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书旅”之《破格出律的三位“仙”人》

《破格出律的三位“仙”人》

  文/野野

      诗的格律,大致是指在诗歌的创作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对于格式、音律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则。我们很熟悉中国的格律诗,其实外国的诗歌也有格律。例如,我国的学生很早就接触过高尔基的诗歌《海燕》,很多评论说那是一首“散文诗”,其实不然。《海燕》是一首严格的格律诗,具体来说是四音步扬抑格的格律诗,只不过大多数中文翻译没有体现出这个特点。

      而“破格出律”,指的就是违反了诗歌格律的这些准则。如果说伟大的诗人都是“文曲星”,那么在浩瀚星河之中,有三颗星辰格外闪耀,甚至被称为“仙”人。但他们在写作格律诗词时,常常破格出律。

      第一位是被称为“歌仙”的松尾芭蕉。松尾芭蕉在古往今来俳句诗人中可谓无人能敌,是公认的俳圣。日本俳句是由中国古代绝句发展而来的,松尾芭蕉因为追从李白,曾经给自己取了一个俳号叫“桃青”(桃对李,青对白),后来才改为“芭蕉”。俳句这种古典而短小的诗体,一般由三句十七个音组成:首句、次句、尾句分别是五音、七音、五音,形成“5-7-5”的格式。如果音节超过,就称为“字余”,缺少则为“字不足”,不依律为“破调”。

       松尾芭蕉的俳句中,不少篇目犯了“字余”,试举几例:“花颜让你/害羞吗——/朦胧的月?”日文原文发音由“6-7-5”十八个音构成;“枯枝/寒鸦栖:/秋暮”日文原文发音由“5-9-5”共十九音构成;“寒夜水冰/冻愁肠——船橹击浪/声声催泪下”日文原文发音由“10-7-5”二十二个音构成。

      对于这种破格出律,松尾芭蕉是这样对弟子说的:“如果一首俳句多用了三、四个音甚至更多,只要觉得整首诗好,就无须为此担忧。但如果任何一个音让人读起来觉得不够满意,就要全力去思考分析。”松尾芭蕉的这种说法,用我国孟子的语言来表达,就是“不以文害意”。当然,芭蕉更多的作品是符合格律的。

     第二位是被称为“诗仙”的李白。世人皆知李白不喜格律的束缚,他在创作有严格格律要求的近体诗时多有破格出律的现象。汤华泉先生在《李白近体诗论析》中分析得很好,他认为李白常犯的破格出律主要有:一、喜用平起仄收的拗句;二、律诗中间二联时见散句;三、七律七绝常见失粘。

     以具体例子来看,李白的失对之名篇有《夜泊牛渚怀古》等,这首诗全篇平仄相粘皆对,中间二联,却无一对仗。虽然对仗有“严对”、“宽对”之分,但视作“宽对”依然牵强。失粘之名篇有《登金陵凤凰台》等,这首诗第二、三句,第四、五句皆为平仄失粘。

      在李白的众多作品中,符合格律的作品少得不成比例。李白任侠使气和诗酒豪兴,挥毫可令山海皆崩,其势可谓扶摇直上九万里,格律纵如泰山又岂能镇住这样的“仙”人?

      第三位是被称为“坡仙”的苏东坡。苏东坡之所以被称为“坡仙”,除了他曾研习道教之外,还有他具有“神仙出世之姿”。连黄庭坚都在《次韵宋懋宗三月十四日到西池都人盛观翰林公出邀诗》说:“还作遨头惊俗眼,风流文物属苏仙。”苏仙就是坡仙。

      苏东坡虽然是古今驰名的豪放词人,李清照却不太待见苏东坡的词。究其原因,就是苏东坡的词“破格出律”。李清照在《词论》中批评苏东坡的原话是:“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於大海,然皆句读不齐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

      的确,苏轼作词时在格律上尽显自由,打破了词牌原本应遵守的格律。比如著名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在词格字数上就有出入。本应“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仄”(四字/五字)的地方,却写成了“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五字/四字)。其它一些作品也有类似现象。

      李清照的评价或许是有道理的。有学者根据考证分析,苏东坡只是略懂音律,并不一定精通。但这并不影响苏轼成为中国古代文人才子的巅峰,也不影响他飘逸出尘的“仙”人风神,更不影响他成为后世读书人们仰慕和向往的对象。

      为什么这些被称为“仙”的人,都大有破格出律的现象?大抵“仙”人可以突破凡人间的种种枷锁和桎梏,再超越凡人。他们始终坚持以表情达意为第一位,不愿以文害意,坚持自由地抒写思想感情。我们后人在阅读这些作品时,也常常因思想和艺术上的感动,而接受了这些白璧上的微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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