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3《乌合之众》——群体的偏狭

勒庞自然不是第一个研究群体的人,但在社会学中发现群体的属性并给予群体属性特征,勒庞自然有其独特性,其对群体的悲观态度也彰显出他在政治上对民主制度的不信任。但关注到群体这一事件,对于整个人文社科领域来说,也是一次“下山”(尼采在《扎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的用法)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勒庞开始注意到了相较于伟大领袖而言的群体,这对他来说也依旧是“乌合之众”,其阶级特性是十分鲜明的。

1894年,勒庞写作《乌合之众》的年份,这是什么时代呢?是尼采在寻求“强力意志”的时代,是胡塞尔探寻现象学的时代,是弗洛伊德、荣格思考精神分析的时代。同时,这是19世纪的尾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即将到来的年代,是工业技术在西方世界得到高速发展的时代,是现代化大跨步的时代,也是哲学家们所说“原子化”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讨论“群体”是很有意义的事情,这既是对低价值事物的关注,也是对全新群体组合的重视,要知道,在前现代社会中,群体并不是随便的“乌合之众”,每个人都是宗教或者宗族信仰中的一员,发言人的地位与身份决定了是否可信。当然,前现代也并非不存在那种群起攻之的群体,否则攻占巴士底狱这种事就不可能发生,可以说,有组织有纪律的群体是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渐出现的。

勒庞将群体的行为主要与其情绪相连,认为群体总是冲动、多变、易怒、轻信……也许有人会发现,这些情绪特征与以往描绘女性的“歇斯底里”十分相似,实际上勒庞的确认为处于群体中的人是女性化的。由此也可见勒庞在看待群体时的激进与偏狭。可以说,在本书中,群体大都以负面形象出现,他们容易受到鼓动和感染,善于接受简单的事物,不具有分辨能力,冲动易怒,只能根据经验作出常识性的结论和推理,而对于领导者来说,只要能够调动起群体来,操纵他们达成自己的目的并非难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买东西的时候要有“托儿”的存在。

纵观勒庞对群体的描绘,在群体中人是没有“自我”的,这在后来海德格尔的“常人”概念中,被拓展为“平均状态”“闲言碎语”等等。不管加塞特和西马学者口中的大众、海德格尔口中的“常人”都隐含了来自勒庞对群体的分析,这也固化了我们对群体的负面认知。但在其他学者那里,比如马克思,就告诉我们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际上很多大事就是需要这样的冲动才能做的到,办得成。如果说一方面借力于群众,一方面又发展其劣根性,这无异于过河拆桥。群体也好,个人也罢,一定都有其优点有其缺点,又被带节奏的问题就有真正存在的问题,如何面对群体才是真正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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