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对象学习第二篇

局部变量和成员变量的区别

  • (1)成员变量直接定义在类中。
    局部变量定义在方法中,参数上,语句中。

  • (2)成员变量在这个类中有效。
    局部变量只在自己所属的大括号内有效,大括号结束,局部变量失去作用域。

  • (3)成员变量定义在堆内存中,随着对象的产生而存在,消失而消失。
    局部变量存在于栈内存中,随着所属区域的运行而存在,结束而释放。

构造函数

  • 用于给对象进行初始化 ,函数中的一种。构造函数是在对象创建时被调用的,而且 初始化动作只执行一次 。

  • 特点:该函数的名称和所在类的名称相同。不需要指定返回值类型。该函数没有具体的返回值。

  • 注意:在定义一个类的时候,如果没有定义一个构造函数,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无参构造函数,以便于该类对象的创建和初始化。如果类中自定了构造函数,那么默认的构造函数没有了。如果一个类中有多个构造函数,这些构造函数是以重载体现的。

this 关键字

  • 代表对象。就是所在函数所属对象的引用。哪个对象调用了this所在的函数,this就代表哪个对象。
    this是方法(除静态方法外)中存在的隐式参数,所以在方法中使用this。

  • 普通方法中,this总是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this.xx; (调用的是成员属性和成员方法)
    构造方法中,this总是指向正要初始化的对象。this(...); (调用本类对应参数的构造函数)

  • 注意:
    (1)this调用构造函数,必须定义在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否则编译失败。
    (2)this不能用于static修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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