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这样算不算出律?

有朋友提问:

诗词格律,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这样算不算出律?

​这是个对平仄格律有一定认识的人提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格律诗第一大忌讳就是三平尾。末句“仄仄平平平”在成熟的格律条件下,铁定是出律的。

那么为何有这么一问?

这四句的平仄关系,从平仄格律的基本原则“对”、“黏”上来讲是没有问题。我们知道仄起仄收格式的平仄关系是: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我们可以看到,前两句和正格一模一样,是没有问题的。而第三句第三字的平改成了仄,形成了三仄尾。

我在前面有篇文章中提到过,三仄尾并不是出律。这种现象在唐诗中大量存在,甚至被视作“平平平仄仄”的一种变格,都不需要拗救。

这是因为仄音包含了古音中平上入去中“上”、“入”、“去”三种发音,即使是“仄仄仄”,这三个发音还是有可能不同,在吟诵的时候并不会造成“平平平”这种同声调的乏味枯燥的感觉。比如“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这里“潮平两岸阔”就是“平平仄仄仄”,但是“两岸阔”三个字的发音其实是“上、去、入”,所以并不会造成读音拗口。

所以,三仄尾从来都不是问题。

但我们也看到,即使“潮平两岸阔”是“平平仄仄仄”,他的对句并不是完全相对“仄仄平平平”,而是“风正一帆悬”,“平仄仄平平”,实际上还是遵守了“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的规则,并没有出现“三平尾”。

那为什么三平尾就是出律?

平声相对于仄声来说,只包括了阴平、阳平。而且这两种声调都是平和、悠长的。在诗词中,特别是格律诗中,韵脚必须使用平声。这是因为平声上扬,起到一个句读的作用,告诉读者,这句话说完了。

如果使用连续的平声,一连三个平声字,声律就没有变化显得平板,不能出现音调的高低抑扬变化,听起来就不会和谐悦耳。而诗歌作为一种用来朗诵的韵文,一旦失去了抑扬顿挫的上口感觉,魅力自然就要大打折扣。

诗是韵文,是音律和内容的完美结合,所以要尽量避免这种会产生错误吟诵感的音韵组合。

唐诗中也有三平尾,如“夜静春山空”、“隐处唯孤云”就是三平尾,在格律没有成熟之时,诗人们写诗也是多方面试探,出现各种问题都不奇怪。但是因为本身不符合音韵规则,所以即便出现,也非常少见。

格律体成熟之后,这种问题基本上就不会出现了。

所以,“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是出律的。

不过出律也没什么要紧,看做古绝就好了,只要不影响音律美感,然后意境高古,也不失为一首好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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