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中的官场文化,宦官当道贪污索贿,最发愁万贯家财留给谁

《金瓶梅》官场文化中,宦官占有重要地位,庙堂上有童贯童太尉这般把持军权,能够与蔡京分庭抗礼的豪横太监,地方上有帮皇帝管理皇庄、砖厂,连守备都要礼让三分的薛太监、刘太监。俗话说,三岁内宦,居于王公之上。意思是当了三年太监,王公大臣都得靠边站。西门庆升官得子双喜临门,一干人登门道贺,周守备、霍知县、夏提刑排座次,薛刘二位太监一到,周守备马上说:“自然首座,何消泛说”。足见地方上供职的太监尽管权小势弱,跟一般地方官员比起来,牛气同冲,飞扬跋扈,手眼通天。


书中折射的晚明官场,是宦官当道无法无天的时代,也是宦官数量最多的时代,《金瓶梅》轮番出场大小十八位太监,无不贪赃枉法、公然索贿、为非作歹、气势喧天。正是这样的社会风气,有不少人主动要求阉割或者自宫。进宫当了太监之后,不但可以免去差役,多了跟皇帝亲近的机会,饶有一日得到宠信,荣华富贵享受不尽,家族也会得到诸多好处,不少粗通文墨的太监飞黄腾达,还有资格充任朝廷命官。


跟明代严苛又录取率极低的科举制度比起来,狠下心来入宫当太监竟成为时尚选择,归根结底还是利益驱使的结果。太监一旦得势,过分寻求补偿的变态心理使得他们祸国殃民尤甚,贪污受贿尤甚,结党营私、欺压朝臣尤甚,荼毒生民、抢掠财物尤甚。宦官无论身居宫中还是外派干差,都有许多捞钱的门路,无不积累数不尽的田庄、商铺、金银珠玉。


按当下的说法,晚明宦官经济上“充分自由”,他们通过各种渠道,盘剥克扣,卖官鬻爵,尽管挥霍无度,仍聚敛大量财货。具体来说,晚明宦官敛财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其一:放高利贷,宦官把持大量皇家采买款项,因此有徇私放贷的本钱,第八十回应伯爵等给东平府采办古器,需要一万两银子作为本钱,向徐太监借了五千两,而徐太监本身就是皇家采办这批古器的负责人,一边采办,一边放贷,两头捞钱,攫取大量利润。

其二,开店经商,这是外放的地方常见驻守太监经常干的活计,花太监除了给李瓶儿诸多的金银锭,还有“四十斤沉香、二百斤白酒、八十斤胡椒、两罐子水银”,这些东西本就是花太监开店经商的物资。宦官经商干的都是盘剥克扣的把戏,不会正当经营,对社会没有一点用处。

其三,购置房产收租。宦官也有一定的经营头脑,他们赚来大量金钱,挥霍的同时会购置大量房产,自己住不完就出租出去,收取租金。李瓶儿前夫孙歪头租的就是徐太监的房子,胡歪嘴则租的是刘太监的房子。

其四,采办营造,皇宫大小需求,需要太监外出采办,皇家建设用度,也需要太监督办营造,比如花太监的惜薪司,何太监的匠作司、蓝太监的御前生活所,都是采办营造的肥缺。

其五,接受贿赂,晚明官场太监的地位和价值不可小觑,大太监童太尉可以卖官鬻爵,小太监们可以狐假虎威,传递消息,公然索贿。


联系明代史实,结合《金瓶梅》书中诸多宦官蝇营狗苟之事,晚明宦官借由贪污受贿进而参与经营攫取大量财富确有其事。纵观明代宦官收刮所得,仅太监刘瑾被抄家时,黄金就有一千二百五十万七千八百两,银锭两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白两,简直富可敌国。

值得一提的是,太监没有子嗣后代,他们贪污所得巨大财富,家宅田产数量可观,最发愁这些家产留给谁。


其一,留给族人,宦官没有儿女,但有族人,大量家财田产留给族人以求荫蔽后代,花太监的侄子花子虚,何太监的侄子何千户,都是潜在的继承人。但在大量财富面前,诸多族人心热眼红,如果平分不均,也会闹出诸多事端。以花太监为例,亲侄子花子虚继承了家产后,仅分给其它旁系堂兄弟架子床等物,没有分金银,这就造成了花家争产案,一直闹到了东京,并间接害死了花子虚,是以,留给族人反倒是祸害族人。


其二,留给女人,宦官虽不能行事,但多有娶妻纳妾者。李瓶儿虽名为花太监为侄子花子虚娶的老婆,其实不过是花太监自己房中玩物。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花子虚李瓶儿二人若即若离,花太监留给李瓶儿财产反倒比亲侄子花子虚多。其中隐情,观者自知。宦官的女人多数身世凄惨,嫁给太监或为钱财,或身不由己,像李瓶儿这般等太监死后改嫁者已属有德,明清小说中多有老太监被妻妾骗光家产潦倒病死的例子,所以留给女人也不可靠。


其三,留给皇帝,晚明宦官本就帮着皇帝收刮百姓,以充大内。一旦触碰了皇帝的底线,轻者杖责流放,重则抄家砍头,他们积累的巨额财务不过是为皇帝暂时保存而已,大太监如刘瑾者被抄家,终究还是肥了皇帝的内帑,但这种方式显然不是宦官们想见到的结果。


其四,留给寺庙道院,此类宦官就较为通透,知道族人托付不得,女人更托付不得,也不能让皇帝给抄个底掉,为了安享晚年,他们会把家产捐给寺庙道院,告老之后也有个去处,清朝最后一个太监孙耀就是个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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