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不该成为一种标签


对于离婚,大多数人内心都是抗拒的。毕竟在普通人心目中,“离婚”不是什么吉祥喜庆的词语,甚至可能觉得更像一个贬义词。


而对于离异的人,更是被贴上可怜、晦气、贬值等各种具有主观色彩的标签。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对于女性,那道德评判的程度不亚于让其社会性死亡。就连我们这些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也会经常会被恶名化为“挑拨离间、不择手段”之人,实属无奈。


好像婚姻律师给普通人的感觉就是去拆散别人的婚姻,所以很多婚姻律师同时承受着被误解的巨大的心理压力。而这所有因离婚问题而给当事人和律师添加的标签,都源于大部分人都无法正视离婚这一正常社会现象。正所谓“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传统国人对婚姻的态度的保守可见一斑。


但是很多人却误解了婚姻律师的作用,以为婚姻律师就是专门来挑拨别人离婚的。其实不然,成熟的婚姻律师,从来都不会告诉当事人应该怎么做,更不会去劝说让当事人一定要离婚。离婚不是目的,根据实际情况帮当事人权衡利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合法利益才是。


无论是对离婚当事人抑或是对离婚律师的偏见,都在于人们无法接受离婚这一事实,仿佛这件事情天生就应该被摈弃。两个人一旦结合,就必须要坚持到底。可现实的情况却是,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婚姻因为各种原因确实维持不下去,不得不走到终结。如果不加以终结,可能带来经济利益甚至是生命法益的损失。


完整的婚姻制度,至少会有一进一出两个端口。进的时候,我们欢天喜地,海誓山盟,到了要出的时候,却如同丧家之犬,千夫所指。两个具有同等价值的端口,为何一进一出差别如此之大?


这原本就是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两个平等的权利: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正因为结婚的门槛过低,导致错配的风险较高,才给了一个较为宽松的出口,不至于让每个家庭的矛盾最后转变为全社会的矛盾,实际上是一种促进社会稳定的机制。单从这方面来讲,离婚就不应该被贴上有色标签。


造成人们对离婚持如此消极的态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离婚往往会因为协议不成,而走上法庭。


协议离婚就足以让人心力交瘁,君不见,民政局门口拿离婚证出门的那一刻,人生百态汇集于此:有和平握手互道珍重的,有形同陌路的,有失声痛哭的,也有指责谩骂,甚至大打出手的,但至少都以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得以终结。


而最终无奈走上法庭的,且不说要多花费多少时间、精力、金钱,单单把家事交给公权力定夺,把两个人的隐私一丝不挂地摊开给审判人员看到,在厌讼的国人看来,就已是万分悲凉。曾经的结发夫妻,有谁会想到有朝一日会以对簿公堂的方式来对这段孽缘进行羞辱。


这是很多国人真实的心理,所以婚姻以及跟婚姻有关的所有事项到现在为止都被很多人认定为家事,所谓家事,就是自家的事,甚至是男主人说了算的事。

这也导致很多因为家庭纠纷而产生的诸如家暴、虐待、遗弃、酗酒、赌博、出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等,都在潜意识里被当成是家事,被当成是不可外扬的家丑。


尽管法律单独将其中的很多行为都规定为违法甚至是犯罪,但仿佛只要是在一家人身上发生的,就自然而然被“家事”的标签淡化,导致很多对家暴、虐待进行的报警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而正是由于“家事”的观念影响,很多造成婚姻不幸的因素被纵容到疯狂滋长的地步。受到家暴不敢报警,觉得被男人虐待是一种很丢脸的事情,绝不能让外人知道。幻想着可能别的家庭也是这样的,大家都跟自己一样,只是不说。自我麻痹,直到最后再也没有机会逃出来。


对婚姻不幸的普遍容忍,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丧偶式婚姻。只要双方不离婚,哪怕各过各的都行。时间长了,好像以为婚姻本应该如此。无论曾经怎样的激情,最后都变成了凑合。只要不离婚,外界就给不了什么负面评价,孩子就能有一个完整的家,自己也不用去考虑离婚以后该怎么做的问题。既保护了尊严,也省去了麻烦。

 

害怕改变、寻求安稳、安于现状是很多人的普遍心理。所以即使很难熬,但是考虑到改变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很多人宁愿选择维持一段毫无意义的婚姻,在暗地里感叹婚姻是何等无趣,试图寻找一个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来寻求心灵慰藉。


这种对婚姻的消极维持态度,使得很少有人去思考婚姻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婚姻绝不是简单找个人搭伙凑合,如果幸福靠凑合就能得到,那未免也太差强人意了。婚姻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在相互磨合中为爱筑巢,抵御外界风雨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有一定容错度的,看你们爱的张力能否承受各种错误造成的磨合所带来的不适。

 

每个家庭的张力都是有限的,如果已经达到极限,面临巢倾瓦崩的境地,为了及时止损,使得双方都有机会重新选择,何尝不是一种成全彼此的方式。从这个方面讲,离婚其实是对一段错误关系的饯行。


古人云:“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古人尚有如此胸襟气度,写出绝美的离婚书,鼓励女性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离异的夫妻,只是因为结缘不和,二心难同,那么试错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以窈窕之姿去重新追求自己的缘分和真心,何罪之有?


世间多点宽容,人间就多点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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