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和端午都是慎终怀远,追念先人的节日,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有一系列的祭扫和纪念活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各种纸钱香烛供品现在是少了,但扎成束的艾草、菖蒲,绣好的荷包还是看得见。节日需要仪式感,仪式感需要物事、器皿和吃食来填充。两千年流传的风俗,也伴随着两千年延伸下来的商业。很难说是商业促进了民俗的发展,还是民俗的形成带动了商业模式。
我怀疑这里有个先后,先有了民俗,后有了商业,但商业一旦形成,反过来又影响了民俗的内容和形式。这两个节的大部分仪式其实就是祭祀,滥觞于礼,各种繁文缛节,在春秋的时代已经形成,儒家的创始人孔子精于此道,治丧、相礼、教学、赶鬼、求雨等等仪式,都由儒家主持,换句话说,孔子也是现在各种“大了(liao读三声)”的祖师爷。等级的尊卑,程序的先后,仪式的长短,服饰的选择,他老人家说起来头头是道。
仪式流传下来了,商业模式也就有了,会有商贩来制作、运输和售卖这些器具,确切点说,是礼器。中国是各种手艺人的天堂,更不缺乏行脚拉车的苦力。行商坐贾,一唱一和,把应季的东西送到南北各地,带动了民俗的传播和渗透。商业要利字当头,在利益的驱动下,不符合效率和成本的东西会逐渐被弱化和消解。祭祀、民俗等等各种形而上的东西逐渐在商业的参与下不断演变和发展,春秋,两汉,唐宋,明清,直到现在,各种节日的风俗流变很难摆脱生产力的进化,机器代替了手工,机车代替了人力,纸马香烛甚至都可以批量生产,艾草可以人工栽培,粽子制作有专门的食品店。
当一切可以用钱买到的时候,标志着社会分工逐渐接管了约定俗成,祭扫风俗的变迁,已经没法让你通过还没老的老人口口相传,或者查书本来获得,总有一些买卖人告诉你,什么时候该买什么东西,各种仪式需要别人指点。这个别人,不再是孔子那样德高望重的礼官和儒士,而是那些商人,或者已经和商业深度捆绑的各种经纪人,司仪,婚丧主持,还有我们这通常叫“大了”的,能说会道的“话事人”。
赶上白事,你只管哭,会有人替你张罗各种程序,你只管抚慰亲友,应对吊客、接待来宾,鲜花贡品墓地骨灰盒、租车送殡挪坟看风水,都各有来处和安排,会有话事人给你推荐,甚至联络好,只等你最后扫码支付。必要的仪式,也由各地“大了”删繁就简统一掌握。赶上喜事,你只要预备好各种份子钱,大了们或者婚庆公司会根据你的预算,给你整出来各种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的仪式。赶上不需要大操大办的清明、端午,商家一般会掂量一下政治气候,各种禁令,来决定进货品类。实际上,这些人才是操纵民俗的,他们知道什么时候该预热,什么时候需要造势,什么时候需要放风制造假民俗来虚张声势,什么时候要提前准备出来东西,来形成既定事实。
有句话叫“礼失求诸野”,其实,这个野,真不一定就是农村,凡是不被庙堂之高所推崇的和所关注的,都可以成为野,穷乡僻壤可能是野,灯下黑的地方也是另一种野。朝堂之外,就是民间,就是江湖。不被官家拿到台面的规矩,难免失去重要的市场,官家不宣传的风俗,大概率会被淡化和遗忘,一定要撑下去不消亡的,往往要靠有利可图无孔不入的商人。
最近我母亲很操心,她不知听谁说端午前要给子女买罐头和鸡蛋,这是个什么民俗呢?我是不懂,她以前也不知道,但现在看见老太太们都买,就感到很惶恐,买与不买成了心病。我告诉她做罐头的都不是好水果……她想想,说给你一百块,你自己买吧,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好。她自己并不信这些,但这个买和不卖,对于已经结婚另组家庭的子女来说,就有了一种外交色彩。好像买了能替子女讨个吉利,不买就是不够周到……本来是个无中生有的事,结果上升到家庭稳定和谐的高度上,就成了精神负担。这是典型的被假民俗绑架的例子。我怀疑背后的始作俑者,就是那些小摊贩,为了卖货,制造一些伪传统和噱头,骗老太太们钱的。人老了容易迷信,非常看重家庭关系,容易有一些花钱免灾的心理。
梁实秋先生有篇文章,说的是放风筝,文章末了有一句我记得挺清楚:“迷信说隔年的风筝不吉利,这也许是卖风筝的人造的谣言。”梁先生说得很客气,我觉得不妨说得直白一些——就是这么回事。为什么隔年的风筝不吉利呢?这种话如何在礼记里面有?礼为什么要规定这些扯淡的东西,可以说肯定是利益关系者在背后胡说八道操纵舆论。
我最近看一本山西旅蒙商的书,发现很多有意思的说法,很颠覆认知。就说喝茶吧,这可是个民俗,我们怎么喝,无非是抓一把放进茶杯,开水一冲立等可取。那么古人怎么喝茶?和我们一样呗!
还真不一样。比如唐朝人就大不一样,制茶是蒸茶团:采摘鲜叶,蒸透、捣烂、以米浆黏合,揉成圆团或圆饼,最后起火焙干,拿纸包裹,绳线串联,装进竹篓里保存,类似我们现在见到的普洱饼。喝茶呢?唐朝人饮用的方式也和今天大相径庭:从干茶团上抠下一块掰碎了,和葱、姜、盐、陈皮、葡萄干、核桃仁等等佐料掺在一起煮,熬成一锅稠嘟嘟的野菜粥,用布滗着,把热汤汁倒进碗里,场面很像用炒锅熬中药汤剂,所以唐朝人不叫饮茶,而是说“吃茶”。整个过程类似蒙古人熬奶茶的做法。抓一把茶叶放杯子里,倒开水盖盖闷上的沏茶喝法,是在明清两朝才普及的。
为什么这么做?一方面是茶的烘焙工艺还不成熟。另一方面,受制于成本,茶的生产、运输和加工,都要靠坐贾行商来参与,单位的体积运输的多,储存的久,是王道。用最经济的办法,得到最容易得到的享受,在这个前提满足的条件下,再考虑别的。明清后期,陆路运输和漕运越来越发达,生产力水平空前提高,人口的大量增长,分化出了中产阶级,逐渐催生了各种小康以上的需求,过去稍显奢靡的生活方式开始向下层社会延伸。过去长安的皇妃想吃岭南的荔枝,要快马加鞭日夜兼程。这个败家行为被人写进诗里,千秋万代地嘲讽。现在这还叫个事吗?社会向前发展了,别说岭南的荔枝,想吃地球那边智利的车厘子,也不是问题。
这文章写的比较散,越写越跑题,就此打住吧。回到初衷,就是民俗也好风俗也好,和商业是个什么关系?我们并不存在特别纯粹的传统,也很少有人对传统持有多么敬畏的初心,凡是跟钱挂上勾,就会通融走样,然后直到被钱左右,成为商业的奴隶。所以我们的传统,其实就是一部不断被商业行为侵蚀的历史,对所谓的礼和传统的坚守,对风俗的捍卫,在某种利益考量下,显得很可笑。我们的生活,一直,并将长期走在商业引领的路上,各种节日被无中生有,各种风俗被金钱塑造。想开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