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

1938年12月30日,在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米利斯莱夫·德梅雷茨博士在美国科学促进会的年会召开之前,从《遗传》(Heredity)杂志上阅读到了一篇论文。文章写道:

基因系统对平衡是十分敏感的,在几千个基因中,哪怕只有一个基因缺失,引发的混乱就有可能导致整个系统无法运作,这个有机体就无法存活。此外,在大量有关基因间互动的案例中,都表明:某个基因的改变也许会影响到另外一个看起来毫无关联的基因功能。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一个基因的活动由三个内部因素决定:(1)这个基因本身的化学成分;(2)它所在的基因系统的基因组成;(3)这个基因在这整个基因系统里的位置。这三个内部因素,与那些构成生存环境的外部因素,共同决定了这个有机体的表现型(这完全属于遗传特性)。

因此,我们应该认为基因是一个有着精密系统结构的单位,染色体则是那个组织中更为高级的形态。这么说来,带有固定特性的基因是不能作为单独的单位而存在的,而是需要从属于一个更大的系统的组成单位而存在,毋庸置疑,它的部分属性也是由这个系统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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