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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这本书是我家里人推荐我看的,它真的超厚一本。
后来,看完了原著,我又看了由它翻拍的电影,据说这部电影当年一举拿下了十个奥斯卡奖项,这本书我看了不下三遍,很喜欢。
玛格丽特是个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只有《飘》(又译作《乱世佳人》,我比较喜欢这个译名)这一部作品,仅此一部却成为了传世名著,故事本身的传奇色彩,极尽细腻的人物心理描写都是电影无法完全展现出来的。
一、
故事发生在美国,玛格丽塔找准了南北战争的纷乱年代,多维度的社会环境和多角度的人物生活共同作用在女主斯嘉丽的身上,推动她从16岁豆蔻女孩到27岁青年女性,在爱情、事业、心态、身份等方面的蜕变。
《飘》可以解读为美国女孩斯嘉丽在乱世之中的成长史、爱情史或事业史,我自己会把它解读成女主的勇气史。
玛格丽塔为了赋予她这种天生的勇气,安排她降生在了父亲是爱尔兰人的南北战争前的庄园主家庭。
大家可能不知道爱尔兰人的性格是什么样的,书里是这么写的,固执得像头牛,视土地、家园为生命,再时不时冒出一点无名火的冲动,斯嘉丽完美的继承了祖辈的传统。
遗传的脾气在她还在做姑娘的时候表现地并不非常明显,她生活在父亲的庄园里,衣食无忧,每天只想着如何装扮自己,唯一很戳我的是她说:
“ 我就厌烦老是没完没了地做作,想做的事情一件也做不了。我就厌烦装做胃口小,想跑却只好走,明明跳上两天舞也不觉得累,偏偏说跳一只华尔兹就要晕倒。我就厌烦说什么‘你真了不起!’去骗那些还不如我有见识的男人。我就厌烦装做什么也不懂,让男人来告诉我,让他趁此觉得自已很了不起.....总有一天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人家不喜欢,我也不在乎。”
其实那时候,她就很放肆了。
她恃容而骄,喜欢施展魅力,也喜欢抢其他姑娘的男朋友,更喜欢全天下的男人被她迷得都围着她转,我暂且不对她的行为做任何评价,在美国的这个历史时代里,这并不淑女,体面人家的淑女都应时代审美的要求,低眉垂眼,端庄地坐在那儿等男人来求爱,她就不,小嘴比男人还更能说会道,两只绿眼睛配着浓密的蝴蝶般的睫毛扑闪扑闪地看着人。
她的奶妈,黑妈妈,说,“做小姐的要是皱着眉头,抬起下巴,尽说什么‘我要’‘我不要’的,往往多半找不到丈夫”,黑妈妈悲观地预言到,“做小姐的应该眼睛朝下说,‘好吧,先生,我一定照办,要不就说‘听你吩咐,先生’。”
她最后还是嫁出去了,为了和她喜欢却不肯与她私奔结婚的另一个庄园主儿子阿希礼赌气,闪婚嫁给了第一个丈夫,又在南北战争地爆发之中,新婚两个月内,做了寡妇。
斯嘉丽虽迷人,但她自己心里清楚自己从未对任何人动过心思,她喜欢的是被追捧的感觉,她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希礼,可阿希礼却娶了别人,她还是没有忘记阿希礼,甚至不惜在守寡期间,搬去了亚特兰大与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同住。
在亚特兰大,这里没有父母的责备,守寡的斯嘉丽甚至不顾服丧,穿着黑色的孝衣在亚特兰大城的义卖会上与白瑞德共舞,第二天满城风雨,她并在乎,她不爱第一任丈夫所以她并不伤心,也没有装得无比伤心,她巴不得再做回姑娘,去她喜欢的舞会。
熟悉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南方没有固守多久就被北军攻破了,亚特兰大也照样没有保住,在北军攻入城的前一夜,她冒着冲天的火光,架着从南军军队偷来的马车,带着刚刚生产完的玫兰妮,冲出了城,冒险地躲过了军队,一天一夜回到她的庄园,塔拉。
她经过的是一片被北军烧杀抢掠过的庄园,她回到了依旧挺立着的,她父亲拼死护住的塔拉庄园。
二、
全书最精彩的转折就在这里,斯嘉丽一生最值得敬佩的时光也在这里,她的母亲死了,她的父亲因为母亲的死精神错乱了,长女不得已承起了重担。
“她是在用一种新的眼光看待事物,在回到塔拉的漫漫长途中,她已经结束了她的少女时代。她已不是块可以随意捏塑的黏土,让每一次新的经验在它上面留下新的痕迹。在这恍若千年、命运难卜的一天里,这块黏土已经变硬了。今晚是她最后一次让人当个孩子侍候着了……”
此刻家中只剩下了塔拉这栋有地方住的白色房子了,棉花、鸡鸭、番薯、任何值钱的东西都被搜刮走了,只剩下家里一张张饥饿的肚子,他们都张着嘴等着斯嘉丽喂饱他们。
战争年代,温饱是最基本的问题,要么自力更生,要么流浪乞讨,斯嘉丽选择了前者,她是绝对不允许奥哈拉家族的人离开土地和家园,出去乞讨,颜面尽失。
“既然没有退路,她决心勇往直前。”,她过得很艰难。
她肩负起塔拉,为全家人的生计想尽一切办法,她去地里刨根吃,亲自下地背着烈日摘棉花,她自己一点一点地圈猪、养鸡,她指挥全家人卖力干活儿,她甚至枪杀掉了前来偷盗的落单北军,静静地埋掉,挨饿的日子里她常做梦,梦到自己又饥饿地在迷雾中跑,后面有北军追着她,于是,为了保住庄园,不再挨饿,她不惜将窗帘改成漂亮的衣服为了强征的高额税金去做白瑞德的情妇骗取白瑞德的钱财,在被揭穿后,也不惜抢走妹妹的情人,使之成为她的第二任丈夫,交足了抢钱一样的税金。
“不过她可不会甘心穷苦一辈子,她也不会耐心地坐等奇迹出现。她要向生活冲击,从生活中夺取她能够夺取的东西……”
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她最终还是奋力保住了塔拉。
可能是因为挨饿激发了斯嘉丽的能力,她开始插手第二任丈夫的生意,她想赚足了钱,为了交得起不公平的税金,也为了不再让家人挨饿。
骨子里的性格一点一点地展现了出来。
她固执地独自驾马车穿过危险的黑人聚集区去工厂,也固执地抵抗着世俗观念和地区仇视,作为女人公然抛头露面和北方人做木材生意,她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自诩“棉花大王”、傲慢落后的南方完全不是唯利是图、工业强大的北方的对手,南方的颠覆可以说是显而易见,这本书还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它指出了很多道理。
“当一个文明在毁灭的时候,跟一个文明在创建的时候,可以弄到大钱。创建时期赚钱是靠慢慢积累,覆亡时却可以发横财……”
斯嘉丽很聪明,她完美地抓住了这个重建的机会,做起她的木材生意,大发横财。
“尽管她依旧是粉面桃腮,笑颜醉人,可是她的言谈行动都一如男人,不像女孩子通常那样犹豫不决。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而且对于自己需要的东西,像男人那样取道捷径达到目的,不像女人那样躲躲闪闪地循着迂曲的路线去接近目标……”
后来,她变成了有钱人,她真的护住了父辈的土地。
她拥有强大的女主人设。
白瑞德说过,沉船想要自救,就不得不舍弃荣誉、道德、名声等一些东西,但这些东西沉在水中过久,也会变色的。
没错,斯嘉丽眼见着南方这艘巨轮倒下,她会为了生计而去放弃一些东西,诸如荣誉、道德、名声,去走出自己的舒适区,她深知没有退路,只能靠着自己勇往直前。
这是斯嘉丽和阿希礼最大的不同,阿希礼永远抛不开南方人的尊严,迈不开第一步,永远在缅怀他的音乐、诗歌,最后沦落到不依靠斯佳丽连妻儿都难以养活的地步,她和阿希礼不是同路人,白瑞德才是最了解她的,这也为斯嘉丽后来的醒悟打下了伏笔。
我起初,真的是,对她仗着美貌招蜂引蝶,抢了妹妹的情人还有她唯利是图地雇佣廉价囚犯帮工的行为感到愤懑,满城指责她背叛南方,道义不佳,阿希礼劝她要顾全名声时,她丝毫不听。
因为正如书里所写的,在战败的南方,那些始终认为自己是冰清玉洁的,端正地秉持着南方人高尚节操的志士们,到最后都落得半死不活的,斯嘉丽很聪明,她会放下身段,顺应着时代而改变,她虽然只顾自己过得好不顾其他,但是在乱世之中,这确实是不失为明智之选。
她不仅聪明,并且她也毫不掩饰,她可能真的自私、自利、狡诈又虚伪,她也自私、自利、狡诈、虚伪得真实,但这些不会阻挡我对她的其他品质视而不见,美貌也好,聪明也罢,强大的内心,一直是她令我最喜欢的一点。
“她这个人从来不会因为人们的行为难以捉摸而自己久久烦恼,也不会因为一次失败而从此一蹶不振。”
时代箍住了思想,没有哪个庄园主阶级的女性会具备斯嘉丽这样的想法,做出斯嘉丽这样的举动,是祖辈的脾性雕刻了斯嘉丽,成就了她放肆的青春。
三、
《飘》塑造的就是个放肆、果勇的女孩,但很多人其实更为了这部著作穿插其中的爱情而唏嘘。
斯嘉丽确实很固执,不可一世的固执,白瑞德说她是愚蠢的固执。
她从16岁到27岁都在追求爱而不得的阿希礼,她对白瑞德的爱视而不见,习惯性的忽略。
她先是赌气地嫁给不爱的人,用这种方式报复阿希礼,又在丈夫去世后,不顾一切搬来和玫兰妮同住,斯嘉丽很讨厌玫兰妮,却也从未对玫兰妮起过恶毒念头,北军攻城,她没有丢下玫兰妮和宝宝,塔拉困窘,她把最好的都留给了玫兰妮,并不是说她喜欢玫兰妮到什么程度,只是因为阿希礼参军前对她说:
“帮我好好照顾好玫兰妮,你知道我一直喜欢你的勇气”。
她的两段婚姻都可以说是不幸的,一段是负气,一段是为了钱财,男人爱她,斯嘉丽却不爱他们,直到第三任丈夫白瑞德。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白瑞德(毕竟没有谈过恋爱,hhh),我只形容成,他真的爱惨了斯嘉丽。
但是他和斯嘉丽绝对是同类人,在一介女流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或许确实会被吸引,人们不也是这样,潜意识里都在寻找像自己的同伴或另一半吗。
他也是个放荡不羁的公子,他的经历培养出了他足以一眼看出每个人的心思的能力,他看穿了斯嘉丽每个的小心思,他曾经对斯嘉丽说:
“我爱你,斯嘉丽,因为我们有那么多相似之处,你我都是叛徒,亲爱的,都是自私的坏蛋,无论是你还是我,只要自己的日子过得太平、舒服,即使全世界砸个稀巴烂也毫不在乎”。
“我不想让你知道我爱你,你是个坏蛋,会利用我的爱对付我”。
于是,白瑞德一直在无私地爱她,即使他知道斯嘉丽心里只有阿希礼,说来白瑞德也是固执的,他固执的认为只要把斯嘉丽弄到手,他就能使斯嘉丽回心转意。
我觉得,说到白瑞德的无私,我觉得我应该引用斯嘉丽的原话。
“……在义卖会上,是白瑞德看出了她渴望跳舞的心情,带她跳起了弗吉尼亚舞;是白瑞德帮助她摆脱了居丧的束缚;在亚特兰大沦陷之夜,是白瑞德冒着大火和枪林弹雨护送她脱险;是瑞特借钱给她,让她开始了自己的事业;每当深更半夜从噩梦中吓醒过来,又是瑞特在旁边安慰她——哦!如果不是对一个女人爱到发狂的地步,哪个男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斯嘉丽真是后知后觉,因为她愚蠢的固执,等玫兰妮死后她才彻底清醒过来,对玫兰妮,对阿希礼,对白瑞德。
她才意识到,这些年来她始终没把白瑞德的爱放在心上,正像她始终没把玫兰妮的爱放在心上一样,自以为力量都来自她自身一人,玫兰妮死后,她才意识到,在他生命的多次激烈搏斗中,玫兰妮一直与她肩并肩地站在一起。
“当斯嘉丽痛心地回首往事时,她认识到,玫兰妮是一直手握着军刀,像她的影子一样,毫不引人注目地守卫在她的身边,爱着她,怀着无限的、盲目的忠诚为她在战斗,跟北佬斗,跟大火斗,跟饥饿斗,跟贫困斗,跟舆论斗,甚至跟自己心爱的亲骨肉斗……当斯佳丽意识到,那把曾在她和这个世界之间闪闪发光的军刀即将永远地插入刀鞘时,长剑入鞘,就只觉得自己的勇气和信心也在慢慢地消失着……‘玫荔是我唯一有过的女朋友’,她凄凉地想道,‘是除了母亲外唯一真正爱过我的女人’……”
而白瑞德也一直默默地躲在幕后,爱着她,理解她,随时准备向她伸出援助之手,白瑞德纵容着斯嘉丽,就像宠着自己的女儿,他甚至在那个年代支持女人搞事业,不是他有多么溺爱斯嘉丽,根本上还是因为他和斯嘉丽一样,是那个时代的逆子,放肆的逆子,只有相似的人才能相互深爱。
她也意识到阿希礼不过是她少年时坐在秋千上做的一个很冗长的梦。
“得到他,只是她的一种孩子气的幻想,就跟那年她缠着爸爸一定要给她买的那副蓝晶耳环一样,因为等到那副耳环一到手,它们便失去了原来的价值,就像除了金钱以外,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一到了她手中便会失去原来的价值一样,同样的,如果当初阿希礼曾向她求婚而她又拒绝嫁给他,使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满足,那阿希礼早就会变得一钱不值了,如果她能任意提布阿希礼,看着他像别的男孩子那样,感情越来越炽施,纠缠不休,一会儿族炉,一会儿烦悄,一会儿又苦苦哀求,那么,只要总碰上一个新的男人,她对他的那一片痴情早就会消失了,就像薄雾一见阳光,或者轻风一吹就会散去一样。”
她不可一世的固执告诉着她,凭借着自己美貌和魅力,一定能把阿希礼搞到手,为此她不停地追逐,从没停下来想过她对阿希礼的感情是否真的是爱。
她确实不爱阿希礼,可等她意识过来,白瑞德就要走了。
轻松而柔和地说了一句,“亲爱的,我才不在乎了呢”。
斯嘉丽伏在长长的楼梯上痛哭,她的先人们一向不怕失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她一定会重新追回白瑞德。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话我好喜欢,我每次觉得很难熬的时候都是靠它撑过来的,明天仿佛有魔力一样。
四、
《Gone With The Wind》,随风而逝,翻译为了《飘》,就跟斯嘉丽的执念一样,都随着那个时代随风而逝去了。
《飘》在中国有好几种译本,不过我最建议看上海译文出版社发行的版本,除了本身真的描写的很好外,这版的翻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棒。
然后,翻拍的电影也很好看,大家真的可以好好欣赏,女主费雯▪丽真的太美了。
今天有点一发不可收拾,那还是,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