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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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不懂,在中国,为什么有些不是那么一回事儿的事儿非要那么说,而且说,那就是真理——事实明明摆在那里,可为什么指鹿为马,非要说“那就是真理”呢?

我不懂得这其中的奥妙,是因为我不曾了解中国的历史。经验告诉人们:今天有的,往往明天、后天还会有;自然,昨天出现的,今天也会出现:事实明明摆在那里,可人家就是指鹿为马,非要说“那就是真理”。

读者也许要指责我了:你怎么像拉磨的驴似的,在这里“绕口令”,绕得直烦。

我说:这没办法,因为事情就是这样。现实生长出来的这“苗”,是由历史土壤里的“根”决定的,未来还要结出同样的“果”呢!——你看,事实原本如此,让我怎么办呢?!这是我读鲁迅又明白的一个道理。鲁迅先生题为《事实胜于雄辩》的文章如下——

西哲说:事实胜于雄辩。我当初很以为然,现在才知道在我们中国,是不适用的。

去年我在青云阁的一个铺子里买过一双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铺子去照样的买一双。

一个胖伙计,拿出一双鞋来,那鞋头又尖又浅了。

我将一只旧式的和一只新式的都排在柜上,说道:

“这不一样……”

“一样,没有错。”

“这……”

“一样,您瞧!”

我于是买了尖头鞋走了。

我顺便有一句话奉告我们中国的某爱国大家,您说,攻击本国的缺点,是拾某国人的唾余的,试在中国上,加上我们二字,看看通不通。

现在我敬谨加上了,看过了,然而通的。

您瞧!

十一月四日。

这篇短文发表1个月之后,即1921年12月4日,鲁迅先生创造了“阿Q”——这个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用一段活生生的历史告诫我们:如此否认事实,掩盖缺陷,懵懵懂懂地活着,懵懵懂懂地死掉,最终“革命”是无济于事的。

如今我们中国面临进一步“改革开放”,只有让“改革”进入到我们的血肉中,从自身做起,才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其实整个人类都是这样一步一步走过来、走下去的。我觉得鲁迅先生这篇看似简单的短文不仅有现实意义,还有未来意义;不仅对中国有意义,对世界也有意义。这也是我要介绍该文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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