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对生命的爱

今天读蒋勋说《红楼梦》,读到这样一段话:《红》其实一直在区别两个东西,单纯的、真正的人对人的不忍和悲悯与伦理道德里的人与人的关系。人在那种伦理里是被分了类,不再是单纯的对生命的爱。有一种爱是生命对生命的,它不属于任何秩序和规范。

有种恍然。今天看《色戒》,不觉得悲伤但很压抑,我觉得自己能理解王佳芝最后的“叛变”,其实她没有叛变,她遵循的是内心的声音,不计结果,不顾伦理。那些被删减的部分,正是两个孤独的灵魂在绝望中的纠缠、吟唱、融合。易先生在听《天涯歌女》时哭了,这个阴险狡诈、不择手段的汉奸,他明白自己的处境,明白别人对他的又恨又惧,如此大奸大恶之人也有渴望真爱的需求,内心也有一个小小的柔软的角落,王佳芝恰恰是他生命中那一丝光和纯真。最后,那一丝光也被他亲手掐灭,或者会沉沦在心底伴着他继续在黑暗里。

又想到蒋勋和林怀民,他们之间也应该是超越伦理的生命对生命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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