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鲁迅先生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的一篇白话文小说。之中的很多句子都至今为人所经常用。而孔乙己,在很多程度上,代表了那个时代,旧时代读书人的际遇。
孔乙己是何人呢?原本就是一个没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因为他姓孔,人们就从当时流行的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给他取了个孔乙己的名字。而这篇小说,是以“我”这个酒馆伙计的身份,去看孔乙己这个人物人生浮沉。
鲁迅先生开头先介绍了酒馆客人们的一个情况,“短衣帮”站在外面喝酒,弄点下酒菜;只有长衫的顾客才能进店慢慢地坐着喝酒吃菜。
而孔乙己是什么情况呢?鲁迅先生一句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我一直认为是现代文学写得最好的介绍。站着喝酒,表示孔乙己的经济状况和“短衣帮”差不多,承担不起坐喝的价钱,却又穿着长衫,来显示自己作为一个读书人的“不一样”。短短数字,一个矛盾的孔乙己便也跃然纸上了。
孔乙己的矛盾性,是我们接下来分析“笑”这一关键行为的前提。
文中有那些人“笑”他?
我们不妨列举一下,外面的短衣帮,长衫主顾,孩子们,掌柜还有“我”这个伙计。文中出现的人群,都在“笑”他。而笑的原因,却是各不相同。
“我”的笑
“我”是谁?一个小伙计,咸亨的一个小伙计。“我”其实在咸亨酒店里,是没有地位的。鲁迅先生首先介绍了“我”的一个情况,我是一个因为不够机灵而温酒的小哥儿,因为严肃的掌柜和没有好声气的主顾,平日很难笑一次的伙计。
所以孔乙己一来,是“我”唯一可以笑而不被骂的时候了。所以“我”笑,是平时严苛生活的一种放松。但是如果鲁迅先生只想表达于此,那就浮于表面了。我们接着看关于我的另一个情节——“茴”字的写法。
当孔乙己来问“我”,茴字怎么写的时候,我的反应是很出乎意料的。我的想法不是写给他看,来证明自己会写,而是思量着“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这个想法是很值得玩味的。这个“配”,说明了一个悲哀的现实,尚且年轻的我,备受边缘的我,在面对孔乙己的时候,反应却不是感同身受,而是“你配吗?”。都是苦命人,却还是要分个三六九等出来,可以看出,我内心已经是个合格的“奴才”思维了,所以后面情节自然也就顺理成章,做了“奴才”的人自然不会想当掌柜的事,奴才怎么能想做主子的事呢?好好的温酒也就是了。
从刚开始那个不机灵的伙计,我那颗本来天真的心,被那个社会,无情的吞没了。“我”的笑,在某种意义上,是已经不知不觉做了“奴才”的人对一个做不成奴才的人的嘲笑。
“短衣帮”的笑
什么叫“短衣帮”?是劳动者,是那些做工的人。
“短衣帮”在鲁迅先生的介绍里,是“好说话但又斤斤计较”的人。孔乙己在行为上是“短衣帮”的行为,却在精神内核上看不起“短衣帮”们。所以人家“短衣帮”会监督着有没有掺水,而孔乙己则是排出九文大钱,一副长衫主顾的做派。“短衣帮”自然看不起这样穷酸的文人,语言上多加嘲讽自然也是常态,都是一样站着喝酒的人,你干嘛就是那种高人一等的做派?
我们不知道“短衣帮”的经济状态和孔乙己相比如何,但是我们可以确定地说,孔乙己作为一个读书人,很注重自己的面子。鲁迅先生也有过交代,孔乙己的赊账,从来不会超过一个月,“比别人品行都好”。“短衣帮”自然也是带着一丝嫉妒,他们目不识丁,看不惯这种做派。但是他们却狡黠的知道,读书人最在意什么。
我们不妨来看一下,他们笑孔乙己用的什么理由?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读书人好面子,最怕清白被污,读书人渴望证明自己不同寻常,所以对考取功名颇有执念。这两句嘲讽,句句都刻薄在孔乙己的身上。孔乙己作为一个读书人的尊严,再一次又一次的折辱中,最后真的意气尽了。“短衣帮”的笑,不仅仅是嘲讽,更是一次又一次,对孔乙己真正灵魂上的重创。
最后孔乙己成了什么样子呢?偷书也不十分辩解,面子被折损也只是哀求,排这个动作变成了摸,他这次不仅仅是腿被打折了,那些曾经骄傲的“之乎者也”,也在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嘲笑中变了模样,连他自己都没有勇气提起了,只是“坐着用这手慢慢的走了”。
“短衣帮”的笑,本质上是一群人对一个不合群的穷酸读书人的羞辱和消耗。
长衫主顾和掌柜的“笑”
长衫主顾关于笑只有那句“店内外都充满着快活的空气”,而“何家”“丁举人”无疑是长衫主顾的代表。他们已经不满足“笑”了,他们是打手,他们是“笑”打!
掌柜无疑也是鲁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可是对孔乙己说的最多的便是“十九文钱的事”,在笑之余,他们明显更关注自己的权威和利益。
何家,丁举人在意的是自己在鲁镇作威作福,享受的是短衣帮的敬畏和恐惧;掌柜也笑,但是见到孔乙己想到的只是仅仅十九文钱,赊账还会广而告之记黑板。不纯粹,但是真实。
值得关注的倒不是孔乙己被打,而是他的另一个行为,偷书。
吃不下饭,不偷金银财宝,他偷书。你说,这是怎样的人?
鲁迅先生的笔是清醒的冷静的批判的,我读来却是说不出的心酸的。
正如孔乙己常常念叨的,“君子固穷”。孔乙己熟读孔孟圣典,坚持君子的操守。固然饥寒交迫,也没有沦为鸡鸣狗盗之辈,未行苟且营生,没有偷刚烤出来的热乎乎的红薯,没有偷掌柜的酒,只是偷了书。当然无论如何粉饰,偷这个行为的本质都不会变,但是偷书读起来总莫名的心酸。
读书人的颜面丢在了偷书上,可是他别的什么都不偷唯独只偷书,又好像守住了读书人的一点点尊严。
在我们面对的这个时代,有正站在潮流的风头浪尖万众瞩目的知识,也有已是昨日黄花无人问津的冷门学科。知识分子忠于自己的志向趣味,醉心于他选择的学问,可是这个学问未必能经世致用,未必能得到应有的认可,未必能转化成可以量化的经济指标。
那么学这些知识,做这些研究到底有什么意义?
如果我们终究不能改变潮水的方向,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
我们这个年代,在批判孔乙己的时候,是不是忘了对他多一点温柔?
这是一个乞丐都只要钱,不要饭的年代了,是不是读书人也应该做出那么一点点,孔乙己式的坚持。
当所有的人都想成为丁举人,掌柜的,我倒是常常怀念起那个偷书的孔乙己了。
小孩子的笑
说了那么多沉重的,我们以快乐结束吧。
“多乎哉?不多也。”鲁迅写孔乙己,我想写这一段是最快乐吧。
自己都生活艰难,还给孩子们分茴香豆,还像个小孩子将碟子罩住,叫着“我的也不多了”,多可爱。
那些小孩子,不是小伙计,也不是长衫主顾和短衣帮。他们长大了,也不知道会不会记得,在那个年纪,他们只会想着,曾经有个穿着长衫的中年人,在街头巷口,分了几颗茴香豆给他们尝尝鲜。
在那一刻,孩子们的笑声里,孔乙己我觉得,是最开心的一次。
结语:
黑色的社会,白色的书本,调出那个灰色的孔乙己。
犯错的不是他,是他的信仰。
信仰没了,他也就——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但是我们现在再看一次孔乙己,会不会触目惊心的想起自己呢?
多真实。
在午夜的灯光下,你一回头,就看见了孔乙己的影子。
转自《头条》