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引发一点思考

“热闹中著一冷眼,便省许多苦心思”——《菜根谭》

  近日发现身边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关注度不断提升,网友们也都情绪暴涨,无需我再赘述。但是等大家冷静下来后,真正值得深思的问题,你是当事人该怎么办?你是现场目击者怎么办?也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答案。

  我不想戳破大多数人在互联网背后才有的勇气,社会总是要逐渐进步的,不能期待施暴者心生怜悯,更不能期待旁观者突燃热血,所以可预料的是,女子防身用品要有一波大卖了。

  换个角度讲,以前在派出所工作的时候,烧烤店、酒吧KTV等类场所,的确是酒后暴力事件易发地,酒壮怂人胆嘛,醉后放大勇气本就无正邪之分,但是正因为以前接触这类案事件多,也曾做过一些新的管理尝试,不知能否为大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那会我管片的烧烤店有有四、五家,因为深知酒后滋事在我们值班登记薄的厚度,因此在夏季来临之前,我就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跟各店老板商谈,建议他们主动承担一下自身营业场所的治安责任,不求不发生矛盾,但求在发生矛盾初期老板能多主动作为一点,哪怕是劝解一两句,也或许能起到些作用。毕竟酒后滋事的人多为要面子、撑场子,很多情况都是旁人拦一拦劝一劝,有个台阶也就那么下去,大事化小了。

  经过我的一番努力(简单又复杂的努力,不在此赘述,可参考我的三十六计),几个老板还真挺配合,我记得那一个夏天,他们几个烧烤店所记载的警情,仅有几个逃账和醉到回不了家的,并没有恶劣暴力案事件发生。

  回看当下,《民法典》中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概念,能否在实践里,第三人侵害实施过程中,将对经营者与对看客的要求区分开来,又能区分到什么程度,有待一些先驱者才能给出答案。

  接着便是我的一些遐想,会不会在未来,能像卫生监督公示牌一样,职能部门对这类经营场所也有个治安评价公示,多一些更具责任感的经营者家把矛盾化解在小处的新闻宣传,抛开品味不谈,正能量也能作为吸引顾客的手段,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优势,从而降低恶劣事件再发。

  于是我们再坐路边摊时,或见醉酒的“大哥”刚拿起瓶子骂骂咧咧,老板便上前劝解,一丝邪火随之泯灭。毕竟很多恶苗头,最易败于未兴起时有人阻却,切无关人数多少体格如何,只要有人站出来说不,哪怕一个……

  最后还是想说点题外话,多年前与同事深夜在大街追捕持刀抢劫犯,两条街的商铺老板都再看热闹,最后还是一个乞讨人员对我悄悄示意嫌犯隐匿处,顺利抓捕成功。时至今日我都在想,老板们或许担心遭报复而不敢相助,看着劫案发生,看着警察追捕,顶多想着事后多加份小心,所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乞讨者并不用担心抢劫会发生在自身,却敢于示意,这让我无限感慨,又感觉跟烧烤店这事差不多。

“冷落处存一热心,便得许多真趣味。”——还是《菜根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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