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学习分享【关键词:夫妻财产约定】

【常见问题】

1.夫妻财产约定有效吗?

【法条】《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解析】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范围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这些财产可以被约定的方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共有、部分各自所有及部分共同共有。只能以书面形式记录约定。

【例子】男方婚前所购别墅作为婚房,为双方共同财产。 女方婚前所购住房归女方一人所有,贷款由女方自己承担。

【法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规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解析】如果婚内财产约定是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在第3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债务亦由单方的资产归还。

【例子】小王夫妻二人在婚内财产约定中,约定各自资产归个人所有。在小王有了债务的时候,小王的太太不需要为此债务负责,而由小王本身的资产来清偿。

婚姻法的原则:结婚自由,离婚自由。

【结论】若婚内协议对于离婚后财产约定,违反了离婚自由的法律规定,则婚内协议失效。

【例子】如果男方提出离婚,该别墅归女方所有,贷款由男方归还。违背了离婚自由,因此这一条财产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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