把概念夸大为脱离了物质的绝对,就会导致客观唯心主义·。所以我们要认真研究哲学智慧,学习正确的哲学思想,而后将其运用到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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