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5

2022年11月15日中原焦点团队刘永利分享1143天。刘永利第五期读书打卡第93天,持续读书383天,今天阅读《建构决之道》,收获如下:

后续晤谈:

1、引发、珍惜、探究与复制进展。

2、先求维持,再求突破。

3、当情况变糟时的可贵应对。

4、结案的考量。

当事人能有改变是相当不容易的一种挑战,所以当处于危机中的当事人没有进步或者进步的非常缓慢时,咨询师会表示改变本就是不容易的,这样的过程是很正常的,因为是一个困难的工作,就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才行,反之,如果当事人的进步是迅速的,基于上述前提,咨询师会给予大大的肯定,而使当事人的改变带来个人的自尊感。此外,若当事人认为改变应由咨询师造成或想要把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咨询师时,咨询师会提醒当事人,这样困难的工作是需要当事人的参与才能完成的。

在第1次晤谈结束前,咨询师会直接告诉当事人,咨询师想要再见到当事人,而且于下次再见时会希望听到有哪些情况变好了。此方式将能促进当事人对咨询师的信任与信心,同时也具有助长当事人例外正向改变的效益。接着咨询师还会询问当事人“什么时候再次接受晤谈对你是最有帮助的?”,这样的问句所传递的信息是相信当事人是有能力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定的,以及你认为再次晤谈对他们会是有助益的。

从第2次晤谈开始,咨询师于每次晤谈一开始先询问当事人:“自从上次会谈后何处已经变好了?”这个问句反映出我们相信当事人于离开咨询室后,是能胜任接续执行所需采取的小小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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