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环境之中的公共之爱——公平

       作为老师,我最怕的事情之一就是——某个小孩子突然之间情绪失控,哭唧唧地指控:“老师,你不公平……布啦布啦……”

        这件事儿比一节让他失去兴趣的课堂要严重的多。因为,这节课操作失误,造成兴趣缺失,大概率是——在深度反省之后,下节课做出相应的调整,就能把他吸引回来。但是,“不公平”的印章一旦盖到老师身上,大概率上要比一节失败的课影响大的多。你也可以说:“我把课上得无比精彩,让他忘却”不公平“这个话题。”那我没试过……我不知道不同轨的方法是否可以解决不同轨的问题。

       所以,从教这不长不短的的时间里,“谨小慎微”地在学生中间持正——保护公平。一旦“被检举”,绝对爽快地认真反思,痛定思痛,严加改正。因为我需要让小小的正在学着辨认是非,人格各方面都还在成长的学生感受到公平。一切让班级公约说话,公约过滤之后,我们再谈要不要用感情来另外处理的问题,而这个是否另外处理——也得让全员民主参与决定。

        可是,公平真的容易吗?不容易。因为,人心是肉体凡胎的一部分。食五谷杂粮,人的肉身会生病,心自然也不会完美——亲疏远近,有所偏爱有所偏恨仿佛是属于“心”的本能,几乎没人能很好地控制。比如,我就是喜欢小女孩儿多于喜欢小男孩儿;喜欢个性明显的多于比较平均的;在被一个“仿佛命中注定”的小朋友烙印之后,她就是彩色的,而别人可能就是灰色的。这样莫名其妙的“偏”,导致我会不自觉地在前者身上多投入一份爱意。

       可是要任由这样发展吗?作为一个有自由意志以及一定抉择权力的个体,我有绝对的喜好抉择权。但作为老师,会影响整个教室的隐形“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关乎在其中的每个祖国花骨朵的成长——的“此在”。在走入教室之后,这套近乎本能的过滤系统就得“失效”。比如,作为老师且更喜欢女孩子的我,不能因为一个孩子性别为女就多让她占用一些班级机会,而让一个性别为男而正需要机会的孩子靠边站。再比如,我也不能因为一个孩子个性突出,就把关注力更多地放在TA身上,而不是一个需要帮助但个性可能比较隐形化的孩子身上。我也不能在一个小女孩触犯班级公约或者做了一些所谓的错事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能因为犯错的是小男孩就让他承担更重的后果……这是专业性,这也涉及到我所负责甚至“主导”的小环境的土壤是否健康——做到了会对整个环境之下的个体带来滋养。当然,有了它,不会万事大吉,建立一个健康可持续且成长性的环境需要太多因素,但是没有它一定会带来很大的隐患,因为它关系着“根”。也许,一时的人性之私,一时权衡利弊的避害或者“两利相权取其大”,短期内肯定会受益。但是,这个益却是以未来的“果”为待价预支出来。有一句话说得好——“出来混,都是要还的”,而这个得这个失,还真得要谨慎权衡。可谓“失却公平一时爽,延时代价什么场”。那就不好了……

       何况,作为一个个体,我很讨厌不公平。被说不公平,被最单纯的孩子”指控“不公平,我会觉得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特别经过省查之后还是事实的话,那就是无数倍的糟糕。

       当然,这个世界有绝对的公平吗?没有,公平是相对的,教科书里都是这样教我们的。事实也是如此。有时候情况会很复杂,相对的度会不尽如人意,所以会有公约,会有制度……但是,这样的相对,有时候也不是时常存在的。相对就会成为一种解释或者可以利用的注脚。这个在理论上也是孩子需要了解的。但是在我可以掌控的局面之下,我还是希望“相对公平”成为一种理论指导或者了解,而不是事实之后的一种注脚。如果……发生了,我可能会选择撒一个善意的谎言,让他们延迟些知道。毕竟,被公平对待是一种公共之爱。被爱滋养长大的人,更有力量。

       作为专业的或者永远朝着更加专业努力的老师,我希望我能给他们这种“公共之爱”。

你可能感兴趣的:(谈环境之中的公共之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