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作者: 李猛


内容简介:

《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研究的中心议题自然法问题。作者将之作为西方现代思想的原点,聚焦于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以此来论述西方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现代自然法学派,对于理解塑造现代世界的一系列基本政治学说和道德思想具有关键意义,这一点早已为学界所知。无论是政府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同意和授权的社会契约论思想,还是经济生活中的财产与所有权的学说,大到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概念,小到自主的道德个体形象,以及个人的自然权利和自由平等的概念,所有这些现代人在公共生活和私人领域中经常遭遇的观念和制度,其根源都是现代自然法学派的著作。然而,对现代自然法学派的广泛研究,却很少深入触及到这些常见理论背后隐含的现代政治道德思想对人性的真正理解。本书基于晚近国际学界对有关问题的最新文献,通过系统考察现代自然法学派的第一代人物(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多夫和洛克)的主要著作,深入分析现代自然法学派讨论的基本主题,最终希望能够展现现代自然法学派构建的现代人性论的核心主张。


作者简介:

李猛,1971年生,辽宁沈阳人。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学位,1996年至2001年在北大社会学系任教5年,曾获北大第六届“十佳教师”称号。2001年赴美深造,2008年获得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Ph.D.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政 治哲学与社会理论。2009年1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目前为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伦理教研室副主任、哲学系主任助理。


精彩书评:

壹:短评

# 窃以为此书有些被北大学生吹捧过度。关于鲁滨逊的第一章和革命演变的最后一节(超过了阿伦特)确实精彩,猛大学识毋庸置疑。但全书最大的软肋是创新点在哪里没有交代清楚,核心问题或逻辑主线不清,那些是霍布斯 格老秀斯 洛克的,那些是作者自己的观点没分清楚,很多段落看上去像读书笔记。

#  岁月层累,今日无话可说,期待未来。

#  比较认真地读完猛大这本书啦!正如一种似乎还比较普遍的观点所认为的,李猛的问题意识和写作脉络很难理清。所以读下来也基本上是被娓娓道来的论证带着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思想史的总结和提炼中时而浮现出李猛自己的感慨,往往非常动人。霍布斯的确极为深刻,极具创造性。

# 全书富有创见的行文密度极大,但行文试图从每个人物的总体思想框架来看其最重要的思想特点,且近代前后(古代和现代)对比展开不够明显,不仔细阅读会略过书中真正有意思的东西。这需要放在作者整体思想构架中才能得到很好地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是其研究的基础,近代社会理论和历史主义是其研究着重针对对象。古今断裂和弥合的可能性都在自然社会之中得到呈现。齐东兄近日有书评,期待有更多的讨论。


贰:

 《自然社会》的写法是比较奇怪的,至少不同于时下流行的写作,这一点首先表现在它的导论上面。这个导论根本就不像一个导论,而是一个需要读者去努力琢磨的问题。导论一方面告诉我们,孤独的生活需要练习,只有学会过孤独的生活,才能面对恐惧;另一方面又说,孤独者恐惧的最深刻的根源,正是来自孤独者想象的社会。

  孤独者的生活似乎成为《自然社会》的主线,它想要给我们讲述孤独者的故事,讲述现代人如何走向孤独和在孤独中沉沦的故事,鲁滨孙正是这个孤独者的典型形象。这个鲁滨孙自从在导论中出现之后,就一直潜伏在霍布斯、洛克、普凡道夫、格劳秀斯等早期现代思想家的论说中,直到全书末尾,才通过一个句子再度浮出水面。

  不论从主题还是从篇幅上讲,霍布斯的论题对于《自然社会》都有着关键意义,这个早期的自然社会,正是在霍布斯笔下自然人的经验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在这里,一个又一个孤独的个体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活,这种生活在根本上有别于古典政治思想家,例如亚里士多德描述的那种城邦生活。城邦生活是灵魂的生活,而灵魂追求的不仅是肉体欲望的满足,还想要过上一种至善的生活。《自然社会》的思想史叙事从论述霍布斯的政治生活与至善生活的分歧开始,早期现代思想家用社会取代古典政治哲学中的政治的结果,是从此远离了追求德性的灵魂主导的生活。对此《自然社会》有着深刻的体察,它“通过对政治社会的理性拆解”还原霍布斯笔下自然人的经验,从而使我们对这个孤独的无灵魂者的生活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自然人的生活状态是一种无国、无家、没有宗教的状态,恰如亚里士多德描述过的“出族、法外、失去坛火(无家无邦)的人 ”。

  不仅如此,霍布斯笔下自然人的生活状态和生命体验,恰好与导论中漫游的鲁滨孙的生活状态和体验对应。正如丛林中孤独漫游的自然人一样,鲁滨孙的家园也在他的无止境漂流与闯荡之中。

  《自然社会》最终用一个形象的描述结束了有关自然人的分析,它将霍布斯式的自然人描述为一个“被抛者”的形象。“被抛”是生命的被遗弃状态,这种对于存在的把握在二十世纪思想家海德格尔笔下得到了更为深刻的揭示,但是,自然社会并未在这个概念上做太多发挥。在对霍布斯笔下的自然人的生活状态进行直观把握之后,“被抛”一词已足以揭示或预示现代世界的孤独和空虚感。《自然社会》仅限于向我们指出,这个“被抛者”的世界,其实是一个“没有世界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成为一个彻底自由和与他人平等的主体,成为一个孤零零存在的个体。

  有关霍布斯的思想叙事不可避免地驱使我们想要追问,这个孤独者如何走出被抛的世界?孤独的鲁滨孙是否有可能返家?霍布斯的理论叙事将鲁滨孙返家的故事理论化。霍布斯笔下的自然人不再像古典时代的哲人那样,在城墙底下独自思考有关灵魂德行的问题,而是想要在政治社会中寻求失去的存在感。众所周知,为了摆脱自然人身处其间的那个充满了战争风险的状态,霍布斯的解决方案是将自然法建立在通过建国契约所确立的人为国家即利维坦上面。《自然社会》对这一契约进行了非常详尽的分析,并且对霍布斯精心设计的契约结构倾心赞赏,因为,在这里建国契约的规范性和共同权力是一道产生的,是“一次制造使自身的规范性成为可能的权力的法权行为”。可以避免“先行履约问题带来的合理猜疑 ”。

  契约或者说支撑政治社会的自然法在此成为自然人走出被抛的世界的“罗盘”和“指针”。但这却是一种令人绝望的罗盘和指针,它无法引领我们走出那个充斥着恐惧的自然状态。在孤独的自然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合理的猜疑”,这种猜疑妨碍了他们相互之间的信任,妨碍了他们基于此种信任缔结稳定的契约。霍布斯笔下的孤独的自然人注定是没有出路的,因为在最终设计的建国契约中,激情没有被取消,具有自然人格的主权者,可能会在自然激情的引导下滥用权力,最终导致人为国家的解体。这些无家、无国和失去坛火的自然人,无法走出自身的世界,加入同他者组成的世界,人,一旦成为孤独者,再也无法融入社会,无法面对他人。这是霍布斯以来的现代自然法面临的共同的人性论困境。

  遗憾的是,《自然社会》自始至终没有对这一自然法面对的共同的人性论困境展开分析,因而留下了许多值得进一步探问的空间,它没有回答,为何自然状态之下彼此疑惧的自然人会选择服从一个“有待制造的人为第三方”,它也没有告诉我们,这种人为的国家是否只是自然人的所愿,抑或是以霍布斯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家们的理性发明。在论述从自然状态向人为国家的转换的过程中,它明显忽视了自然状态下占据统治地位的恐惧激情,这种恐惧曾迫使孤独的鲁滨孙感觉到神意的眷顾。《自然社会》似乎刻意回避有关人性论的话题,而代之以对自然法的规范分析,始终恪守一种制度性和程序性的解释,其结果是使它的论述无法触及孤独者的内心体验,也使我们无法深刻地意识到现代自然法面临的共同的人性论困境。

  对霍布斯来说,激情的动力学的结构是值得分析的话题,毕竟,人为国家是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建立起来的,在人为国家那里,因此应该能够体现出自然人的品质和性情。自然人缺失的,在这个自然人建立起来的人为国家中,并不会变得更加丰盈。在自然状态中,没有希望的自然人,不会因为他们创建的人为国家而变得更有希望。在自然状态中,随着人性的不断展开和丰富,自然状态必定自我瓦解。尽管利维坦是一台机器,可它并不简单是一台机器,《自然社会》有关人为国家的分析,显然无视施米特的敏锐判断,这就是利维坦是一个集神、人、动物和机器为一体的多义形象。

  霍布斯自然状态下的恐惧个体,是否能够摆脱恐惧,是令后来者忧心的话题。恐惧的根源,似乎并非如导论中所说源自孤独者想象的社会,而恰恰源自自然人的孤独感,在霍布斯笔下,自然人因为孤独而产生恐惧,也因为恐惧而克服孤独。然而,在《自然社会》有关霍布斯的分析中,孤独者的身影如昙花一现,很快沉入到冷静而稍显刻板的思想叙事背后。在讲完有关霍布斯的故事后,它过渡到了有关格劳秀斯和普凡道夫的思想叙事中,并且,在后面这些思想家笔下,孤独者似乎消失不见了,社会的概念成为一个突出的概念。有关社会性的线索至少缓和了人们在霍布斯笔下读到的那种恐惧与孤独,也一度使人觉得《自然社会》除了霍布斯之外,还提供了另一条线索。但这条所谓的社会性的线索不过是假象罢了。只需稍微注意作者的分析细节,这个孤独的个体便会浮出水面。

  在格劳秀斯的自然法权学说中,孤独者的形象再次登场,不过,《自然社会》并未明确揭示这个孤独者,而是追问格劳秀斯是否有可能在新的权利语言基础上确立义务和秩序,并最终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回答。人的自然激情较自然法的尺度和规则来说有更强大的力量,仅凭人的自爱,不足以使人意识到有对他人关切的必要,如何从自爱中导出对于他人的关切,因此成为格劳秀斯无法轻易解决的命题。实际上,我们通过思想史也能知晓,在康德将人的自爱发展成为一种实践理性的自律之前,在黑格尔从中发挥出相互承认的论题之前,这个自主的现代个体必将长久地承受孤独者的命运。

  相同的结论也出现在普凡道夫那里,尽管相对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普凡道夫的自然状态少了一些残酷的冲突,它被描述成为一种前文明的社会,似乎不是孤独者的世界。普凡道夫主张,正是人的意志,才使人以某种不同于物理存在的机械运动的方式来行动,使人的行为具有善恶的道德属性,使人的自然状态成为一种受法律约束的道德状态。但问题在于,人类意志具有的“自由规定性”并不一定会将人的行为引向道德。从意志出发,个体未必能知晓善恶,并以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然社会》的逻辑叙事使我们不得不质疑普凡道夫提出的社会性主张,尽管表面上这里并不存在孤独者形象。然而,孤独者却如同幽灵一般飘荡在普凡道夫的学说中。普凡道夫设想的自然状态,是人一生下来就处在其中的状态,在这里没有人的协助,也没有任何人类发明,人完全凭靠着自然能力决定。然而,离开了道德的上帝,孤独者如何进入一种社会性的道德的自然状态?

  普凡道夫最终不得不依赖国家、政治制度,以保证人的意志的道德性。这就使他再度退回到霍布斯的基础上。不同于霍布斯提出的建国契约理论,他提出了一种双重契约的结构。在这里,自然人的第一次缔约行为,没有将所有人一次性地带入到政治社会之中,而是“使某些个体保留了退出这一‘政治社会的雏形’,继续享有其自然自由的权利”(433页)。但正因此,普凡道夫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善人为国家的命运,人为国家始终面临解体风险,这些保留权利的个体正如在霍布斯那里享有主权权利的自然人一样,他们都是自然状态下的孤独幽灵。这些孤独的幽灵没有因为国家的出现而消失,相反,它们始终生存在国家的缝隙里面,时刻危及到国家的存亡。

  在《自然社会》中,潜藏在格劳秀斯和普凡道夫笔下的孤独者形象并未得到明确揭示,因此才给人以另一条线索的假象。《自然社会》太过冷静而节制的逻辑叙事,掩盖了作者写作的真正目的。要想揭示现代思想中的这个孤独者,纯粹的逻辑分析显得乏力。仅仅从有关格劳秀斯和普凡道夫的表面论述出发,无法充分地显示导论中的鲁滨孙形象。《自然社会》不想也无意引领我们深入到自然人的人性世界,但它并非没有意识到,在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奉社会性为神明的自然人,在内心世界却并不存在他人,一个缺乏了他者的世界,是孤独者的世界,因此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的存在。尽管普凡道夫对霍布斯笔下的孤独者感到不满,但他无法摆脱这个幽灵一般的孤独者。格劳秀斯和普凡道夫有关社会性的论证因此不过是一种神话,这是孤独者的美丽斗篷,在社会性的华丽外表里头是孤独者的恐惧与空虚的灵魂。

  尽管《自然社会》选择的写作方式掩盖或遮蔽了孤独者的线索,但透过枯燥且有些乏味的思想史叙事,仍然可以把握论者敏锐的思想抱负,这个一直以来潜藏着的孤独者,这个一直以来被窒息在论者的平静的思想史叙事底下的孤独者,并未停止他的挣扎。在洛克这里,孤独者的命运终于变得明确,有关洛克的分析和叙述在全书中仅次于霍布斯。在洛克的论题和霍布斯的论题之间有着更为明确的承继关系。《自然社会》注意到,在洛克那里,霍布斯以来的自然法获得了“凯旋”。洛克是霍布斯开启的孤独者的精神之旅的终结,孤独者的命运在洛克这里展示得最为清晰和鲜明,也最为彻底。

  如果说,在霍布斯那里,自然法还仅仅是建立在个体感觉之上,还与个体的自然权利纠缠不清,那么,洛克笔下自然法的凯旋就意味着拥有自然权利的个体的凯旋,意味着孤独者的凯旋。自然法凯旋的结果,必然是放大孤独者的感觉。这个孤独者具有巨大的破坏力,他怀疑一切,其行为也异常坚定,这正是在洛克那里存在着的对最高执行权的疑惧,将政府作为敌人,并最终造成政府解体和革命的最深刻的内在原因。

  《自然社会》在讲述了对政府的疑惧之后,接下来讲述有关财产、信托与人民权力的主题。将财产与人民权力放在一起,意味着财产成为权力,而有关信托概念的分析表明,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财产关系。由此,我们就看到,在洛克笔下,人民概念就具有财产属性。这就意味着,洛克建构起来的政治国家,是有着财产规定性的个体联合组成的国家。他笔下的自然人,更准确地说就是奉行“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上帝旨意的自然人,这群自然人将对上帝的信仰转化为一种生产冲动,恰如导论中孤岛生活的鲁滨孙将“神意的呼声”转化为对自身理性的勤劳的激励一样。

  当政治共同体成为财产关系的共同体,当人成为生产的人,那么,尽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到了缓和,但这种缓和不过是出于生产的必然性,在根本上是不会改变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个体性”的,《自然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结论性观察无比敏锐,它发现,在洛克笔下“没有引导人的生活的集体性力量”。这个结论既反映在有关自然法执行权的论述中,也出现在有关革命的论述中。

  革命释放出来的暴力,是否可以在现实中完成道德秩序和政治制度的彻底重构,是否可以使孤独者步入伦理生活的世界,这是洛克《政府论》的阅读者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革命意味着政府的解体,意味着人民再度回到了一个由财产关系组成的社会状态,但是,革命无法改变孤独者的命运。在有关洛克分析的末尾,孤独者的形象再度出场。

  霍布斯笔下的自然人最终无法走出自然状态,洛克指出的革命危险其实早已蕴含在霍布斯的人为国家之中。革命的危险之所以无法消除,不是因为无法设计出完善的建国契约,而是因为孤独的自然人的激情生活,这个孤独者始终无法超出自身,寻找到一个和其他个体共同构成的扩大的自我,这个孤独者无法理解共同生活的必要性,也因此无法摆脱自己的恐惧。作为恐惧之来源的社会,是孤独者构想的社会,然而,这个社会根本上来说不是真正的社会,而是一个“被抛者”的世界,这个世界的形象贯穿在《自然社会》的始终,一直隐匿在论者冷静的分析背后。

  孤独者的命运迄今仍然缠绕着我们现代人,我们这群生活在经济技术时代的现代人,其实也有同鲁滨孙相似的生命体验,我们今天构想的社会,是否也是真正的社会,而不是孤独者的美丽斗篷,这些是我们在阅读之后禁不住思索的话题。无论如何,想要搞清楚这些问题,仍然需要进入到自然人的爱欲生活中探查一番。如今的政治学与法理学研究普遍忽略对孤独者的爱欲分析,过分沉溺于规范分析。规范分析取代了爱欲分析,会导致我们无法看清现代人的孤独感和绝望的命运。这一点也是《自然社会》的作者有必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自然社会》的末尾处说,每一个鲁滨孙都想要回家,可一旦自然法不再充当“我们的星与罗盘”,谁能在荒凉的大海中看见我们日渐远离的陆地?这句带有强烈感情的话似乎表明,我们还有一种借助自然法脱离孤独者困境的希望,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社会》似乎是在缅怀曾经的自然法传统,追忆自然法这一“我们的星与罗盘”。然而,它的那些冷静的分析却又似乎提示我们,自然法不过是孤独者的精神史的一个部分,是这个孤独者徒劳地摆脱孤独的一种挣扎。自然法无法成为孤独者摆脱孤独的凭靠,即便自然法还能充当“我们的星与罗盘”,孤独者还是将要迷失在危险而孤独的洋面 ……


叁:

每一个孤独的人,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

——亚里士多德

在笛福的《鲁滨逊历险记》中,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就是用理性的手段和力量来驯服自然的危险,逐渐减少自然的危险,将这个可怕的地方转变为自己可以舒适生活的地方。

但最让鲁宾逊恐惧的一次经历是,某日,荒岛的沙滩上出现了陌生的脚印,这种自然的意外带给鲁宾逊的,不是瞬间的惊恐,而是无休止的威胁。恐惧时明智之母,人是一种可以在想象中担忧看不见的危险,并为此做准备的动物。沙滩上的脚印在带给鲁宾逊惊恐的同时,也激发了他的智慧。

纵观全书,物质生活的改善,并不是孤岛变成一个可以生活的地方的主要原因。鲁宾逊最大的不幸仍然是无法解救的孤独。或许,一个人双手不能制造的,就必须从灵魂和思想中摒除,这就是孤岛生活的意义。

世界,对学会了孤独的鲁滨逊来说,不仅隔着浩淼的海洋,还隔着精神的深渊,和孤独的自己或上帝的交流,或许好过和社会的人交往所获得的最大享受,对于生活的舒适和幸福而言,社会交往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去世界化的历险对鲁滨逊的教诲是:生活,总的来说,就是,或者应该是,一种普遍的孤独行为。不仅在荒岛上,即使在喧嚣的人群当中,人严格来说也是孤独一人。即使回到伦敦的街头,鲁滨逊依旧写道:“我此刻在伦敦,世界上最密集的人群中,比起前28年囚禁在荒岛上,享有多得多的孤独。”

在鲁滨逊看来,孤独已不再是人在世界上迫不得已的处境,而是一种需要特定能力,技艺,德性的生活方式。“在人生的种种情况中,真正的问题并不是缺乏孤独的机会,而是没有成为孤独的能力。”

当孤独的人回到自己的同伴中,找到了可以说话的人,孤独的生活方式意味着什么呢?孤独者并不需要生活在万里之外的孤岛上,孤独者可以生活在人群中间。孤独者也渴望着他的社会,渴望着可以在社会中享有他的孤独。诡吊之处往往又在于,甚至孤独者内心热切渴望的社会,又是孤独者恐惧最深的根源。孤独者敌人出没在他想象的社会中,来自哪些他想象中的无限渴望,但这些他无限恐惧的同类,不也是一个个像他一样的人吗?

鲁滨逊究竟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制造人或经济人的代表(马克思),还是现代无法挽回地丧失了原始自然生活的象征呢(卢梭)?首先,鲁滨逊在荒岛上的制造,并不是从自然必需品开始的,而是从生活舒适和快乐开始的(从船上弄回来的纸笔和墨水)。笛福与卢梭最跟本的差别的在于,笛福并不相信自然的善,而是相反,始终坚持基督教原罪说所强调的人在自然根本上地败坏。想象在《理想国》中,格劳孔之所以对苏格拉底与阿德曼托斯所建立的“健康的城邦”表示不满,理由是里面没有肉和桌椅,不够舒服。桌椅不正是城邦发烧的开始吗?

支持鲁滨逊面对自然的,重要的正是在于,在鲁滨逊的脑海中保存的那些来自文明社会各项技艺中的知识。最突出的一点体现在了面包的制作,面包正是鲁滨逊凭借文明的记忆,而不是孤独者的劳动,驯化荒岛的象征,而不是文明返回自然的标志。

鲁滨逊在荒岛上最值得重视的,与其说是所谓的自然技艺,不如说是一个人持之以恒地艰苦劳动。鲁滨逊与高贵而又懒散的野蛮人最大的差别或许就在这里。

鲁滨逊这本历险记另一个惊异的一面,在于荒岛上的鲁滨逊,是一个很守纪律的理性化的劳动者,要知道,荒岛上既没有监工,也不存在惩罚,马克思还曾据此对鲁滨逊明朗的孤岛和昏暗的欧洲的中世纪做了比较,那么鲁滨逊究竟又是在哪里获得了这种理性化的力量呢?

和烟草一起被发现的圣经,作为失事船只的精神遗产,是鲁滨逊从神意中获得了抵抗孤独的力量。或者更准确的说,赋予孤独以意义甚至幸福的力量。在祈祷的帮助下,鲁滨逊的生活依旧不幸,但是安心多了。在孤独中的鲁滨逊不得不为满足自然需要的理性劳动建立一个超自然的生活方向和存在基础。瓦特正是在鲁滨逊对劳动的尊重上发现了韦伯所言的“新教伦理”的痕迹。

但是日常生活每日每夜的平安,也许都不过是在无意之中从我们根本没有觉察到的危险之中逃脱出来的幸运。沙滩上陌生的脚印提醒了鲁滨逊,哪怕是最平凡的人生,最简单的生存,也似乎体现着神意的庇护。

卢梭想让爱弥儿把自己当作鲁滨逊,他大概有意遗漏了鲁滨逊从来没有忘记携带的火枪,子弹和火药。而这些,正是真正高贵的野蛮人礼拜五恐惧甚至崇拜的可以源源不断制造死亡和毁灭的神物。

鲁滨逊对礼拜五的情感似乎与他对其他欧洲人的情感有很大的不同,对在荒岛上遇到的欧洲人,鲁滨逊虽然在一开始也很警觉,但往往很快就信任他们,和他们进行相当深入的交流。然而,鲁滨逊却始终无法摆脱对礼拜五的猜忌。鲁滨逊对礼拜五的宗教教导不仅是为了对他加以开化,也是在岛上建立更稳定的政治关系的一部分。鲁滨逊的荒岛,从他对自己宠物家庭和征服奴隶的绝对统治,终于转变为基于契约和同意的政治关系。在夺回哗变船只的战斗中,鲁滨逊新的政治身份变得明确了,他成了总督,把这座远在加勒比的荒岛看作是欧洲政治制度的延伸。他的解释是:“我尽管对他们有着父亲般或者恩人般的影响,但没有任意行事和指手画脚的权威或权力,除非是他们出于自愿,同意服从我的命令。

不过理想的政治,即使在鲁滨逊的火枪和上帝的誓言的保卫下,仍然不能完全避免战争,鲁滨逊和三个英格兰恶棍的差别,不在于他摆脱了绝对权力的野心,而在于他借助于所有权和感恩法,明智地实现了统治。

鲁滨逊顽固的天性,初看上去,似乎是一种顽固的发财梦想,一种不知节制的鲁莽欲望,渴望情理之外的发迹。但其实不然,“生意不是我的本性,而闯荡却是。”这是一种漫游世界的不安分的欲望,而不是攫取世界的贪婪欲望。他自己指出了自己犯得反复出海历险的慢性病的原因:人对上帝或者自然给予他的处境总是不满的,这不仅是鲁滨逊的原罪,也是现代人的原罪。诡吊之处又在于,鲁滨逊的历险,往往始于不安分的漫游和闯荡,却终于理性的设计和秩序。鲁滨逊的性情,似乎与任何一种稳定的社会制度都不相符合,这一点有其体现在他与家庭的紧张关系上,他抛弃可生养自己的家庭漫游出海,但又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组建了一个由宠物和牲畜组成的家庭。

任何漫游,都离不开家,漫游与其说是离开家,不如说是返回家。漫游者在离开家之后,又要踏上返乡的路。不能返乡的漫游,不是漫游,而是漫无目的的流浪,是终身的放逐,最终是抹去一切踪迹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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