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亿年前,宇宙大爆炸发生。宇宙万物都始于此奇点。随后,因此开始在这个空间里不断发生碰撞,形成了多种元素。质子从少变多,形成了氢、氦、锂、皮、硼等元素。在经过了90亿年之后,在宇宙的某个地方,刚形成恒心—太阳的周围,有一圈圈物质,通过自身的引力以及太阳的引力,形成了围绕太阳公转的行星。其中之一就是地球。
(当然,大爆炸为假说)
刚形成行星的地球还是一颗岩浆火球,没有任何的生命,没有任何水源,自转速度还非常快。但是,在经过几亿年后,38亿年前,在一颗颗彗星及陨石不断的撞击下,水分子渐渐渗出,留在了地球上。也有一说法是在火山不断的爆发下,水由岩浆中水蒸气形成的云下出来的雨迸发,形成了海洋。终于,有了生命可依赖的水源,但是现在的条件依然不适合生存。大气都是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随处可见。但是,就是这样热恶劣的环境,形成了一些大分子聚合物,在太阳紫外线的不断反应下,形成了可以复制自己、并且拥有一定自主性的物质,这就是基因。后来基因为了保护自己,不断为自己添加保护膜。后来,类似于叶绿体以及线粒体的小型微生物入侵细胞,但是细胞学最终征服了他们让他们参予自己的生命运作。
这可能是一个巧合,也可能是生命的神奇之处,更有可能属于生命发展的正常现象。
后来,在单细胞生物越来越多,都开始,为了争夺生存之地而奋斗。优胜劣汰在这之间起了很大作用。同时单细胞生物的繁殖创造了多细胞生物。他们有一套更完整的机制,用于存活。也迎来了寒武纪的生物大爆发。这个时候大部分生物都在海底,因为水面上的环境优质紫外线的伤害,也没有供生命生存的氧气。但是藻类植物开辟了这一批净,释放出更多的氧气进入大气层。于是,陆地就这样变成了生物可以生存的地方。鱼类开始上岸。为了进化出可以适应陆地环境的机制,先是诞生了两栖动物。爬行动物进一步出现,后来又出现了更多......
后来,统治地球长达两三年的恐龙出现了。恐龙属于爬行动物,那个时候的哺乳动物还只是个小白。生物历经了三次生物大灭绝。恐龙在之后,在一颗陨石的撞击之下,恐龙灭绝了。“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从65,000,000年前开始,直到5,000,000年前,这6000万年中,植物经历了蜕变,哺乳动物主宰了地球。很多巨型生物都一出现,猛犸象、剑齿虎、大地懒。恐龙的余部进化成了鸟类以及其他爬行动物(乌龟,鳄鱼,蜥蜴,变色龙,科莫多龙等)。水生动物以及两栖动物都得到了新的进化。当然冰河时期也不容我们忽视。直到4,000,000年前,猿类的出现开始改变世界的格局......
那时候的非洲已经有猿猴出现,有一部分猿猴生活在当时的非洲中部。那是一大块森林,水草丰美,资源丰富,可是随着岩浆带动地壳运动,这块地区的海拔逐渐提升,甚至把地壳张的裂开了一道缝,形成今天的东非大裂谷。原先的森林气候也随着海拔提升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贫瘠的稀树草原,这样一来,原先生活在树上的猿猴不得不下地行走。因为野草的高度很高,所以需要站起来才可以看得见。再说,双手的必要性也在贫瘠的草原上体现了作用,进行挖食以及制作工具为生存。逐渐演变成了直立行走,获得了采摘物品更方便,消耗能量更少的便利,从而可以去探索更加广大的世界,并且将双手解放了出来,间接地发展了脑部,并逐渐经过许多年的进化最终进化成人,便是人类的产生过程了,然而,为了直立行走,人类也牺牲了许多。比如让某些身体地区承受的重量过重,导致某些关节病容易发生,而且直立行走导致的骨骼变形又让女性生育时容易难产……
人类的诞生,如果把地球诞生史弄成24小时制来看,人类诞生只是在午夜前的最后一秒。而且不仅时间短小,人类这个种族也只是沧海一粟之一原子。
那为什么生物拥有如此的多样性?只有一种生物存在不行吗?这样的意义是为了什么?
在我看来,这里所应当为生命进化的结果。为什么这样说呢?生物其实就是基因的载体,基因与基因之间有些友好,但是不同种族的基因还是不一样的。经会想方设法地让载体去得到更多的资源,从而让族群繁衍下去,将数量扩展到大。但是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让生物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好的适应环境,为了更好的生存,在每一代的繁衍之下,虽然亲代与子代之间有着50%的基因相同,生物结构都是一样的,但不管什么肯定会有一丢丢地方不一样。代代繁衍下来,积少成多,就形成了大变化。基因都会从而在载体的各个部位上体现变化。至于变化的方式,我认为有两种,一种是匮乏变化,另一种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第一种就是最简单的生物,有原本的环境到另一个环境,为了适应这个环境,他们只好进化出和这个环境可以和平互动的机制。我们人类就是这么进化来的。因为东非大裂谷的出现,环境由雨林变成草原,猿不得不站起来,为了更好地视线,为了更好地寻找食物,从而腾出双手......(具体可参考《人类简史》以及《进击的智人》)。当然也可能会有人说基因突变算吗?在我看来也属于第一种情况。万物皆是用因有果,不可能随随便便来一个突变。一是因为在某些条件的影响下才会发生的(个人观点)。第二种大家就好理解了。一群长颈鹿,因为种族不同,有高有矮。但是只有个子比较高的长颈鹿种群可以吃到食物,低个子长颈鹿则吃不到(或者很难迟到)。久而久之,高个子长颈鹿就“继承”了优势,低个子的长颈鹿因为食物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条件去繁衍,你是最后就只剩下了高个子长颈鹿。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丛林法则。这个理论是达尔文提出来的,他的对手华莱士则认为只有高个子长颈鹿是因为低个子长颈鹿进化成为了高个子长颈鹿,但是我认为这是错误的。物种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完成他们的目标,短时间之内如果他们找不到很好的食物来源,只能被淘汰。这里的主动原则对于演化论来说是不靠谱的。
在多样性之下,让生物们更是具备了可能性。有了可能性,对于生物来说,意味着可以创造出更有利的条件。而且在某个物种掌握了可能性的条件之下,似乎就可以决定自己的演化命运。非近亲交配的原则也是为了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当然,在演化之路上,舍弃某些东西毕定是一个付出的代价。我们人类进化到现在这个程度,拥有更大的大脑,但是如此的重量却要让记住和盆骨承受更大的压力,盆骨就变小了。如此的变化让我们的繁衍变的难上加难。现在的猩猩在幼崽出生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就可以完成跑动以及生存(虽然说得有一定的父母亲的帮助,但是没有人类这么“夸张”)。骨盆的变小限制了子宫的变大。人类正常怀孕时间应该是21个月,但是但是因为骨盆无法承受,所以有近一半的时间都让发育没有成熟的婴儿在外界度过了。而且骨盆的变小让生产变得非常困难。当其他动物毫无压力的生产时,人类却需要坐到一个地方,承受着将近20根骨头骨折的疼痛生产。
上述三段就是我对演化的主要认知。当然还有更多线索,让我们去发现,这次就先结束了,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