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企业的关系

      我国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之间的优惠政策有两条:

第一条就是小规模企业在销售额满500万时或者有业务需求时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第二条就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根据需要,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原本是一般纳税企业,而现在公司的业务很少或者没有充足的进项发票的话,那么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企业,毕竟小规模企业在增值税政策上面有重大的优惠,不然的话,不必要非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再注册一家小规模企业,这样可以同时兼顾到享受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另外的话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压力


          既然说到企业所得税,那么我介绍一下,现行我们国家企业所得税的一般优惠政策,我们都知道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但是对于小微企业的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通俗的说就是利润总额不超过300万)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俗的说税率是5%。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通俗的说税率是10%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了,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5%+200×10%=25万元。需要分段计算)

而符合这种优惠的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不等于小规模企业,只要符合其条件,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条件是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所以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再注册一家小规模企业,是比较好的税收筹划方式,因为既享受到小规模企业的优惠政策同时也可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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