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能将你与世间另外一个全然陌生的人紧紧联系在一起,深爱、平等、互敬、奉献......它是世间最妙不可言的情感,为此,我感动并盛赞这些爱情故事
~蒋小姐
(一)爱情来了!
我是刘巧珍,家住高家村。父亲是村里数二的能人,除了做农活,还懂买卖牲口做些生意,因而家里较为宽裕。我们家有三姐妹,出落得都很标致,有着高挑的身材,健美的肤色和轮廓。然而父亲却不够有远见,三个姐妹中只有一个孩子上了学,我排行老二,大姐和我都大字不识一个,仅有三妹一直读到了高中。为这,我心里多少是有些埋怨的。
大姐已经嫁人,嫁给了村里数一的能人家里,做了书记的儿媳妇。来家里给我提亲的人也是络绎不绝,其中有一个小伙子,脑子活泛却又很实在,在我父亲看来是一个极不错的女婿人选。但他三番五次隆重拜访,我都拒而不见,他们不知道我心里有喜欢多年的人了呀。
我每天出工,辛勤劳作,用自己勤劳能干的双手,在大地上耕耘,并不觉苦。
只最近,我听说了他的消息,不时心有苦涩,但又感觉到了一丝希望。
他是高加林,父母朴实年迈,家里条件很苦。我虽然不识字,但我喜欢读书人,他高大俊朗,轮廓坚毅,从小骨子里就有一股不服输的劲,读书时爱写文章,也爱运动,是个受人敬佩的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他在县里当了三年老师,最近刚被下了,原来是大姐的公公要安排自己的儿子顶替职务,我为他愤愤不平,还跑去骂了他们一顿,他们太昧良心了。
那天,他回到村里,我看到他的落寞沉郁。他就要成为像他父母一样的农民了,在土里刨食。我远远地看着他,我心疼他的境遇,理解他的不甘。此后很多天,他都闷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干,埋头在床上,消沉、叹息。
我是多么欢喜他能回到农村来啊,因为我爱他;我又多么不希望他回到农村来啊,也因为我爱他!
那天正当县上赶集的日子,我远远地跟着他,我就想看着他,或者安慰他。
他提着一篮子白馍馍,大概是要上街去卖。旁人都在吆喝着做买卖,但他拉不下这个脸,甚至他还用布盖在篮子上,唯恐被人看见,尤其是怕被熟人撞见吧。在人群中,他遇到了两个同样年纪的人,一男一女,他俩似乎是恋人,交流了几句就分开了。中午他径直走进了一个图书馆,我在外面远处的地方,耐心地等,结果一等就是一下午。也许这时候,图书馆是他的心灵慰藉处了吧。
傍晚,他总算出来了,集市已散,看样子是卖不了馍馍了。我骑上自行车,停在他回家的必经之地大马河旁边。然后,我们“不期然”地撞见了。我笑着说,馍馍没卖掉哇,卖馍馍这种事你肯定不会,要不你帮我看着自行车,等我一会儿,我回去一下就能帮你卖掉。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我就提过他的篮子,直奔回县城。其实,这时候县城哪里还有人,我早就想好了,直奔姨妈家,把馍馍送给她们,当孝顺了。紧接着,我就马上折返,把早已准备好的钱塞在了他手上,他的惊讶、惊喜之情让我感觉很值。
富丽的夏日的大地,在傍晚显得格外宁静而庄严。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回家,他有些拘谨,我心怦怦跳,像沸腾的开水不停翻腾,这是第一次和他走在一起,感受到巨大的幸福。为了多走一些时间,我推着车,走得很慢。这些年,有些话一直憋在心里,今天我要说出来。以前他在县里教书,我知道我们不可能,他不会想在农村待下去,而如今他遇到命运的捉弄,要回到农村来,那我们就有了希望,说不定我能带他看到生活的盼头,不再沮丧。
可是,我又害羞地不知从何说起,我们东聊西聊。最后,我停了脚步,抬起头看着他,鼓足了劲说出:“加林哥!你如果不嫌弃我,咱们两个一搭里过!你在家里呆着,我给咱上山劳动!不会叫你受苦的......”说完,我不敢直视他,赶紧低下头,手不知往哪里放,局促地扯着自己的衣服,期待又害怕地等着他的回答。
他身体僵硬了,事情来得太突然,他还没有做好准备吧。顿了好久,他才给了一个不是回答的回答:“咱们这样站在路上不好。天黑了,快走吧......”我点点头,他接过我的车把,推着车走。沉默了好半天,他才问我怎么猛然说起这个事。怎么是猛然呢,我哭了,眼泪静静地流淌,一边抹泪,一边把这几年所有的一点一滴都给他诉说起来.....他眼睛似乎也湿润了,大概是感动的吧,他没有料到一个女孩对他如此深情。他慌乱地在身上乱摸,人一紧张就想找烟抽吧,我笑了,从包里掏出一包烟递给他,我给他买了一条呢。
他没有接过烟,而是以一种非常亲切和喜爱的眼光望着我。我扬起脸,去拥抱他,他犹豫了一下,轻轻地搂住了我的肩背,然后坚决地把他发烫的额头贴在我同样发烫的额头上......等我们从陶醉中清醒过来,月亮已经升起,大马河的流水声哗哗地响,村子就在前面,我们就要分手回家了。我小声央求说,再亲我一下。他在我脸上轻轻亲了一下,我开心地往家奔了。
今天,我恋爱了!满山满野都是希望的种子,在空中飞扬!
(二)恋爱之路
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我想告诉所有人我的幸福,但我不能,唯一能跟我分享的,是我的妹妹巧玲。听说城里人可以自由恋爱,在大街上都可以手牵手,但我们这里不行,男女青年未经媒人牵针搭线,传出去,那可是丢脸至极、让家人抬不起头的事。我不管这些规矩,我喜欢他,我无时无刻不想见他,和他一起散步,一起坐着聊天,多美好。
我听从他当日离开时的嘱咐,开始每天早上刷牙,他说的要讲卫生,我觉得有道理。就这,引来了好多村里人围观,像看稀奇一样,说城里人才那样讲究,农村人还是要有农村人的样子,不兴那些。还说什么谁谁谁一辈子没刷牙,八十来岁牙口好得能啃骨头呢。我父亲丢不起这个人,对我大吼大叫,我不管。
接下来的日子里,每天我都会特意拾掇一下自己,穿得干干净净,在门口张望、等待,等待他的出现。然而却始终不见他的人影,偶尔在外面劳作的时候碰到,他也远远地避开我似的。
难道他后悔了,他当时和我在一起只是一时冲动,只是被我感动了?可是,我从他爱怜的眼神里,分明也看出了他对我的喜爱,绝不只是感动啊?难道是他现在清醒过来,觉得我只是徒有其貌,大字不识一个,配不上他?还是说他觉得自己家里穷,知道我父亲肯定一万个不同意,他在打退堂鼓......我心里忐忑不安,像刚捡了块宝,还没捂热,就要退还出去了一样。
紧接着,又听说他最近几天开始出山干活了,干得特别卖力,铆足了劲,似乎是想通了,但我觉得更多的是赌气,或者也是一种证明,向村里人证明自己即使做农活,也是一把好手。白天劳作的时候也不休息一下,憋着一股劲一个劲地锄地,手上打了一个个水泡,也不管,继续锄地,后来,水泡都破裂成血水了,满手血疙瘩,他也不管,这个傻子!好在本村心善的德顺爷爷拉住了他,让他干点其他的轻活,这才休息一下。
那天晚上,也静悄悄的,星星都出来了,月亮朦朦胧胧照耀着大地。我依然在门口外那颗老槐树下,不抱期望地等他,竟不想看到坡底下不远处他的人影,我赶紧提上花布提包,跟上去。我们不远不近地走着,下了沟底,沿着小河上面的小路,向村外走去。
他走到一棵树下,先是舒服地躺下了,见我走过来,立马坐了起来。我有些忐忑,但更多的是再见的喜悦,坚决地靠着他坐下了。他胳膊上的衣服被划破了一道大口子,那里皮肤晒得黑红黑红的,让人心疼。我忍不住抱着他的肩头,啜泣起来,他也侧身抱住我的肩头,脸紧贴在我的头上,泪珠滴在我的头发里。我闪着泪光,问他这几天不理我,他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说以后再也不那样了。他说我穿之前那件米黄色短袖特别好看,我开心地说,只要你喜欢,我天天穿!
我一边说着,一边从身旁的花布提包里面拿出东西,估计他就没吃晚饭,常年劳作的人,刚回家都累得不想吃饭,更别说他这个刚劳作的人,这是我早早就给他备好的,四个煮鸡蛋,一包蛋糕。他惊讶得不得了,我赶紧剥了一个鸡蛋塞到他手里,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感受到莫大的幸福。
提包里还有一瓶红药水和一包药棉,我拉过他破了泡的手,放到我的膝盖上,认真给他抹药水。
“你怎么知道我手烂了?”
“村里谁不知道你的手烂了!你们先生的手真是娇气!”我亲昵地笑着他。
双手涂完药水后,他舒展惬意地躺了下来,我轻轻靠过去,脸紧紧贴在他的胸脯上,都能听到他的心跳。我们默默依偎在一起,像牵牛花绕着向日葵,星星像珍珠般洒满天空,周围山丘在夜色下起伏的优美曲线,大马河在远处潺潺地流淌,头顶上,树叶在月光下透出点点白光,随风荡漾。一阵风吹过,引起沙沙作响,风停了,就又寂静下来。我从没有这么仔细地感受过自然之美,每一寸都如此可亲可爱。
时光温柔地流淌,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甜蜜地躺在星空下,躺在大地的怀抱里......
编者按:
这个故事取自于路遥的《人生》,读完后,久久放不下巧珍,她美丽、质朴,爱来时爱得大方,爱走时也无怨恨,这才是真正的金子般的心灵啊,故我将其改编为以她为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她的爱情故事。
本应有(三)爱情走了,但搁笔再三,确实不想写她的苦涩了,尽管我也知道,爱情,本就是最能带来强烈的酸甜苦辣各味感受体验的,但我希望留给那么可爱的巧珍的,是那些甜。命运捉弄,人生各自有一时一地的考量,巧珍心灰意冷,嫁作他人妇,加林再也找不到他的这块宝了,旁人看来,对两人都甚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